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追踪 在左侧菜单栏,点击 智能运维 >数据追踪,进入数据追踪工单列表页面。 点击数据追踪按钮,打开新建数据追踪工单填写界面,工单输入说明如下: 输入内容说明数据库选择目标实例上的某个目标数据库。目前数据库仅支持MySQL数据库,MySQL为5.6及以上版本。追踪内容选择目标表,支持选择部分表或全部表进行数据追踪。注意执行追踪任务前需先确认有目标表的查询权限。追踪时间选择需要追踪的时间段,可选时间段最大为48小时,若超过48小时可分段提交多次数据追踪工单。注意追踪时间需选择在Binlog保存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