对象命名规范
 
                  更新时间 2025-02-05 09:37:22
                 
 
                    最近更新时间: 2025-02-05 09:37:22
                  
 本页介绍天翼云TeleDB数据库的对象命名规范。
 这里的对象,指的是数据库对象,如:数据库、模式、表、视图、索引、约束、序列、函数、过程、触发器、规则、包、同义词等。
- 对象名称建议使用小写字母、数字、下划线的组合,不要使用大写、大小写混合、中文、特殊字符等。
- 建议不使用双引号即"包围,除非必须包含大写字母或空格等特殊字符。
- 长度不能超过63个字符。
- 不建议以pg_开头或者pgxc_(避免与系统表/视图混淆),不建议以数字开头。
- 禁止使用SQL 关键字例如 type、order等。
- 临时或备份的表、视图,建议加上日期时间, 如xxx_2024_01_12。
索引命名规则:普通索引命名:表名_列名_idx;唯一索引命名:表名_列名_uid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