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翼云用户:
您好!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防范治理通信网络诈骗工作要求,天翼云将于10月13日调整对象存储(经典版)I型【简称OOS】的预览分享及静态网站托管功能。本次功能调整对于10月13日以后新订购用户和10月13日及以前已订购用户均有影响。
1、预览分享功能调整:针对已存储的图片及网页类对象,用户在预览、分享时将统一以下载对象方式处理。
2、静态网站托管功能调整:用户启用静态网站托管功能后,必须向天翼云申请绑定自己已备案的域名,经天翼云审批通过后,用户再通过该域名访问时,静态网站托管功能才能正常使用。若用户使用天翼云默认的静态网站托管域名访问时,对于已存储的图片及网页类对象将统一以下载对象方式处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天翼云将与您携手共建未来。
天翼云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