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天翼云最新优惠活动,涵盖免费试用,产品折扣等,助您降本增效!
热门活动
  • 安全隔离版OpenClaw NEW OpenClaw云服务器专属“龙虾“套餐低至1.5折起
  • 青云志云端助力计划 NEW 一站式科研助手,海外资源安全访问平台,助力青年翼展宏图,平步青云
  • 云上钜惠 爆款云主机全场特惠,2核4G只要1.8折起!
  • 中小企业服务商合作专区 国家云助力中小企业腾飞,高额上云补贴重磅上线
  • 出海产品促销专区 NEW 爆款云主机低至2折,高性价比,不限新老速来抢购!
  • 天翼云奖励推广计划 加入成为云推官,推荐新用户注册下单得现金奖励
免费活动
  • 免费试用中心 HOT 多款云产品免费试用,快来开启云上之旅
  • 天翼云用户体验官 NEW 您的洞察,重塑科技边界

息壤智算

领先开放的智算服务平台,提供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五位一体”智算服务体系,构建全流程的AI基础设施能力
AI Store
  • 算力市场
  • 模型市场
  • 应用市场
  • MCP市场
公共算力服务
  • 裸金属
  • 定制裸金属
训推服务
  • 模型开发
  • 训练任务
  • 服务部署
模型推理服务
  • 模型广场
  • 体验中心
  • 服务接入
应用托管
  • 应用实例
科研助手
  • 科研智能体
  • 科研服务
  • 开发机
  • 并行计算
大模型
  • DeepSeek-V3.1
  • DeepSeek-R1-0528
  • DeepSeek-V3-0324
  • Qwen3-235B-A22B
  • Qwen3-32B
智算一体机
  • 智算一体机
模型适配专家服务
  • 模型适配专家服务
算力服务商
  • 入驻算力服务商

应用商城

天翼云精选行业优秀合作伙伴及千余款商品,提供一站式云上应用服务
进入甄选商城进入云市场进入AI Store创新解决方案公有云生态专区智云上海应用生态专区
建站工具
  • 新域名服务
  • SSL证书
  • 翼建站
企业办公
  • 安全邮箱
  • WPS 365 天翼云版
  • 天翼企业云盘(标准服务版)
灾备迁移
  • 云管家2.0
  • 翼备份(SaaS版)

定价

协助您快速了解云产品计费模式、价格详情,轻松预估上云成本
价格计算器
  • 动态测算产品价格
定价策略
  • 快速了解计费模式

合作伙伴

天翼云携手合作伙伴,共创云上生态,合作共赢
天翼云生态合作中心
  • 天翼云生态合作中心
天翼云渠道合作伙伴
  • 天翼云代理渠道合作伙伴
天翼云服务合作伙伴
  • 天翼云集成商交付能力认证
天翼云应用合作伙伴
  • 天翼云云市场合作伙伴
  • 天翼云甄选商城合作伙伴
天翼云技术合作伙伴
  • 天翼云OpenAPI中心
天翼云培训认证
  • 天翼云学堂
  • 天翼云市场商学院
天翼云合作计划
  • 云汇计划
天翼信创云专区
  • 信创云专区
  • 适配互认证

开发者

开发者相关功能入口汇聚
技术社区
  • 专栏文章
  • 互动问答
  • 技术视频
资源与工具
  • OpenAPI中心
培训与认证
  • 天翼云学堂
  • 天翼云认证
开源社区
  • 魔乐社区
  • OpenTeleDB

支持与服务

为您提供全方位支持与服务,全流程技术保障,助您轻松上云,安全无忧
文档与工具
  • 文档中心
  • 新手上云
  • 自助服务
  • OpenAPI中心
定价
  • 价格计算器
  • 定价策略
基础服务
  • 售前咨询
  • 在线支持
  • 在线支持
  • 工单服务
  • 服务保障
  •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 红心服务
  • 首保服务
  • 客户支持计划
  • 专家技术服务
  • 备案管家
我要反馈
  • 建议与反馈
  • 用户体验官
信息公告
  • 客户公告

了解天翼云

天翼云秉承央企使命,致力于成为数字经济主力军,投身科技强国伟大事业,为用户提供安全、普惠云服务
品牌介绍
  • 关于天翼云
  • 智算云
  • 天翼云4.0
  • 新闻资讯
  • 天翼云APP
基础设施
  • 全球基础设施
  • 信任中心
最佳实践
  • 精选案例
  • 超级探访
  • 云杂志
  • 分析师和白皮书
  • 天翼云·创新直播间
市场活动
  • 2025智能云生态大会
  • 2024智算云生态大会
  • 2023云生态大会
  • 2022云生态大会
  • 天翼云中国行
天翼云
  • 活动
  • 息壤智算
  • 产品
  • 解决方案
  • 应用商城
  • 定价
  • 合作伙伴
  • 开发者
  • 支持与服务
  • 了解天翼云
      • 文档
      • 控制中心
      • 备案
      • 管理中心
      天翼云vpc终端节点_相关内容
      • 申请对等连接(跨账号)
        本文帮助您快速熟悉如何创建跨账户对等连接。 操作场景 对等连接支持创建跨账号对等连接连通跨账号的两个VPC,您可以通过创建对等连接来实现同一资源池不同VPC之间的连通。 约束与限制 两个VPC之间只能建立一个对等连接。 对等连接只能在同一资源池VPC之间建立,不支持跨资源池对等连接。 要实现不同资源池VPC内网互通,可以使用云间高速。 在配置对等连接时,如果本端VPC和对端VPC存在网段重叠的情况,可能会出现VPC中部分或全部子网不能通过对等连接互通的情况,具体请参考对等连接使用示例。 创建不同账户下的VPC对等连接时,如果本端账户发起了对等连接请求,该请求需要对端账户接受方可成功创建。若对端账户拒绝请求,则对等连接将无法建立。为确保网络安全,请勿接受来自未知账户的对等连接申请。 前提条件 在不同账号下分别创建同地域内的两个VPC,并获取对端账户邮箱和对端VPC ID。 说明 VPC ID 可以通过登录 /vpc/vpcList 获取。登录虚拟私有云控制台后,在虚拟私有云列表中点击目标 VPC 名称进入 VPC 详情页,在 VPC 详情部分可以查看具体的资源信息。 操作步骤 1. 登录控制中心,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此处选择华东华东1。 2. 点击“网络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主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对等连接”。 4. 在界面右侧区域点击“创建对等连接”。 5. 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其中“账户”选择“其他账户”。 参数 说明 选择本端VPC 名称 对等连接名称,由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中划线、下划线等构成,一般不超过64个字符。 选择本端VPC 描述 可选参数。 根据需要在文本框中输入对等连接的描述信息。 选择本端VPC 企业项目 所属企业项目,系统默认为default。 选择本端VPC 本端VPC 本端VPC:显示已选择的本端VPC,可在下拉框中选择。 选择本端VPC 本端VPC网段 显示本端VPC的网段。 选择对端VPC 账户 当前账户:表示在同一个账户内、同一个地域下的不同VPC间建立对等连接。 其他账户:表示在同一个地域下的不同账户的VPC间建立对等连接。 此处选择其他账户。 选择对端VPC 对端账户 对端账户邮箱地址 选择对端VPC 对端VPC ID 对端VPC ID,可在VPC详情页面查看。 6. 配置完成后,点击“确定”。 7. 返回到对等连接列表,可查看该对等连接的状态为“待接受”。 注意 创建跨账户的对等连接时,需要对端VPC所属的账号接受连接请求后,才能在两个VPC之间建立跨账号的对等连接。
        来自:
        帮助文档
        对等连接(文档停止维护)
        用户指南
        创建对等连接
        申请对等连接(跨账号)
      • VPC边界防火墙概述
        VPC边界防火墙用于防护VPC之间的通信流量,VPC之间通信流量的访问控制,实现内部业务互访活动的可视化与安全防护。 防护对象 对等连接 云专线 云间高速 约束条件 仅“企业版”支持VPC边界防火墙。
        来自:
        帮助文档
        云防火墙(原生版)
        用户指南(C100)
        防火墙开关
        VPC边界防火墙
        VPC边界防火墙概述
      • 查看对等连接
        本文帮助您快速熟悉如何查看已创建的对等连接。 操作场景 创建对等连接之后,两端账户均有权限查看对等连接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名称、状态、ID、连接类型、本端VPC名称、对端VPC名称、本端VPC ID、对端VPC ID、本端VPC网段、对端VPC网段以及对等连接所属的企业项目。 操作步骤 1. 登录控制中心,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此处选择华东华东1。 2. 点击“网络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主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对等连接”。 4. 在对等连接列表中,单击指定对等连接的名称,进入对等连接详情页,即可查看对等连接的详细信息。
        来自:
        帮助文档
        虚拟私有云 VPC
        对等连接
        查看对等连接
      • 发送短信常见问题
        为什么短信状态一直显示发送中? 用户终端异常,如手机关机、停机、飞行模式或手机终端周围基站信号异常等。若手机端72小时内恢复正常,短信发送成功;若手机端持续异常,返回发送失败。 短信内容异常,内容包含相关敏感字等,触发运营商人工审核,推迟发送。 短信实际已发送成功,运营商状态回执出现延迟,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返回回执。 签名审核通过之后为什么发送仍然失败? 因为签名以及签名关联的资质需要给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四家基础运营商进行报备,各个运营商审核时间有差异,一般在35个工作日。 是否支持自动发送短消息? 云通信不支持自动发送,可以设置定时发送。通过云通信控制台发送短信,设置定时发送任务。详情请参考文档群发助手。
        来自:
        帮助文档
        云通信-短信(文档停止维护)
        常见问题
        发送短信常见问题
      • 计费类
        本文主要介绍计费类问题 数据库复制收费项有哪些? 数据库复制服务从配置和数据传输两个方面收取费用: 配置费用是指计算和存储资源及数据处理的费用。 数据传输费是公网访问产生的数据处理和数据流量费用(仅公网网络流量计费,VPN、VPC、专线和CC连接不计费)。 具体收费如下: 任务类型 数据流动方向 收费项 收费方式 标准资费 价格单位 实时迁移 入云 VPC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迁移 入云 公网网络 按流量 1.5 元/GB 实时迁移 入云 VPN、专线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迁移 入云 配置费用 按小时 2.4 元/小时 实时迁移 出云 VPC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迁移 出云 公网网络 按流量 1.5 元/GB 实时迁移 出云 VPN、专线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迁移 出云 配置费用 按小时 2.4 元/小时 实时同步 入云 VPC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入云 公网网络 按流量 1.5 元/GB 实时同步 入云 VPN、专线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入云 配置费用 按小时 3.53 元/小时 实时同步 出云 VPC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出云 公网网络 按流量 1.5 元/GB 实时同步 出云 VPN、专线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出云 配置费用 按小时 3.53 元/小时 实时同步 自建自建 VPC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自建自建 公网网络 按流量 1.5 元/GB 实时同步 自建自建 VPN、专线网络 按流量 0 元/GB 实时同步 自建自建 配置费用 按小时 3.53 元/小时 实时灾备 本云为备 配置费用 按小时 6.5 元/小时 实时灾备 本云为主 配置费用 按小时 6.5 元/小时
        来自:
        帮助文档
        数据库复制
        常见问题
        计费类
      • 教师机客户端指南
        本节介绍虚拟电教室的教师机客户端使用指南。 管理学生机上课、下课、广播 前置条件:创建虚拟教室,已经完成教师机和学习机终端绑定。 1.登录教室内终端设备的天翼AI云电脑客户端; 2.进入对应的桌面,点击上方工具栏,点击“电教室”,可查看上课、下课、切换、广播的功能入口。 上课:教师选择镜像后开始上课,支持唤醒局域网同教室学生机,连接桌面后重装。 下课:关闭学生机终端和虚机。 切换:学生在线时,教师选择镜像后,学生桌面进入重装。 广播:广播教师桌面,可控制音频,学生演示,全屏化。 开启终端:启动学生机终端。 关闭终端:关闭学生机终端。
        来自:
        帮助文档
        天翼云电脑(政企版)
        扩展功能
        虚拟电教室
        教师机客户端指南
      • 余额提现
        本文主要介绍了余额提现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客户可以申请对充值账户中的可提现金额进行提现。 提现规则 可提现金额账户余额欠票金额按需预留100或按需资源1小时费用 提现金额优先 原路退回 ,银行卡提现只能提现至与实名认证信息相同的银行账号。 为了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进行提现。 代金券充值金额不能进行提现;欠票金额不能进行提现,客户退票或增加相应开票金额后,原欠票金额即可恢复可提现操作。 天翼云账号开通了按需付费业务,需预留 100 元 金额或按需资源1小时费用,此预留金额不能提现。(在按需资源删除48小时之后可提现预留的金额)。 提现款项流向 提现分为原路提现和银行卡提现两种。 在线充值(微信、翼支付)到账360天内的金额、在线充值(通过天翼云APP跳转支付宝支付)到账90天内的金额、在线充值(通过天翼云官网支付宝扫码充值)到账360天内的金额,可以原路退回。提现时按照原支付路径(支付宝、微信、翼支付)实时退还至原付款账户。 在线充值(微信、翼支付)到账超过360天的金额 、在线充值(通过天翼云APP跳转支付宝支付)到账超过90天的金额、在线充值(通过天翼云官网支付宝扫码充值)到账超过360天的金额或因 第三方余额不足 、网络超时等其他原因导致原路返回提现失败的,转为银行卡提现。 转账汇款充值(对公充值)的金额只能进行银行卡提现。 银行卡提现需要您提交相关资料(原支付凭证等),预计10~15个工作日完成。 通过第三方支付或银联在线支付充值到个人实名认证用户 的资金,若因系统能力无法支持原路退回,银行卡提现只能提现至与个人实名认证信息相同的银行账号。客户提交提现申请时需同步上传原付款凭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交付款凭证的,客户需上传说明函证明(模板:关于个人客户付款凭证缺失的说明.docx)。 通过第三方支付或银联在线支付充值到企业实名认证用户 的资金,若因系统能力无法支持原路退回,银行卡提现原则上只能提现至与企业实名认证信息相同的银行账号。客户提交提现申请时需同步上传原付款凭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交付款凭证的,客户需上传说明函证明(模板:关于企业客户付款凭证缺失的说明.docx)。此外,如确因实际原因需提现至非同名的银行账号,客户还需提交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模板:关于充值客户和提现客户不一致的情况说明.docx),证明企业与提现账号的关系。 系统默认根据现金账户后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提现,即根据多个充值流水的处理顺序,按照充值时间,后充值的金额先提取。
        来自:
        帮助文档
        费用中心
        资金管理
        余额提现
      • 公测产品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本协议”)系客户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天翼云”,客户与天翼云合称为“双方”)签订的,关于客户通过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包括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天翼云Wap站m.ctyun.cn,“天翼云APP”,合称“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购买、由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天翼云服务”)的约定。 客户在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前,敬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天翼云责任的条款、对客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该等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如果客户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方式询问,天翼云将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客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翼云的解释,请不要订购或使用天翼云服务。 当客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订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天翼云服务,均表示客户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受其约束。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 I.说明 1.客户与天翼云之间的天翼云服务受到本协议以及客户已接受的《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隐私政策》、天翼云网门户《法律声明》及天翼云网门户不时发布的规则和政策(合称“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约束。客户接受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注册、订购服务时线上点击同意。 2.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为准;本协议与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由如下各项文件组成: (1)I.本说明; (2)II.《通用服务条款》; (3)III.《专用服务条款》及其附件; (4)天翼云网门户中(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云网门户帮助文档页面中)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续订规则、退订规则,以及明确双方关于使用和提供天翼云服务权利义务的其它法律文件; (5)订单(仅适用于包年/包月服务)。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上述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解释出现冲突,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后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当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服务条款》就同一事项约定、解释不一致时,各产品或服务应分别以其各自的《专用服务条款》为准。 4.本协议签订后,如客户就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服务需要天翼云另行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订购确认文件仅应客户要求出具,不是订立合同的确认书,不影响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效力,不对双方已确认的订单、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构成任何修订与补充,也不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II. 通用服务条款 1. 服务类型 1.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提交、并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或天翼云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服务情况发出的账单确定。 1.1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订购天翼云网门户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其中: (1)包年/包月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并经天翼云确认的订单确定。 (2)按需计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1.2 天翼云将按照相应的《专用服务条款》约定的服务等级向客户提供服务。 2.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服务流程 2.1服务开通 2.1.1 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天翼云分别按照以下方式为客户开通服务: (1)包年/包月服务的开通:客户在天翼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相应的订单,经天翼云确认并在客户按照订单约定付费后,服务开通。 (2)按需计费服务的开通: 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如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服务暂停。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服务所需的足额费用后,服务恢复。 2.1.2 服务开通后,天翼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客户可以登录天翼云网门户,在管理控制台完成相关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2.1.3 客户理解并认可,服务开通后,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天翼云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更新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天翼云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事先通知客户。 2.2天翼云为客户提供7天×24小时客服服务,包括客服的售后热线(4008109889)咨询服务和在线工单服务,解答、处理客户在使用天翼云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用服务条款》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2.3天翼云收到客户遇到的问题后,根据具体情况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但相关故障或问题系因客户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天翼云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造成的除外。 2.4 天翼云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客户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协议的约定,则需要客户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部署,天翼云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天翼云配合做方案规划设计,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2.5 为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天翼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天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天翼云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就该等常规维护事宜,天翼云承诺至少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天翼云承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 2.6 天翼云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不时调整服务的系统默认配置,相关调整不构成天翼云违约。但是,天翼云承诺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客户。收到天翼云通知后,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进行业务调整,以及应天翼云的需求,对天翼云的调整作出授权等)。如客户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协助,或者天翼云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服务调整或终止,天翼云将及时通知客户。 2.7 服务终止 2.7.1 在下述情形下,天翼云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天翼云认为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将会对天翼云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天翼云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4)客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5)客户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 (6)天翼云提前三十(30)日在天翼云网门户上以发布公告、向客户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相关服务; (7)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约定天翼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的情形。 2.7.2 天翼云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的,对客户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的退费规则,按照《专用服务条款》或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相关退费规则执行。 2.8本协议《专用服务条款》对天翼云服务的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规则及服务流程等事项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3.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计费规则 3.1.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向天翼云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1)包年/包月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载明的金额为准。 (2)按需计费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天翼云向客户发送的账单载明的金额为准。服务期限内,服务价格将根据天翼云价格调整相应变化,服务费用的结算应当以客户实际使用相应服务时天翼云公布的有效的价格为准。 3.1.2天翼云有权根据技术演进、技术架构调整、市场营销等客观因素调整天翼云服务的价格。天翼云调整天翼云服务价格时,至少提前十五(15)日在天翼云网门户发布通知,客户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如客户不接受天翼云调整后的价格,客户应当立即停用天翼云服务,如客户继续使用服务,视为客户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3.2 结算方式: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为预付费服务。 3.2.1天翼云在客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使用账户余额或代金券或微信、支付宝、翼支付或其他方式向天翼云支付费用。其中,代金券的使用应当遵守客户获得代金券时天翼云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代金券规则。 3.2.2如客户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服务的,客户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支付续订款项,或在保证账户内的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开启自动续订功能(续订流程详见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服务续订规则)。客户续订服务时,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进行调整的,客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续订和计费。 3.2.3如客户需要天翼云就其订购的天翼云服务开具发票的,客户应当在服务订购完成并支付服务费用后,在天翼云网门户的服务订购界面上申请开具发票,并按格式和要求填写付款单位、款项、发票类型及邮寄地址。对于客户使用代金券支付部分对应的金额,天翼云不提供发票。 3.3 天翼云保留在客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前不向客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如客户欠费,在欠费期间天翼云有权不提供相应服务,且客户不得申请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3.4 客户理解并同意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营销活动等优惠措施均为天翼云在标准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限制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5 客户对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天翼云提出核对申请。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天翼云应对相应费用予以调整。 4. 服务使用规范 4.1 客户资质 4.1.1 客户承诺以其经天翼云网门户实名认证的本人身份开通和使用天翼云服务,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客户应当持续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资质,并向天翼云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各类主体资格、业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网站的,客户应当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天翼云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天翼云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客户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除上述许可、批准外,如客户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许可和批准的,客户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批准。 4.1.2 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如客户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资质条件,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或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如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客户应当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天翼云提供最新的文件。 4.1.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应当根据天翼云要求签订《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见《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并严格遵守该文件中的承诺。 4.2 账户安全 4.2.1 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时,将向客户提供在天翼云网门户中具有唯一识别性的账户,供客户通过该账户登陆天翼云网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客户账号和密码是客户办理、使用天翼云服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该账户所发出的指令及相关行为均视为客户或客户授权的行为,客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2.2 客户负责其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对于天翼云在天翼云服务中向客户提供相关账户的初始密码,客户应当第一时间重新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 4.2.3 客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根据天翼云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天翼云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天翼云在收到客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将要求客户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核实客户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与其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天翼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客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客户没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所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天翼云有权拒绝客户前述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因客户原因导致账号或密码泄露或为他人获取的,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天翼云有义务协助客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2.4 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客户应当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天翼云,因客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客户承担。 4.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满足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要求。客户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服务条款》)向天翼云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天翼云完成相关服务工程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 4.4 客户对由天翼云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客户不得私自使用天翼云未分配给客户的IP地址。客户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务时,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天翼云收回。 4.5 未经天翼云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双方对允许客户下属机构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另有约定的除外)使用。否则,天翼云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 4.6 如客户违反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任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未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服务期限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并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如客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天翼云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天翼云的相应损失。 5.网络及数据安全 5.1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天翼云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以及通过天翼云服务所发布、传输或存储的信息内容应当符合《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翼云网门户、天翼云服务相关业务平台、以及天翼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5.3客户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网门户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网门户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客户承担。 5.4 客户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对云主机上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的风险,天翼云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5.5 对于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所涉自身信息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等)、最终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和资料、数据等,客户负责保密并依法承担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5.6客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当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 5.7对于客户通过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天翼云承诺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不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据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为提供客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之需向第三方披露。 5.8客户可自行对其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但应谨慎操作。如客户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天翼云将按照客户的指令不再保留该数据。 5.9当服务期届满或服务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客户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天翼云仅在本协议约定的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储客户的业务数据(如有),期限届满天翼云将删除客户的所有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 5.10客户的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客户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客户理解并同意,天翼云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客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5.11客户理解并同意,出于客户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客户需要天翼云工程师直接对其相关服务进行操作时,客户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客户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指示天翼云进行相关操作,且仅有该授权人有权要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进行操作。且天翼云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客户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客户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客户未与天翼云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服务不可用等风险,由客户承担。 6. 知识产权 6.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对于客户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软件、传输或存储的行为或内容,客户应保证该等软件、行为或内容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如任何第三方主张客户的上述软件、行为或内容侵犯其所有权或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天翼云因此而承担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天翼云有权视情况终止天翼云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 客户确认,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所涉相关软件、资料、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天翼云或天翼云具有许可/使用权;未经天翼云同意,客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天翼云提供的操作系统等软件,客户不得采取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等方式,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天翼云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7. 保密条款 7.1天翼云承诺对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 (1)依据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但是,天翼云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客户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天翼云的关联公司是指天翼云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7.2 未经天翼云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天翼云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持续有效。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如客户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翼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户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天翼云损失的,客户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天翼云(含天翼云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天翼云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责任限制 9.1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天翼云系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天翼云对天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天翼云不对天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天翼云承诺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天翼云服务。 9.2 客户知悉并理解天翼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天翼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客户确认并同意:若天翼云提供的服务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将不视为天翼云违约,客户将配合天翼云共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9.3 天翼云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系统、设备等采取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客户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配置更高的安全保护服务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软件、系统等。因客户未自行对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等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权益受损的,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9.4 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天翼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天翼云网门户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对服务的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性等造成影响的,天翼云不对该等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财产等损失的损害赔偿。如因客户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天翼云或者天翼云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天翼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天翼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天翼云内部的通畅联系,天翼云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客户原因给天翼云带来重大网络事故,天翼云将保留向客户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客户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9.5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天翼云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6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专用服务条款》、天翼云服务等级协议、天翼云网门户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中)约定了在特定的“服务不可用”情况下,天翼云的补偿责任(如有)。尽管有该等约定,客户同意并认可,以下原因导致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不可用的情况不计在不可用时间内: (1)天翼云事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等; (2)任何天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统漏洞导致的; (9)其他非天翼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7《专用服务条款》可能会对天翼云的责任限制有进一步约定,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服务同样受到该等责任限制的约束,敬请客户关注。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天翼云和客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本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2.附则 12.1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2.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3 天翼云有权通过在天翼云网门户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天翼云的关联公司。 12.4 本协议项下之保密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客户对其向天翼云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2.5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来自:
        帮助文档
        API网关
        相关协议
        公测产品服务协议
      • 资源管理
        本章节介绍在微服务云应用平台使用中可能会涉及的相关资源 概述 资源管理内容与环境详情里面资源列表类似,展示了已导入环境的资源信息,在导入资源列表点击导入按钮可导入新的资源,点击移除按钮可移除已导入资源,对于导入失败的资源可通过重试按钮进行重试,日志按钮可查看导入过程的详细日志。 云容器引擎 左侧导航栏,选择资源管理 > 云容器引擎。在云容器引擎列表展示了当前环境下已导入的云容器引擎资源。 点击导入按钮,列表会展示与当前环境同VPC的云容器引擎列表,勾选云容器引擎,再选择对应的部署单元,点击保存就可将资源导入。 导入失败可点击日志查看具体失败原因,也可点击重试按钮进行重试。 点击移除按钮,可移除选择的云容器引擎,在移除之前需要删除对应云容器引擎下的容器应用实例。 若云容器引擎进行节点扩容,有节点对应新的可用区,可通过编辑部署单元,修改云容器引擎与部署单元的对应关系。 ECS集群 左侧导航栏,选择资源管理 > ECS集群。在ECS集群列表展示了当前环境已创建的ECS集群资源。 集群列表界面,点击创建集群,输入集群名称后保存即可在当前环境下创建ECS集群。 集群列表界面,点击ECS集群名称,进入ECS集群详情页面,ECS集群详情页面展示了导入到集群的ECS实例列表,以及发布到ECS集群的应用列表。在ECS实例列表,点击上方导入按钮,可导入已订购的ECS实例。点击购买ECS扩容,可跳转到ECS订购界面,进行订购操作。点击操作栏移除按钮,可移除已导入的ECS实例,点击购买相同配置按钮,可跳转到ECS订购界面,自动选择与当前ECS实例同配置机器。 集群列表界面,点击操作栏删除按钮,可删除对应ECS集群,删除集群前需要先删除发布到此集群的ECS应用实例。 注意 一台ECS机器只能部署一个应用,订购ECS时根据部署应用所需资源选择规格订购。目前支持ECS发布的资源池如下:华东1、华北2、华南2、西南1、西安7。
        来自:
        帮助文档
        微服务云应用平台
        用户指南
        环境规划
        资源管理
      • 计费项
        资费项 计费项 含义 适用的计费模式 流量费用 内/公网流入流量 通过内网或互联网上传数据到OBS所产生的流入流量。 免费 流量费用 内网流出流量 通过同区域天翼云ECS、CCE、BMS等下载OBS的数据所产生的流出流量。 若想使用内网访问OBS,需要提前进行相关配置,配置方法请参见 免费 流量费用 公网流出流量 通过互联网从OBS下载标准存储类型的数据所产生的流出流量。 说明 只要通过互联网下载OBS的数据,无论是否成功,均会产生公网的流量。 下载低频访问存储、归档存储和深度归档存储类别的对象产生的公网流出流量,将无法使用公网流出流量包进行抵扣。 按需计费 包年包月 流量费用 跨区域复制流量 使用跨区域复制功能将源桶数据复制到另一个区域的目标桶时所产生的流出流量。 按需计费
        来自:
        帮助文档
        对象存储 OBS
        计费说明
        计费项
      • 什么是区域和可用区?
        本章节主要介绍翼MapReduce的区域和可用区的概念。 通常用区域和可用区来描述数据中心的位置,用户可以在特定的区域、可用区创建云服务资源。 区域(Region):从地理位置和网络时延维度划分,同一个Region内共享弹性计算、块存储、对象存储、VPC网络、弹性公网IP、镜像等公共服务。Region分为通用Region和专属Region,通用Region指面向公共租户提供通用云服务的Region;专属Region指只承载同一类业务或只面向特定租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专用Region。 可用区(AZ,Availability Zone):一个AZ是一个或多个物理数据中心的集合,有独立的风火水电,AZ内逻辑上再将计算、网络、存储等资源划分成多个集群。一个Region中的多个AZ间通过高速光纤相连,以满足用户跨AZ构建高可用性系统的需求。 在同一地域内,可用区与可用区之间内网互通。各可用区之间可以实现故障隔离,即如果一个可用区出现故障,则不会影响其他可用区的正常运行。是否将实例放在同一可用区内,主要取决于您的应用对容灾能力和网络延时的要求。 如果您的应用需要较高的容灾能力,建议您将实例部署在同一地域的不同可用区内。 如果您的应用要求实例之间的网络延时较低,建议您将实例创建在同一可用区内。
        来自:
        帮助文档
        翼MapReduce
        常见问题
        产品咨询类
        什么是区域和可用区?
      • 创建和管理对等连接
        本节介绍对等连接的具体使用。 使用说明 仅支持在ECX同一资源池同账号或不同账号下的VPC建立对等连接,实现不同VPC之间的内网互通。常见的对等连接使用说明如下: VPC网段重叠情况 对等连接说明 1)建立对等连接的VPC网段不重叠 2)不同VPC的子网网段也不重叠 可以为两个VPC网段创建对等连接,两个VPC网段内的资源均可以通过对等连接实现内网通信。 1)建立对等连接的VPC网段重叠 2)不同VPC的部分子网网段不重叠 VPC网段重叠时,可以创建对等连接,但无法通过对等连接实现整个VPC内网互通,只能实现不同VPC不同子网网段之间互通。在路由表配置对等连接路由条目时,两端的目的地址网段不能重叠,建议配置子网网段范围。 1)建立对等连接的VPC网段重叠 2)不同VPC的全部子网网段重叠 此场景下,创建的对等连接是无效的,可根据前两种场景重新规划VPC和子网网段。 创建对等连接 1. 登录ECX控制台。 2. 单击左侧导航栏的【边缘网络>虚拟私有云>对等连接】,点击【+创建对等连接】,进入对等连接创建页。 3. 设置本端VPC,本端VPC即为创建用户自己的VPC,设置对等连接名称,选择地域、本端VPC参数。 4. 设置对端VPC,支持选择当前账号和其他账号。选择当前账号时,只需选择对端互联的VPC;选择其他账号时,需要提供对端账号邮箱和VPC ID,可以在【边缘网络>虚拟私有云>VPC和子网】列表查看VPC ID。 5. 设置完参数后,点击【立即创建】,对等连接创建成功,在对等连接列表可以查看已创建的对等连接。
        来自:
        帮助文档
        智能边缘云
        用户指南
        边缘网络
        对等连接
        创建和管理对等连接
      • Provider
        多Provider定义 在 requiredproviders 声明后,可以使用 provider 块进一步声明provider配置。 java provider "ctyun" { regionid "200000001852" azname "cnhuabei2tj1Apublicctcloud" } 上述代码块的主体({和之间})包含天翼云的provider的配置参数。在本例中 regionid 和 azname 都是由 ctyun 的provider的定义的。除了provider中提供的参数外,还有两个由 Terraform 本身定义且适用于所有 provider 块的“元参数”: alias :多provider配置字段 version:已弃用,被 requiredproviders 中 version 取代 利用alias参数可以支持云平台的多个region,用于提供多资源池,多场景高可用的需求。可以通过创建多个provider声明块实现。对于每个额外的非默认配置,请使用alias元参数提供额外的名称段。例如: java 默认provider配置;以 ctyun 开头的资源将使用 它作为默认值,并且可以将其引用为 ctyun。 provider "ctyun" { regionid "200000002368" azname "cnxinan1xn1Apublicctcloud" } 华北2的provider配置;资源可以将其引用为 ctyun.huabei2。 provider "ctyun" { alias "huabei2" regionid "200000001852" azname "cnhuabei2tj1Apublicctcloud" } 上述示例中声明了西南1和华北2资源池的provider,并对华北2资源池增加了别名,在资源中使用元参数 provider 来选择非默认的 provider块,其格式为: . java 创建vpc,指定vpc创建在华北2资源池 resource "ctyunvpc" "vpctest" { provider ctyun.huabei2 name "tfvpc" cidr "192.168.0.0/16" description "terraform测试使用" enableipv6 true } 当然,天翼云支持在某个资源声明中直接指定region和可用区(az)信息,相比 alias + provider 的方式,这种方式更加灵活简单。 java provider "ctyun" { regionid "200000002368" azname "cnxinan1xn1Apublicctcloud" }
        来自:
        帮助文档
        资源编排ROS
        模板参考
        配置指南
        Provider
      • 绑定弹性IP
        本文帮助您快速熟悉弹性IP绑定的操作方法。 操作场景 如果您想从公网服务访问同一个虚拟IP地址的多个弹性云服务器,您可以将弹性IP绑定到虚拟IP上,一个虚拟IP地址支持绑定一个弹性IP。 前提条件 注册天翼云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请参见天翼云账号注册流程。 您已经完成VPC、子网的创建。 您需要提前申请好可用的弹性IP,保证弹性IP和虚拟IP同属一个区域,且均处于可用状态。 操作步骤 1. 登录控制中心。 2. 在控制中心页面左上角点击,选择区域,本文我们选择广东广州6。 3. 依次选择“网络”,单击“虚拟私有云”;进入网络控制台页面。 4.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子网”选项,点击虚拟IP所在的子网。 5. 进入子网详情界面,点击“虚拟IP”页签,在需要绑定弹性IP的虚拟IP地址所在行的操作列下,单击“绑定弹性IP”。 6. 在弹窗中选择需要绑定的弹性IP地址。 7. 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 绑定弹性IP为单选,每个弹性IP只能绑定一个虚拟IP,且弹性IP绑定虚拟IP后不能再绑定其它云资源。 IPv6类型虚拟IP不支持绑定弹性IP,如果需要访问公网,请在共享带宽界面添加该虚拟IP。 虚拟IP绑定弹性IP之前请先绑定云服务器,不同规格云服务器可绑定的弹性IP数量不同(包括通过虚拟IP绑定的弹性IP),具体可参考“ 如您的虚拟IP绑定弹性IP时无法执行绑定动作,提示配额不足相关字样,请您自查下当前虚拟IP绑定的云服务器可绑定的弹性IP是否已达配额上限。
        来自:
        帮助文档
        虚拟私有云 VPC
        虚拟IP
        绑定弹性IP
      • 共享概述
        账号 企业路由器 虚拟私有云 A ERA VPCA01 VPCA02 B ERB VPCB01 C ERC VPCC01
        来自:
        帮助文档
        企业路由器
        用户指南
        共享
        共享概述
      • 指向整个VPC网段的对等连接配置
        VPC名称 VPC网段 子网名称 子网网段 子网关联VPC路由表 弹性云主机名称 私有IP地址 VPCA 主网段:10.0.0.0/16, SubnetA01 10.0.0.0/24 RouterA A01 10.0.0.2 VPCA 扩展网段:192.168.0.0/16 SubnetAExtend01 192.168.0.0/24 RouterA AExtend01 192.168.0.2 VPCB 10.2.0.0/16 SubnetB01 10.2.0.0/24 RouterB B01 10.2.0.2 VPCC 10.3.0.0/16 SubnetC01 10.3.0.0/24 RouterC C01 10.3.0.2
        来自:
        帮助文档
        虚拟私有云 VPC
        对等连接
        VPC间对等连接组网配置示例
        指向整个VPC网段的对等连接配置
      • 指向整个VPC网段的对等连接配置(1)
        VPC名称 VPC网段 子网名称 子网网段 子网关联VPC路由表 弹性云主机名称 私有IP地址 VPCA 10.0.0.0/16 SubnetA01 10.0.0.0/24 RouterA A01 10.0.0.10 VPCA 10.0.0.0/16 SubnetA02 10.0.1.0/24 RouterA A02 10.0.1.20 VPCB 192.168.0.0/16 SubnetB01 192.168.0.0/24 RouterB B01 192.168.0.15 VPCB 192.168.0.0/16 SubnetB02 192.168.1.0/24 RouterB B02 192.168.1.25
        来自:
      • VNC方式登录弹性云主机时,登录界面显示乱码怎么办
        问题现象 当用户通过VNC方式登录Linux系统云主机时,界面可能出现乱码(如下图所示),您可以通过执行以下操作处理该故障。 可能原因 查看的文件过大或物理按键被意外持续按住。 处理方法 方法一: 检查是否有物理按键下按情况,包括Ctrl、Alt、Shift按键,用户可尝试按下该按键进行调整。 方法二: 初始化终端界面,刷新当前终端屏幕,在命令行,执行以下命令。 plaintext reset 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请联系工单进行处理。
        来自:
        帮助文档
        弹性云主机 ECS
        常见问题
        登录与连接
        控制台登录类
        VNC方式登录弹性云主机时,登录界面显示乱码怎么办
      • VPC对等连接组网迁移流程
        本章节向您介绍VPC对等连接组网迁移流程。 步骤一:创建云服务资源 1. 创建1个企业路由器,构建一个同区域组网只需要1个企业路由器。 2. 在每个VPC内,各创建1个迁移验证子网,该子网无法通过VPC对等连接互通,但是可以通过ER互通,用来验证迁移过程中VPC和ER之间的网络通信情况。 3. 在每个迁移验证子网内,各创建一个ECS,登录ECS执行ping命令验证VPC和ER之间的网络通信情况。 步骤二:在企业路由器中添加VPC连接及路由 1. 在企业路由器中添加“虚拟私有云(VPC)”连接,即将3个VPC分别接入企业路由器中。迁移时,需要手动在VPC路由表中添加规划的大网段路由,不开启“配置连接侧路由”功能。 2. 检查ER路由表中的路由。本示例中,ER开启了“默认路由表关联”和“默认路由表传播”功能,那么在ER中添加“虚拟私有云(VPC)”连接时,系统会自动添加ER指向VPC的路由,无需手动添加,只需要检查即可。 步骤三:验证VPC和ER之间的网络通信情况 1. 在VPC路由表中,添加指向ER的迁移验证路由,用于验证VPC和ER的通信情况。 2. 登录迁移验证ECS,执行ping命令,验证VPC和ER之间的网络通信情况。 3. 验证完成后,删除迁移验证相关的路由、ECS和子网。 步骤四:在VPC路由表中添加路由 1. 在VPC路由表中,添加指向VPC对等连接的临时通信路由,确保迁移过程中,删除原有VPC对等连接路由时流量不中断。 2. 在VPC路由表中,添加指向ER的大网段路由,用作VPC和ER的通信。 步骤五:执行迁移操作 在VPC路由表中,删除原有指向VPC对等连接的路由。 迁移过程中需要实时关注业务流量,如果出现流量中断,请立即添加回已删除的路由。 步骤六:删除原有VPC对等连接 对等连接路由删除完成,且业务正常时,建议您再观察一段时间,确保没有问题后,再删除VPC对等连接,本操作会同步删除VPC路由表中关联的临时通信路由。
        来自:
        帮助文档
        企业路由器
        最佳实践
        将VPC对等连接组网迁移至企业路由器
        VPC对等连接组网迁移流程
      • 服务到期与续订
        本文介绍AOne会议服务到期与续订。 服务到期 AOne会议的基础套餐为包年包月的销售品,在资源到期前第7天、第3天、第1天会以邮件的方式向您发送资源到期提醒。在到期当天会以邮件、站内信和短信的方式再次进行通知。 服务到期后,平台将暂停向您提供服务,并冻结相关资源,冻结期15天。冻结期间,您的用户数据(包含用户组织信息、会议数据、云录制文件等)会保留15天,但无法正常访问和使用。15天后资源将被系统自动释放,所有数据将被永久清除且不可恢复。 如果您希望在服务期满后继续使用,请在到期前及时完成套餐续订。您也可以选择开通自动续订,避免服务终端。 续订规则 只有通过实名认证的客户,才可以执行续订操作。 未完成订单中的资源不允许续订,如开通中的资源、规格变更中的资源、退订中的资源。 已退订或释放的资源不可续费。 资源处于服务中且到期剩余时长大于7天可以设置自动续订。 若资源到期后续费,续费周期自资源续订解冻开始,计算新的服务有效期,按照新的服务有效期计算费用。例如,客户资源2025年9月30号到期,10月11号续订1个月,那么资源新的服务开始时间为10月11号,到期时间为11月10号。相关费用自10月11号开始计算。 成套订购的套餐类组合产品,需整体续订,非成套订购单具有挂载关系的资源可以对单资源进行续订。 需要满足续订的规则,具体规则详见续订规则说明。
        来自:
      • 功能特性
        类型 功能 网络共享盘 NAS型共享盘 使用方式 AI云电脑挂载访问 支持 支持 使用方式 第三方平台系统(企业OA,SAP系统等)集成访问 支持 不支持 使用方式 天翼AI云电脑、网盘网页版、支持桌面端和移动端访问 支持 不支持 共享范围 跨资源池共享 支持 支持 共享范围 文件对外分享 不支持(规划中) 不支持 共享范围 跨企业(租户)共享 不支持(规划中) 不支持 数据安全 文件落盘自动加密 支持 支持 数据安全 多数据中心备份,数据异地容灾高可用 支持 部分资源池支持 翼起来生态融合 支持虚拟应用保存文件至翼共享盘 支持 支持 翼起来生态融合 支持翼连访问打开翼共享盘的文件,以及保存文件至翼共享盘 支持 不支持 翼起来生态融合 支持翼飞表单、问卷采集文件或图片保存至翼共享盘 不支持(规划中) 不支持 翼起来生态融合 云智助手设置共享盘为知识库 支持 不支持 权限管控 企业/个人空间容量分配,动态扩容 支持 支持 权限管控 挂载盘设置 支持用户挂载 支持桌面颗粒度挂载 权限管控 支持读写、分享等权限设置 支持 仅支持读写权限设置 权限管控 支持下载/分享/删除等操作审批 支持 不支持 权限管控 日志审计 不支持 仅支持新建、修改、删除操作
        来自:
        帮助文档
        天翼云电脑(政企版)
        扩展功能
        翼共享
        功能特性
      • 通过智能网关实例上开通SSL VPN客户端实现移动办公
        参数 填写说明 VPN 名称 输入自定义名称 网关IP 可通过天翼云SDWAN控制台“智能网关”详情页“VPN客户端”模块获取“服务器地址IP” 端口号 可通过天翼云SDWAN控制台“智能网关”详情页“VPN客户端”模块获取“服务器地址端口号” 用户名 可通过天翼云SDWAN控制台“智能网关”详情页“VPN客户端”模块获取“客户端用户名” 证书认证 选择配置“不启用” UDP 传输加速 选择配置“不启用” 描述 选择配置“不启用”
        来自:
        帮助文档
        天翼云SD-WAN
        最佳实践
        通过智能网关实例上开通SSL VPN客户端实现移动办公
      • IPv6使用
        本页介绍了IPv6的相关介绍和带宽绑定使用方法。 前提条件 要开通具备IPv6 连接地址的DDS实例。 VPC开启IPv6请参考开启/关闭虚拟私有云IPv6。 操作步骤 绑定带宽 文档数据库服务产品支持对可用实例进行IPv6绑定操作,步骤如下: 1. 进入TeleDB数据库控制台。 2. 点击“DDS”>“实例管理”进入实例列表页面。 3. 点击实例状态是“运行中”实例的实例名称,进入到该实例详情页。 4. 在“节点信息”操作列,更多下拉框,点击“绑定带宽”,在弹窗中选择相应的带宽。或者点击“查看IPv6带宽”,去到网络控制台申请IPv6带宽进行绑定。 5. 点击“确定”完成IPv6带宽绑定。 解绑带宽 文档数据库服务产品支持对可用实例进行IPv6解绑操作,步骤如下: 1. 进入TeleDB数据库控制台。 2. 点击“DDS”>“实例管理”进入实例列表页面。 3. 点击实例状态是“运行中”实例的实例名称,进入到该实例详情页。 4. 在“节点信息”操作列,更多下拉框,点击“解绑带宽”,并在弹窗中确认,即可解绑带宽。 说明 当前仅 当前IPv6 仅支持x86架构通用型、计算增强型、内存优化型资源。 集群版实例只支持mongos节点可以绑定解绑带宽。
        来自:
        帮助文档
        文档数据库服务
        用户指南
        数据库管理
        IPv6使用
      • Yarn健康检查指标项说明
        本章节主要介绍翼MapReduce服务Yarn健康检查指标项说明。 服务健康状态 指标项名称: 服务状态 指标项含义 :检查Yarn服务状态是否正常。如果当前无法获取NodeManager节点数时,则认为不健康。 恢复指导: 如果该指标项异常,建议参见告警进行处理并确认网络无异常。 检查告警 指标项名称: 告警信息 指标项含义 :检查服务是否存在未清除的告警。如果存在,则认为不健康。 恢复指导: 如果该指标项异常,建议参见告警进行处理。
        来自:
        帮助文档
        翼MapReduce
        用户指南
        MRS Manager操作指导(适用于2.x及之前)
        健康检查管理
        Yarn健康检查指标项说明
      • 产品介绍
        绑定云电脑 家庭管理在邀请家人进入家庭管理后,可邀请家庭成员绑定云电脑。 【操作步骤】 1.登录云电脑后,进入家庭管理; 2.点击“绑定云电脑”,可选择家庭成员发起绑定云电脑邀请; 3.邀请后,成员在“翼家消息”“我接收的”,选择对应云电脑同意邀请即可。 查看邀请通知 家庭管理可以前往翼家消息,查看当前账号查看已发起和已接收的家庭邀请通知。 【操作步骤】 1.登录云电脑后,进入家庭管理; 2.点击“翼家消息”,查看已发起和已接收的家庭消息通知。 退出家庭 当家庭成员或管理员不需要家庭管理时,可选择退出家庭操作。 【操作步骤】 1.登录云电脑后,进入家庭管理,点击“更多”“退出家庭”; 2.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完成退出家庭申请; 3.待家长在家庭管理”翼家消息“”我接收的“,同意后即可退出家庭。 如需了解更多?可查看下图,秒懂翼家!
        来自:
        帮助文档
        天翼云电脑(公众版)
        翼家云电脑
        产品介绍
      • 概述
        桶策略和ACL的关系 桶ACL可以授权用户对桶及桶内对象进行读写和权限控制操作,而桶策略可以授权用户操作桶的更多高级设置。 对象ACL则是授权用户对桶内对象进行具体的读写操作。 如何选择? 以下情况推荐使用桶策略: 不同的用户需要使用不同的权限时。 用户需要使用桶的高级配置功能时。 以下情况推荐使用ACL: 需要对单独对象进行额外的授权时。 需要开放某个对象给所有匿名用户访问时。 仅对桶或对象需要基础的读写权限时。 映射关系 桶ACL用于桶基本的读写权限设置,而桶策略用于授权更精细化的访问权限,包括资源与动作。桶ACL是基本的桶策略,可以被桶策略替代管理桶的访问权限。 桶策略动作的映射关系如下表: ACL权限 选项 对应桶策略高级设置中的动作 桶访问权限 读取权限 HeadBucket ListBucket ListBucketVersions ListBucketMultipartUploads 桶访问权限 写入权限 PutObject DeleteObject DeleteObjectVersion ACL访问权限 读取权限 GetBucketAcl ACL访问权限 写入权限 PutBucketAcl 对象ACL和桶策略的映射关系如下表: 对象ACL权限 选项 对应桶策略高级设置中的动作 对象访问权限 读取权限 GetObject GetObjectVersion ACL访问权限 读取权限 GetObjectAcl GetObjectVersionAcl ACL访问权限 写入权限 PutObjectAcl PutObjectVersionAcl 相关概念 账号/天翼云用户:指开通了天翼云的用户,该用户拥有对其资源的完全控制权限。 匿名用户:指未开通天翼云的用户或来自互联网的所有访客。
        来自:
        帮助文档
        媒体存储
        用户指南
        访问权限
        概述
      • 创建实例
        说明:本章节会介绍天翼云关系型数据库如何创建新实例 操作场景 本节将介绍在关系型数据库服务的管理控制台创建实例的过程。 RDS for MySQL支持“包年/包月”和“按需计费”购买,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定制相应计算能力和存储空间的关系型数据库实例。 操作步骤 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步骤 2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步骤 3 选择“数据库 > 关系型数据库”。进入关系型数据库信息页面。 步骤 4 在“实例管理”页面,单击“创建数据库实例”。 步骤 5 在“服务选型”页面,选择计费模式,填写并选择实例相关信息后,单击“立即购买”。 计费模式: 包年/包月: 若选择该模式,跳过步骤6,执行步骤7。 按需计费: 若选择该模式,继续执行步骤6。 表1 基本信息 参数 描述 区域 租户当前所在区域,也可在页面左上角切换。 说明 不同区域内的产品内网不互通,且购买后不能更换,请谨慎选择。 实例名称 实例名称长度在4个到64个字符之间,必须以字母开头,可以包含字母、数字、中划线或下划线,不能包含其他特殊字符。 数据库引擎 MySQL。 数据库版本 不同区域所支持的数据库版本不同,请以实际界面为准。 选用MySQL数据库时,请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数据库引擎版本。建议您选择当前可用的最高版本数据库,因其性能更稳定,安全性更高,使用更可靠。 实例类型+可用区 主备:备机提高了实例的可靠性,创建主机的过程中,同步创建备机,备机创建成功后,用户不可见。 可用区指在同一区域下,电力、网络隔离的物理区域,可用区之间内网互通,不同可用区之间物理隔离。 关系型数据库服务支持在同一个可用区内或者跨可用区部署数据库主备实例,备机的选择和主机可用区对应情况: − 相同,主机和备机会部署在同一个可用区。 − 不同(默认),主机和备机会部署在不同的可用区,以提供不同可用区之间的故障转移能力和高可用性。 单机:采用单个数据库节点部署架构,与主流的主备实例相比,它只包含一个节点,但具有高性价比。适用于个人学习、微型网站以及中小企业的开发测试环境。 时区 由于世界各国家与地区经度不同,地方时也有所不同,因此会划分为不同的时区。时区可在创建实例时选择,后期可修改。 表2 规格与存储 参数 描述 性能规格 实例的CPU和内存。不同性能规格对应不同连接数和最大IOPS。 创建成功后可进行规格变更 存储类型 实例的存储类型决定实例的读写速度。最大吞吐量越高,读写速度越快。 普通I/O:磁盘类型SATA,最大吞吐量90MB/s 高I/O:磁盘类型SAS,最大吞吐量150MB/s 超高I/O:磁盘类型SSD,最大吞吐量350MB/s 存储池 只有选择“专属存储”的用户才有此选项,是购买专属分布式存储服务时确定的独享的存储池,该存储池与其他池物理隔离,安全性高。 存储空间 您申请的存储空间会有必要的文件系统开销,这些开销包括索引节点和保留块,以及数据库运行必需的空间。存储空间支持40GB到4000GB,用户选择容量大小必须为10的整数倍。 数据库创建成功后可进行扩容。 表3 网络 参数 描述 虚拟私有云 关系型数据库实例所在的虚拟专用网络,可以对不同业务进行网络隔离。您需要创建或选择所需的虚拟私有云。如何创建虚拟私有云,请参见《虚拟私有云用户指南》中的“创建虚拟私有云基本信息及默认子网”。 如果没有可选的虚拟私有云,关系型数据库服务默认为您分配资源。 须知 目前RDS实例创建完成后不支持切换虚拟私有云,请谨慎选择所属虚拟私有云 子网 通过子网提供与其他网络隔离的、可以独享的网络资源,以提高网络安全性。子网在可用区内才会有效,创建关系型数据库实例的子网默认开启DHCP功能,不可关闭。 创建实例时RDS会自动为您配置内网地址,您也可输入子网号段内未使用的内网地址,实例创建成功后该内网地址可修改。 内网安全组 内网安全组限制实例的安全访问规则,加强关系型数据库服务与其他服务间的安全访问。请确保所选取的内网安全组允许客户端访问数据库实例。 如果不创建内网安全组或没有可选的内网安全组,关系型数据库服务默认为您分配内网安全组资源。 IPv6 启用IPv6前,请确保数据库实例所在的VPC和子网已开启IPv6配置,在VPC和子网开启IPv6配置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步骤,请参见《虚拟私有云操作指导》中的“IPv4/IPv6双栈管理”章节。 启用IPv6后,数据库实例可在双堆栈模式下运行,即可以拥有两个不同版本的IP地址:IPv4地址和IPv6地址。此时实例通过IPv4和IPv6进行通信,且IPv4和IPv6通信彼此独立。 表4 数据库配置 参数 描述 管理员帐户 数据库的登录名默认为root。 管理员密码 所设置的密码长度为8~32个字符,至少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三种字符的组合,其中允许输入~!@
        来自:
        帮助文档
        专属云(关系型数据库MySQL)
        快速入门
        通过内网连接MySQL实例
        创建实例
      • 路由类
        本文汇总了使用虚拟私有云产品时常见的路由类问题。 路由表可以跨VPC存在吗? 不可以。 路由就是指导IP数据报文转发的路径。路由表由一系列路由规则组成,配置路由规则需要指定目的地址、下一跳类型、下一跳实例。通过路由条目,生成路由表,根据路由表中的条目,进行路径选择。路由表用于管理VPC内的实例流量走向,只能存在于某个VPC内。 路由表收费吗? 不收费。 路由表由一系列路由规则组成,配置路由规则需要指定目的地址、下一跳类型、下一跳实例。默认路由表随着VPC自动创建,您也可以根据业务流量规划自定义路由表及路由规则。默认路由表、自定义路由表均不收费。 默认路由表的作用是什么? 路由表用于控制虚拟私有云的流量走向。对于可用区资源池来说,在新建VPC时,会默认生成一个默认路由表,每个VPC都会对应一个默认路由表。新建的子网也会关联到默认路由表下,您也可以创建自定义路由表,将子网关联到自定义路由表。 从对等连接、专线网关、VPN网关过来的流量且目的地址不在本VPC时,会自动匹配本VPC的默认路由表。通过默认路由表可以实现跨VPC防火墙引流场景,具体参考如何通过对等连接部署第三方公共防火墙。
        来自:
        帮助文档
        虚拟私有云 VPC
        常见问题
        路由类
      • 业务日志下载
        天翼云边缘云WAF默认提供业务的访问日志,支持单个日志和批量下载,默认支持下载15天的离线访问日志。 前提条件 已开通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已新增域名并成功接入WAF,具体操作请见快速接入WAF 域名接入成功后,将记录站点的业务日志 功能介绍 日志下载模块,支持客户下载加速域名的访问日志,支持批量下载。日志记录了域名请求的详细信息,是用户做业务分析的重要参考。 日志文件延迟时间:一般情况下延迟在24小时之内,但是也有可能超过24小时。日志每隔一小时生成一次。具体分割成的文件数量根据该小时产生的日志量动态调整。客户可以下载最近15天的日志数据。 日志命名规则:log加速域名年月日时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例如:logwww.ctyun.cn202001010100005959.gz。 日志示例:36.111.88.33 www.test.ctyun.cn [20200101013524] "GET http/1.1" 200 1360598 "VLC/2.0.6 LibVLC/2.0.6" 0.003 HIT 565 bytes 01562467/1562468 日志字段释义: 编号 字段 描述 1 36.111.88.33 用户IP 2 www.test.ctyun.cn 访问域名 3 文件类型 4 [20200101013524] 请求时间 5 GET HTTP请求方式 6 请求URL 7 http/1.1 HTTP协议 8 200 CDN节点HTTP响应状态码 9 1360598 CDN节点响应大小,单位byte 10 请求头Referer的值 11 "VLC/2.0.6 LibVLC/2.0.6" 请求头UserAgent的值 12 0.003 请求响应时间,指服务端接收到请求,到响应完成的时间,单位s(秒) 13 HIT 缓存命中状态,值为HIT或MISS 14 565 请求长度,含请求头和请求body长度,单位byte 15 bytes 01562467/1562468 CDN节点响应头ContentRange的值
        来自:
        帮助文档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安全运营
        日志服务
        业务日志下载
      • 常见问题
        对象存储资源包当月未用完的资源包用量是否会结转到下个月? 当月未使用完的额度不会累计到下个月,会按订购周期重置,即购买后每月同一天24:00:00会重置资源额度。 欠费停服后,对象存储控制台能否访问文件及下载文件? 欠费后天翼云对象存储服务会自动停止,对象存储数据将无法读写,您所占用的存储空间资源仍会继续扣费,因此欠费余额会累计。如果您在15天内充值补足欠款,服务会自动启用。 当欠费超过15天,将视为您主动放弃该服务,您保存在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的全部数据将会被销毁,销毁后数据不可恢复。因此请您及时关注账户余额并及时续费以保证您的服务不受到影响。 若您确认不再使用天翼云对象存储服务,请务必及时删除存储于对象存储上的数据。 对象存储开通后就会收费吗? 开通对象存储服务不会收费,只有您开始使用才会产生费用。 桶内无对象,为什么还会产生存储费用? 如果您的存储桶内没有对象,但仍然产生存储费用,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导致: 已删除对象未完全清理:若您开启了多版本管理,当您删除存储桶中的对象时,并不会立即彻底删除,而是存储在历史版本中。这可能会导致在删除对象后仍然产生存储费用。 碎片或残留数据:即使桶内没有明确的对象,也可能存在一些碎片或残留数据。这些碎片可能是由于过去的操作或请求导致的。您可以通过碎片清理删除残留数据。
        来自:
        帮助文档
        对象存储 ZOS
        计费说明
        常见问题
      • 集群列表简介
        本章节主要介绍集群列表。 登录翼MapReduce控制台后,可查看账号下拥有的集群列表和当前的集群状态。 集群状态 集群包含的状态如下表所示。 状态 说明 启动中 集群正在创建中,可以查看具体的进程。 运行中 集群创建成功且集群中组件状态处于正常运行中,集群正在正常运行。 异常终止 集群启动失败或因为异常原因而终止,可以查看失败原因。 释放中 表示集群正在退订。 已终止 集群已经到期15天以上或者集群已经完成退订。 已冻结 已经到期的集群,资源会保留15天,此时状态为已冻结。
        来自:
        帮助文档
        翼MapReduce
        用户指南
        管理集群
        集群概览
        集群列表简介
      • 批量创建云主机
        创建vpc resource "ctyunvpc" "vpctest" { name "vpcforecs" cidr "192.168.0.0/16" description "terraform测试使用" enableipv6 true } 在vpc下创建子网 resource "ctyunsubnet" "subnettest" { vpcid ctyunvpc.vpctest.id name "subnetforecs" cidr "192.168.1.0/24" description "terraform测试使用" dns [ "114.114.114.114", "8.8.8.8", ] enableipv6 true } 开通N台按需云主机 resource "ctyunecs" "ecstest" { count var.instancecount instancename "${var.instancename}${count.index + 1}" displayname "${var.instancename}${count.index + 1}" flavorname var.flavorname imageid var.imageid systemdisktype var.systemdisktype systemdisksize var.systemdisksize password var.password bandwidth var.bandwidth cycletype "ondemand" vpcid ctyunvpc.vpctest.id subnetid ctyunsubnet.subnettest.id } 模板2:创建多台配置不同的云主机,模板使用foreach语法实现 java terraform { requiredproviders { ctyun { source "ctyunit/ctyun" version "2.1.0" } } } provider "ctyun" { azname var.azname } variable "azname" { type string default "cnhuadong1jsnj1Apublicctcloud" description "可用区名称" } variable "password" { type string sensitive true description "密码" } 创建vpc resource "ctyunvpc" "vpctest" { name "vpcforecs2" cidr "192.168.0.0/16" description "terraform测试使用" enableipv6 true }
        来自:
        帮助文档
        资源编排ROS
        最佳实践
        批量创建云主机
      • 1
      • ...
      • 59
      • 60
      • 61
      • 62
      • 63
      • ...
      • 566
      跳转至
      推荐热词
      天翼云运维管理审计系统天翼云云服务平台云服务备份云日志服务应用运维管理云手机云电脑天翼云云hbase数据库电信云大数据saas服务电信云大数据paas服务轻量型云主机天翼云客户服务电话应用编排服务天翼云云安全解决方案云服务总线CSB天翼云服务器配置天翼云联邦学习产品天翼云云安全天翼云企业上云解决方案天翼云产品天翼云视频云存储

      天翼云最新活动

      安全隔离版OpenClaw

      OpenClaw云服务器专属“龙虾“套餐低至1.5折起

      青云志云端助力计划

      一站式科研助手,海外资源安全访问平台,助力青年翼展宏图,平步青云

      云上钜惠

      爆款云主机全场特惠,2核4G只要1.8折起!

      中小企业服务商合作专区

      国家云助力中小企业腾飞,高额上云补贴重磅上线

      出海产品促销专区

      爆款云主机低至2折,高性价比,不限新老速来抢购!

      天翼云奖励推广计划

      加入成为云推官,推荐新用户注册下单得现金奖励

      产品推荐

      弹性高性能计算 E-HPC

      天翼云CTyunOS系统

      AI Store

      公共算力服务

      应用托管

      科研助手

      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

      智算一体机

      知识库问答

      推荐文档

      PostgreSQL

      产品价格

      C++ API

      概念

      分布式消息服务的功能

      共享协作

      网页防篡改集中管理中心安装

      • 7*24小时售后
      • 无忧退款
      • 免费备案
      • 专家服务
      售前咨询热线
      400-810-9889转1
      关注天翼云
      • 旗舰店
      • 天翼云APP
      • 天翼云微信公众号
      服务与支持
      • 备案中心
      • 售前咨询
      • 智能客服
      • 自助服务
      • 工单管理
      • 客户公告
      • 涉诈举报
      账户管理
      • 管理中心
      • 订单管理
      • 余额管理
      • 发票管理
      • 充值汇款
      • 续费管理
      快速入口
      • 天翼云旗舰店
      • 文档中心
      • 最新活动
      • 免费试用
      • 信任中心
      • 天翼云学堂
      云网生态
      • 甄选商城
      • 渠道合作
      • 云市场合作
      了解天翼云
      • 关于天翼云
      • 天翼云APP
      • 服务案例
      • 新闻资讯
      • 联系我们
      热门产品
      • 云电脑
      • 弹性云主机
      • 云电脑政企版
      • 天翼云手机
      • 云数据库
      • 对象存储
      • 云硬盘
      • Web应用防火墙
      • 服务器安全卫士
      • CDN加速
      热门推荐
      • 云服务备份
      • 边缘安全加速平台
      • 全站加速
      • 安全加速
      • 云服务器
      • 云主机
      • 智能边缘云
      • 应用编排服务
      • 微服务引擎
      • 共享流量包
      更多推荐
      • web应用防火墙
      • 密钥管理
      • 等保咨询
      • 安全专区
      • 应用运维管理
      • 云日志服务
      • 文档数据库服务
      • 云搜索服务
      • 数据湖探索
      • 数据仓库服务
      友情链接
      • 中国电信集团
      • 天翼云国际站
      • 189邮箱
      • 天翼企业云盘
      • 天翼云盘
      ©2026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2.B1.B2-20090001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205-32室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个人信息保护
      • 法律声明
      备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3424号 京ICP备 2021034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