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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gent问题
        如何安装Agent? 开通服务器安全卫士后,在左侧导航中选择“资产管理 > 服务器列表” ,查看服务器列表中的“Agent状态”。 若状态为“在线”,则本台服务器已安装Agent并自动激活,Agent服务正常。 若状态为“离线”,则需要为服务器重新安装Agent。 Linux系统安装命令 Windows系统安装命令 如何卸载Agent 支持一键卸载和本地手动卸载两种方式。 方式一:通过控制台卸载Agent时,云主机的Agent状态应处于“在线”状态。 1. 点击左上角控制中心进入服务器安全卫士(原生版)界面。 2. 进入“资产管理 > 服务器列表”,找到需卸载的云主机Agent,点击“操作”列的“卸载Agent”按钮,并在弹出的卸载Agent对话框中,点击“确认”按钮。 3. 卸载成功后,Agent状态应显示为“离线”状态,点击右侧刷新按钮可更新状态(由于缓存原因,Agent状态更新需等待约10分钟)。 方式二:云主机本地卸载Agent 卸载Linux版本Agent: 1. 以root用户登录到Linux云主机。 2. 任意目录下执行以下命令即可卸载Agent,执行无明显报错信息则卸载成功。 执行命令卸载 :bash /var/ctcss/activeresponse/bin/uninstall.sh 卸载Windows版本Agent: 1. 登录到Windows云主机。 2. 在“控制面板 > 程序和功能”中找到“CTCSS Agent”或“CTCSSAgent”,右键点击,选择卸载,按照提示卸载。
        来自:
        帮助文档
        服务器安全卫士(原生版)
        常见问题
        产品类
        Agent问题
      • 备份与恢复类
        为什么数据表会丢失或数据被删除 RDS不会删除和操作用户的任何数据。出现这种情况,请检查是否为误操作,必要时可利用已有备份恢复文件。 检查误操作:如果已经开启SQL审计日志,可通过审计日志查看数据执行记录。 已有备份恢复文件: 使用RDS实例的恢复功能。 将备份数据从弹性云服务器导入关系型数据库。 如何将本地数据库备份恢复到云数据库RDS 可以使用DRS迁移功能。DRS迁移功能支持将本地数据库备份恢复到云上数据库。 RDS for PostgreSQL中是否支持恢复单表信息 RDS for PostgreSQL不支持表级恢复。 云数据库服务支持使用已有的自动备份和手动备份,将实例数据恢复到备份被创建时的状态。 备份文件是否支持转储至用户的OBS桶 备份文件不支持直接转储到用户自己创建的OBS桶。建议先通过本地下载备份文件。 RDS for MySQL是否支持表级备份到指定OBS RDS for MySQL暂不支持表级备份到指定OBS。 云数据库RDS支持全量备份和增量备份(Binlog备份),无论是全量备份还是增量备份,都存储在对象存储服务上。 RDS for MySQL的备份策略如何删除 云数据库RDS暂不支持删除备份策略。 备份策略开启后不可关闭,可通过控制台修改备份策略的备份周期和保留天数,可将备份周期修改为一天。
        来自:
        帮助文档
        关系数据库SQL Server版
        常见问题
        备份与恢复类
      • 预置转码模版有什么用
        预置转码模版有什么用? 预置转码模版有什么用? 云点播内置了常用的音视频转码模版,您可以使用预置模版验证云点播的主体功能,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调整参数建立自定义模版,以更好地匹配业务需求。关于自定义转码模版的配置可以参考页面转码模版。
        来自:
        帮助文档
        云点播
        常见问题
        视频转码类
        预置转码模版有什么用
      • 使用限制
        本文为您介绍云专线服务的使用限制,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后使用。 云专线服务的使用限制如下表所示: 资源 配额值(默认) 说明 单账户下创建专线网关配额 20 提交工单提升配额 单个专线网关支持绑定物理专线配额 20 提交工单提升配额 专线网关添加客户侧路由配额 50 提交工单提升配额
        来自:
      • API审计
        本章节介绍API审计日志功能 概述 API审计日志功能通常用于记录和跟踪用户在操作服务网格控制台时产生的写行为,便于管理者对控制台的行为进行追溯。审计日志内容主要记录了执行时间、操作类型、操作结果状态以及操作人等关键信息。同时,用户可以通过执行时间、操作人以及业务类型等多种条件进行数据筛选和查看。 操作 在控制台>网格安全中心> 审计日志菜单下,即可看到相关的日志信息,如下图:
        来自:
        帮助文档
        应用服务网格
        用户指南
        网格安全中心
        API审计
      • 公测产品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本协议”)系客户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天翼云”,客户与天翼云合称为“双方”)签订的,关于客户通过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包括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天翼云Wap站m.ctyun.cn,“天翼云APP”,合称“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购买、由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天翼云服务”)的约定。 客户在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前,敬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天翼云责任的条款、对客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该等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如果客户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方式询问,天翼云将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客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翼云的解释,请不要订购或使用天翼云服务。 当客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订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天翼云服务,均表示客户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受其约束。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 I.说明 1.客户与天翼云之间的天翼云服务受到本协议以及客户已接受的《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隐私政策》、天翼云网门户《法律声明》及天翼云网门户不时发布的规则和政策(合称“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约束。客户接受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注册、订购服务时线上点击同意。 2.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为准;本协议与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由如下各项文件组成: (1)I.本说明; (2)II.《通用服务条款》; (3)III.《专用服务条款》及其附件; (4)天翼云网门户中(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云网门户帮助文档页面中)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续订规则、退订规则,以及明确双方关于使用和提供天翼云服务权利义务的其它法律文件; (5)订单(仅适用于包年/包月服务)。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上述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解释出现冲突,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后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当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服务条款》就同一事项约定、解释不一致时,各产品或服务应分别以其各自的《专用服务条款》为准。 4.本协议签订后,如客户就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服务需要天翼云另行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订购确认文件仅应客户要求出具,不是订立合同的确认书,不影响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效力,不对双方已确认的订单、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构成任何修订与补充,也不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II. 通用服务条款 1. 服务类型 1.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提交、并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或天翼云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服务情况发出的账单确定。 1.1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订购天翼云网门户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其中: (1)包年/包月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并经天翼云确认的订单确定。 (2)按需计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1.2 天翼云将按照相应的《专用服务条款》约定的服务等级向客户提供服务。 2.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服务流程 2.1服务开通 2.1.1 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天翼云分别按照以下方式为客户开通服务: (1)包年/包月服务的开通:客户在天翼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相应的订单,经天翼云确认并在客户按照订单约定付费后,服务开通。 (2)按需计费服务的开通: 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如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服务暂停。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服务所需的足额费用后,服务恢复。 2.1.2 服务开通后,天翼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客户可以登录天翼云网门户,在管理控制台完成相关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2.1.3 客户理解并认可,服务开通后,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天翼云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更新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天翼云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事先通知客户。 2.2天翼云为客户提供7天×24小时客服服务,包括客服的售后热线(4008109889)咨询服务和在线工单服务,解答、处理客户在使用天翼云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用服务条款》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2.3天翼云收到客户遇到的问题后,根据具体情况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但相关故障或问题系因客户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天翼云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造成的除外。 2.4 天翼云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客户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协议的约定,则需要客户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部署,天翼云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天翼云配合做方案规划设计,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2.5 为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天翼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天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天翼云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就该等常规维护事宜,天翼云承诺至少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天翼云承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 2.6 天翼云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不时调整服务的系统默认配置,相关调整不构成天翼云违约。但是,天翼云承诺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客户。收到天翼云通知后,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进行业务调整,以及应天翼云的需求,对天翼云的调整作出授权等)。如客户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协助,或者天翼云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服务调整或终止,天翼云将及时通知客户。 2.7 服务终止 2.7.1 在下述情形下,天翼云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天翼云认为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将会对天翼云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天翼云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4)客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5)客户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 (6)天翼云提前三十(30)日在天翼云网门户上以发布公告、向客户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相关服务; (7)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约定天翼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的情形。 2.7.2 天翼云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的,对客户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的退费规则,按照《专用服务条款》或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相关退费规则执行。 2.8本协议《专用服务条款》对天翼云服务的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规则及服务流程等事项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3.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计费规则 3.1.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向天翼云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1)包年/包月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载明的金额为准。 (2)按需计费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天翼云向客户发送的账单载明的金额为准。服务期限内,服务价格将根据天翼云价格调整相应变化,服务费用的结算应当以客户实际使用相应服务时天翼云公布的有效的价格为准。 3.1.2天翼云有权根据技术演进、技术架构调整、市场营销等客观因素调整天翼云服务的价格。天翼云调整天翼云服务价格时,至少提前十五(15)日在天翼云网门户发布通知,客户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如客户不接受天翼云调整后的价格,客户应当立即停用天翼云服务,如客户继续使用服务,视为客户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3.2 结算方式: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为预付费服务。 3.2.1天翼云在客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使用账户余额或代金券或微信、支付宝、翼支付或其他方式向天翼云支付费用。其中,代金券的使用应当遵守客户获得代金券时天翼云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代金券规则。 3.2.2如客户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服务的,客户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支付续订款项,或在保证账户内的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开启自动续订功能(续订流程详见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服务续订规则)。客户续订服务时,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进行调整的,客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续订和计费。 3.2.3如客户需要天翼云就其订购的天翼云服务开具发票的,客户应当在服务订购完成并支付服务费用后,在天翼云网门户的服务订购界面上申请开具发票,并按格式和要求填写付款单位、款项、发票类型及邮寄地址。对于客户使用代金券支付部分对应的金额,天翼云不提供发票。 3.3 天翼云保留在客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前不向客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如客户欠费,在欠费期间天翼云有权不提供相应服务,且客户不得申请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3.4 客户理解并同意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营销活动等优惠措施均为天翼云在标准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限制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5 客户对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天翼云提出核对申请。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天翼云应对相应费用予以调整。 4. 服务使用规范 4.1 客户资质 4.1.1 客户承诺以其经天翼云网门户实名认证的本人身份开通和使用天翼云服务,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客户应当持续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资质,并向天翼云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各类主体资格、业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网站的,客户应当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天翼云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天翼云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客户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除上述许可、批准外,如客户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许可和批准的,客户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批准。 4.1.2 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如客户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资质条件,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或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如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客户应当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天翼云提供最新的文件。 4.1.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应当根据天翼云要求签订《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见《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并严格遵守该文件中的承诺。 4.2 账户安全 4.2.1 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时,将向客户提供在天翼云网门户中具有唯一识别性的账户,供客户通过该账户登陆天翼云网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客户账号和密码是客户办理、使用天翼云服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该账户所发出的指令及相关行为均视为客户或客户授权的行为,客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2.2 客户负责其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对于天翼云在天翼云服务中向客户提供相关账户的初始密码,客户应当第一时间重新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 4.2.3 客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根据天翼云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天翼云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天翼云在收到客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将要求客户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核实客户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与其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天翼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客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客户没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所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天翼云有权拒绝客户前述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因客户原因导致账号或密码泄露或为他人获取的,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天翼云有义务协助客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2.4 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客户应当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天翼云,因客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客户承担。 4.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满足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要求。客户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服务条款》)向天翼云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天翼云完成相关服务工程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 4.4 客户对由天翼云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客户不得私自使用天翼云未分配给客户的IP地址。客户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务时,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天翼云收回。 4.5 未经天翼云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双方对允许客户下属机构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另有约定的除外)使用。否则,天翼云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 4.6 如客户违反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任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未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服务期限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并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如客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天翼云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天翼云的相应损失。 5.网络及数据安全 5.1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天翼云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以及通过天翼云服务所发布、传输或存储的信息内容应当符合《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翼云网门户、天翼云服务相关业务平台、以及天翼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5.3客户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网门户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网门户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客户承担。 5.4 客户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对云主机上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的风险,天翼云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5.5 对于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所涉自身信息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等)、最终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和资料、数据等,客户负责保密并依法承担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5.6客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当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 5.7对于客户通过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天翼云承诺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不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据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为提供客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之需向第三方披露。 5.8客户可自行对其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但应谨慎操作。如客户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天翼云将按照客户的指令不再保留该数据。 5.9当服务期届满或服务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客户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天翼云仅在本协议约定的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储客户的业务数据(如有),期限届满天翼云将删除客户的所有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 5.10客户的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客户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客户理解并同意,天翼云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客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5.11客户理解并同意,出于客户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客户需要天翼云工程师直接对其相关服务进行操作时,客户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客户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指示天翼云进行相关操作,且仅有该授权人有权要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进行操作。且天翼云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客户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客户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客户未与天翼云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服务不可用等风险,由客户承担。 6. 知识产权 6.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对于客户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软件、传输或存储的行为或内容,客户应保证该等软件、行为或内容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如任何第三方主张客户的上述软件、行为或内容侵犯其所有权或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天翼云因此而承担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天翼云有权视情况终止天翼云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 客户确认,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所涉相关软件、资料、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天翼云或天翼云具有许可/使用权;未经天翼云同意,客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天翼云提供的操作系统等软件,客户不得采取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等方式,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天翼云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7. 保密条款 7.1天翼云承诺对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 (1)依据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但是,天翼云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客户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天翼云的关联公司是指天翼云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7.2 未经天翼云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天翼云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持续有效。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如客户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翼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户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天翼云损失的,客户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天翼云(含天翼云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天翼云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责任限制 9.1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天翼云系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天翼云对天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天翼云不对天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天翼云承诺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天翼云服务。 9.2 客户知悉并理解天翼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天翼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客户确认并同意:若天翼云提供的服务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将不视为天翼云违约,客户将配合天翼云共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9.3 天翼云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系统、设备等采取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客户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配置更高的安全保护服务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软件、系统等。因客户未自行对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等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权益受损的,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9.4 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天翼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天翼云网门户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对服务的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性等造成影响的,天翼云不对该等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财产等损失的损害赔偿。如因客户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天翼云或者天翼云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天翼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天翼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天翼云内部的通畅联系,天翼云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客户原因给天翼云带来重大网络事故,天翼云将保留向客户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客户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9.5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天翼云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6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专用服务条款》、天翼云服务等级协议、天翼云网门户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中)约定了在特定的“服务不可用”情况下,天翼云的补偿责任(如有)。尽管有该等约定,客户同意并认可,以下原因导致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不可用的情况不计在不可用时间内: (1)天翼云事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等; (2)任何天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统漏洞导致的; (9)其他非天翼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7《专用服务条款》可能会对天翼云的责任限制有进一步约定,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服务同样受到该等责任限制的约束,敬请客户关注。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天翼云和客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本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2.附则 12.1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2.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3 天翼云有权通过在天翼云网门户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天翼云的关联公司。 12.4 本协议项下之保密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客户对其向天翼云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2.5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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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I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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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测产品服务协议
      • CentOS设置系统时区
        本节介绍在CentOS操作系统的弹性云主机里设置时区的操作方法。 操作场景 本节操作介绍在CentOS操作系统的弹性云主机里如何设置时区。 约束与限制 该文档已在CentOS 6.8及CentOS 7.5操作系统弹性云主机上验证,其他版本可能存在差异。 文档中以中国上海时区为例。 CentOS 6/RHEL 6操作系统(以中国上海时区为例) 1. 修改系统时区(永久),请执行: plaintext cp vf /usr/share/zoneinfo/Asia/Shanghai /etc/localtime​ 2. 确认当前时区是否已经为CST,重新登录后执行以下命令。 plaintext date awk '{print $5}' CentOS 7操作系统(以中国上海时区为例) 1. 查看所需的时区,请执行: plaintext timedatectl listtimezones 2. 更改时区,请执行: plaintext timedatectl settimezone Asia/Shanghai 3. 验证时区状态,请执行: plaintext timedatectl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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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故障修复
        操作系统类(Windows)
        CentOS设置系统时区
      • IIS服务修改已绑定的网站域名
        本节以Windows Server 2008 标准版64位中文版弹性云主机为例,指导您修改IIS上绑定的域名。 问题描述 访问IIS搭建的网站的时候报错404。 原因分析 IIS上绑定的域名没有指定IP地址。 操作步骤 1. 登录弹性云主机,选择“开始 >管理工具 > 信息服务(IIS)管理器”。 2. 在IIS管理器界面,选择需要编辑的网站。单击右键选择“编辑绑定”。 3. 选择待修改的网站,选择相应的域名,单击“编辑”,添加指定弹性云主机的私有IP地址。单击确定,完成IP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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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故障修复
        安装IIS服务
        IIS服务修改已绑定的网站域名
      • 查看保护组概览
        本文为您介绍查看保护组概览的操作流程。 操作场景 在容灾保护组内选择保护组概览页签,可查看目标保护组的服务器复制状态、容灾演练、任务统计等信息。 前提条件 已经创建保护组。 操作步骤 1. 登录控制中心。 2. 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 3. 在存储产品中选择“云容灾”,进入云容灾页面。 4. 在云容灾页面,单击“云上容灾”,进入保护组板块展示页面。 5. 在容灾板块展示页面,找到目标保护组,单击目标保护组板块,进入保护组页面。 6. 在保护组页面,单击“保护组概览”页签,可以查看服务器复制状态、容灾演练、任务统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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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容灾 CDR
        用户指南
        管理容灾保护组
        查看保护组概览
      • 灾难恢复能力等级
        本文为您介绍云容灾满足的灾难恢复能力等级。 根据国家标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灾难恢复能力等级示例如下表所示: 灾难恢复能力等级 等级名 RTO RPO 1 基本支持 2天以上 1天至7天 2 备用场地支持 24小时以上 1天至7天 3 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12小时以上 数小时至1天 4 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数小时至2天 数小时至1天 5 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数分钟至2天 0到30分钟 6 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数分钟 0 云容灾为云主机提供跨可用区的容灾保护能力,支持数据实时复制,RPO可达秒级、RTO可达分钟级,满足国标容灾等级5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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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容灾 CDR
        产品简介
        灾难恢复能力等级
      • 续订云SaaS型实例
        本节介绍如何手动续订WAF云SaaS型实例。 购买WAF云SaaS型实例后,在实例到期被删除前,您可以随时在WAF控制台为实例续费。 操作步骤 1. 登录天翼云控制中心。 2. 单击页面顶部的区域选择框,选择区域。 3. 在产品服务列表页,选择“安全 > 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 4.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系统管理 > 查看产品信息”,选择“云SAAS型”页签。 5. 单击“续订”,进入续订页面。 6. 在“续订”操作界面,根据使用需要调整续订周期。 7. 续订周期设置完成后,在页面下方确认支付费用,阅读《天翼云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服务协议》,并勾选“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天翼云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服务协议》“,单击“立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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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
        用户指南
        系统管理
        管理云SaaS型实例
        续订云SaaS型实例
      •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流量访问流程
        本文将介绍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流量访问流程。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的流量访问流程如下图所示: 流量访问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把安全能力赋能在所有边缘节点,用户的访问流量可就近接入安全边缘节点。 2. 安全边缘节点(WAF防护引擎)会解析访问请求报文,根据防护规则判断访问请求是否为恶意请求。 3. 如果是恶意请求,防护节点会根据客户配置的策略进行处理,比如阻断请求直接响应拦截信息给请求客户端。 4. 如果是正常业务请求,安全边缘节点会通过智能调度系统将请求转发到客户源站。对于请求客户端来讲源站服务器是隐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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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常见问题
        产品配置类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流量访问流程
      • 步骤
        步骤三:访问ZOS服务 操作场景 终端节点与DNS终端节点服务和ZOS终端节点服务建立连接后,本地数据中心就可通过VPN连接或云专线来实现对ZOS服务的访问。 前提条件 本地数据中心通过VPN连接或云专线与云上VPC建立连接,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并实现对ZOS的访问,需进行如下配置: VPN网关设置:确保允许访问的VPC子网网段包含了ZOS所在的网段。具体请参考VPN连接。 云专线虚拟网关设置:需要确保允许访问的VPC子网网段中包含ZOS所在的网段。具体请参考开通云专线。 操作步骤 1. 点击天翼云门户首页的“控制中心”,输入A账号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控制中心页面。 2. 在管理控制台上方点击图标,选择所需的资源池节点,以下操作选择华东华东1。 3. 在系统首页,选择“网络>VPC终端节点”。 4. 在“终端节点”列表,点击已创建的连接到DNS服务的终端节点的名称/ID,查看该终端节点的“节点IP”。 5. 在用户本地数据中心的DNS服务器上配置相应的DNS转发规则,以将解析ZOS域名的请求转发到连接DNS服务的终端节点(部分资源池支持终端节点上启用,支持资源池以控制台展示为准,未支持资源池可直接使用地址直接访问ZOS服务)。 6. 配置用户本地数据中心节点到VPN网关或云专线网关的DNS路由。为了通过VPN或云专线访问DNS,需要配置用户本地数据中心节点的永久路由,将访问DNS的流量指向用户本地数据中心节点的专线网关或VPN网关的IP地址。 7. 验证本地数据中心与ZOS的连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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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PC终端节点
        快速入门
        配置访问ZOS服务内网地址的终端节点
        步骤
      • 设置IPv6访问
        本文为您介绍开启IPv6访问功能的前提条件以及操作步骤。 功能介绍 支持网站IPv6访问功能,开启功能开关后,将为您提供IPv4/IPv6双栈服务。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支持全站外链替换功能,能够有效提高网站链接的IPv6支持度。如果您需要解决IPv6天窗问题(提升二、三级链接IPv6支持度),请通过提交工单给天翼云客服,由其人工操作开启。 前提条件 已开通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已新增域名并成功接入WAF,具体操作请见WAF接入 开通基础版及以上版本支持使用IPv6访问功能 操作步骤 1. 登录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域名管理】—【域名列表】,选择您要开启IPv6访问的域名,开启IPv6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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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操作指导
        安全防护配置
        设置IPv6访问
      • 创建专属集群
        参数名 参数解释 样例值 虚拟私有云 指定集群节点使用的虚拟专用网络,实现不同业务的网络隔离。 首次创建数据仓库集群时,如果未配置过虚拟私有云,可以单击“查看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管理控制台,新创建一个满足需求的虚拟私有云。 如何创建虚拟私有云,具体请参见 可以刷新“虚拟私有云”下拉框中选项值。 vpcdws 子网 指定虚拟私有云的一个子网。 集群使用子网实现与其他网络的隔离,并独享所有网络资源,以提高网络安全。 集群创建成功后不支持修改子网,如果一定需要修改,可通过集群恢复快照到新集群,新集群的数据和旧集群一样且新集群在创建时子网可以更改。 subnetdws 安全组 指定虚拟私有云的安全组。 安全组限制安全访问规则,加强集群与其它服务间的安全访问。 1)自动创建安全组 系统默认选中“自动创建安全组”,设置为该选项时,系统将会自动创建一个默认安全组。 默认安全组的规则如下:出方向允许所有访问,入方向只开放用户设置的数据仓库服务(DWS)集群的数据库端口。 默认安全组的名称,其格式如下:dws<集群名称 ><GaussDB(DWS) 集群的数据库端口 >,例如,dwsdwsdemo8000。 如果安全组和安全组规则的配额不足,提交创建集群申请后系统会报错,用户可以选择已有的安全组后重试。 2)手动创建并配置安全组 手动创建并配置安全组用户也可以登录VPC管理控制台手动创建一个安全组,然后回到数据仓库服务(DWS)创建集群页面,单击“安全组”下拉列表旁边的按钮,刷新后在“安全组”下拉列表中选择新建的安全组。 为了使数据仓库服务(DWS)客户端可以连接集群,用户需要在新建的安全组中添加一条入规则,开放数据仓库服务(DWS)集群的数据库端口的访问权限。入规则示例如下: − 协议:TCP。 − 端口范围:8000。指定为创建数据仓库服务(DWS)集群时设置的数据库端口,这个端口是数据仓库服务(DWS)用于接收客户端连接的端口。 − 源地址:选中“IP地址”,然后指定为客户端主机的IP地址,例如“192.168.0.10/32”。 数据仓库服务(DWS)集群创建成功后,安全组支持更改为其他安全组,也可以在当前的安全组中添加、删除或修改安全组规则。集群更换安全组过程中有短暂的业务中断,请谨慎操作。为了更好的网络性能,选择安全组时不要多于5个。 自动创建安全组 公网访问 指定用户是否可以在互联网上使用客户端连接集群数据库。支持如下方式: “暂不使用”:暂不使用弹性IP。 “现在购买”:用户指定弹性IP的带宽,系统将自动为集群分配独享带宽的弹性IP,通过弹性IP可以从互联网对集群进行访问。自动分配的弹性IP的带宽名称都是以集群名称开头的。 “使用已有”:为集群绑定指定的弹性IP。如果下拉框中没有可用的弹性IP,可以单击“创建弹性IP”进入弹性公网IP页面创建一个满足需要的弹性IP。带宽可根据用户需要设置。 使用BMS发放的集群,不支持创建成功后再绑定弹性IP,也不支持进行解绑定弹性IP操作,建议有公网访问需求的用户在创建集群时选择“现在购买”。ECS发放的集群不受此影响。使用BMS发放的集群,不支持创建成功后再绑定弹性IP,也不支持进行解绑定弹性IP操作,建议有公网访问需求的用户在创建集群时选择“现在购买”。ECS发放的集群不受此影响。 每个区域的每个项目首次使用弹性IP绑定功能时,系统将提示创建名称为“DWSAccessVPC”委托以授权数据仓库服务(DWS)访问VPC。授权成功后,数据仓库服务(DWS)可以在绑定弹性IP的虚拟机故障时切换至健康虚拟机。 默认情况下,只有云帐号或拥有Security Administrator权限的用户才具备创建委托的权限。帐号中的IAM用户,默认没有创建委托的权限,需联系有权限的用户在当前页面完成对数据仓库服务(DWS)的委托授权。 公网访问选择“暂不使用”,即不启用公网访问集群。在集群创建成功后,如果用户想通过公网访问集群,可以先为集群绑定弹性IP再创建公网域名,详情请参见 现在购买 带宽 如已有弹性IP,可在“公网访问”选择“使用已有”。如需购买,则需指定弹性IP的带宽,设置范围:1~100Mbit/s。 50M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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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仓库服务
        用户指南
        创建与删除集群
        创建专属集群
      • 云主机磁盘IO Hang(1)
        本章节介绍云主机磁盘IO Hang故障演练。 背景介绍 磁盘硬件故障、文件系统损坏、驱动异常或内核I/O调度器卡死,都可能导致磁盘完全无响应,所有读写(I/O)操作被无限期阻塞。这种情况对业务的破坏性极强,通常会导致应用假死、数据不一致甚至服务雪崩。本演练模拟这种极端场景,帮助您检验应用在存储完全不可用时的行为、测试高可用切换机制的有效性,并验证您的灾难应急预案。 基本原理 预先在探针管理处将内部自研Agent安装至云主机上,使用管控通道下发动作执行命令。 原理是通过fsfreeze命令模拟磁盘夯死表现。 注意 设置磁盘夯死故障注入后,可能会导致应用无法读写文件产出异常,请谨慎使用。 故障注入 1、纳管实例资源 1. 导航至 故障演练 > 目标应用 > 应用资源页面。 2. 在资源类型页签中选择云主机 ,然后单击添加资源。 3.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勾选目标云主机 实例,单击确定。 2、编排演练任务 1. 导航至 故障演练 > 目标应用 > 演练管理 页面,单击新建演练。 2. 在基本信息 页面,按提示填写演练名称和描述,然后单击下一步。 3. 在演练对象配置页面: 配置动作组 :为动作组 命名,资源类型选择云主机。 添加实例 :单击添加实例 ,勾选上一步中添加的云主机实例。 添加故障动作 :单击立即添加 ,在列表中选择磁盘IO Hang动作。 4. 在弹出的参数配置框中,配置所需参数,然后单击确定。 持续时间:故障动作持续时间。由于此故障的特性,自动恢复无法得到保证。 前置等待时间(秒):执行故障前的等待时间。 磁盘被填充的目录路径:故障将注入到该目录所在的文件系统(挂载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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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用户如何创建和下单一类节点资源(以云主机为例)
        本文为您讲述子用户如何创建和下单一类节点资源。 步骤一:用户组授权CtyunBssAdmin策略,用于配置下单权限 1. 管理员登录IAM控制台。 2. 选择用户组并授权:点击左侧导航窗格的“用户组”,选择需要配置下单和支付权限的用户组,点击“授权”。 3. 选择策略:在“请输入策略名称进行搜索”输入框里输入【CtyunBssAdmin】,选中该策略,并点击“下一步”。 4. 设置最小授权范围:该策略默认授权范围为“全局级”,点击“确定”完成授权。 5. 完成:系统提示授权成功。 步骤二:企业项目添加对应产品的权限(以云主机为例) 除了订单权限外,您还需要配置对应产品的创建权限,以完成资源的创建与下单。 1. 查看用户组:点击左侧导航窗格的“企业项目”,在“default”企业项目的操作栏,点击“查看用户组。 2. 设置用户组:点击“设置用户组”,选择需要进行资源下单操作的子用户所属的用户组,点击“确定”完成设置。 3. 设置策略:在对应的用户组,点击“设置策略”,选择如下策略(以云主机为例):ecs admin、vpc admin、evs admin,点击“确定”完成对该用户组的企业项目授权。 4. 登录子用户,测试创建一类节点的弹性云主机。 说明 上述步骤中以“default”企业项目演示了企业项目的授权操作,此时子用户开通云主机时将只能选择“default”企业项目。若您希望子用户可以在创建云主机时查看其他企业项目,请按照上述步骤,基于所需的企业项目完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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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身份认证(一类节点)
        常见问题
        计费类
        子用户如何创建和下单一类节点资源(以云主机为例)
      • 设置环境变量
        应用在系统中运行需要配置特定的环境变量,本文介绍如何在云应用引擎控制台上为应用设置环境变量,包括自定义环境变量和从命名空间配置项、保密字典中引入的环境变量。 功能入口 场景不同,操作入口也有所不同 创建应用 1. 登录云应用引擎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应用管理>应用列表,然后选择单击创建应用 2. 在应用基本信息向导页面进行配置后,单击下一步:高级设置。 对正在运行的应用进行变更 1. 登录云应用引擎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应用管理>应用列表,然后单击目标应用名称 2. 在目标应用的基础信息页面,单击部署应用 注意 重新部署应用后,该应用将会被重启。为避免业务中断等不可预知的错误,请在业务低峰期执行部署操作 对已停止的应用进行变更 1. 登录云应用引擎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应用管理>应用列表,然后单击目标应用名称 2. 在目标应用的基础信息页面,单击部署应用 环境变量配置指引 添加自定义环境变量 从类型下拉列表,选择自定义,并输入变量名称和变量值。 引用配置项作为环境变量 从类型下拉列表,选择引用配置项,输入变量名称,并在配置项名称、键下拉框中选择已创建的配置项名称和该配置项中的键。支持配置单个键或者全部键。 说明 1. 如果您挂载了全部键,每个键的变量名称默认和所选配置项的键名称保持一致,不可自定义。 2. 环境变量名称的长度建议不超过256个字符。云应用引擎将环境变量作为属性存储在应用部署属性中,允许配置多个环境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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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应用引擎
        用户指南
        应用管理
        应用配置
        设置环境变量
      • 出现网站访问异常的情况如何处理?
        本文介绍出现网站访问异常的情况如何处理。 网站接入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之后出现访问异常的情况,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排查修复: 检查源站是否正常 可通过直接将域名指向源站IP的方式(修改本机HOSTS文件),不经过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节点直接访问源站,确认源站能否正常响应。如果直接访问源站也访问异常,证明是源站本身存在问题,需要到源站排查定位问题并修复处理。 检查是否被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服务误拦截 可通过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控制台的“日志管理 > WAF攻击日志”页面查看是否相关的攻击日志记录,如果有对应的攻击记录并分析确认该请求为正常请求则可通过添加白名单规则的方式放行请求。如果没有相关攻击日志记录,可进一步到“域名列表 >安全防护 > 安全基础配置”页面将防护模式开关修改成关闭,然后再尝试访问网站,如果访问异常的情况依旧存在,则证明不是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影响的异常,需要从其他方面排查。 常见请求错误的排查定位 400 Bad Request :客户端请求提交的内容不符合源站程序的校验,请检查请求格式和源站要求的校验格式是否一致。 413 Request Entity Too Large :请求体太大超过服务器限制,请检查源站的网关和WEB服务器限制的请求大小是否需要调大。 502 Bad Gateway:网关错误,请检查源站是否异常,如果直接访问源站正常,则检查是否有黑名单、iptables等防火墙限制了防护节点的回源请求。 HTTPS访问异常:确认上传到WAF控制台的HTTPS证书是否失效,检查HTTPS证书链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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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常见问题
        故障分析
        出现网站访问异常的情况如何处理?
      • Windows弹性云主机蓝屏如何处理
        本文介绍如何处理Windows弹性云主机蓝屏故障。 问题描述 Windows操作系统弹性云主机蓝屏。 可能原因 1. 驱动程序冲突导致。 2. 使用了来源不明的第三方软件导致。 3. 病毒感染,导致系统文件、注册表损坏。 4. CPU占用过高导致。 处理方法 1. 确保服务器上的所有驱动程序都是最新版本,并且与操作系统兼容。可以尝试更新或重新安装相关的驱动程序,特别是与硬件设备相关的驱动程序。 2. 建议使用正版软件,不要安装来源不明的第三方软件。 3. 如果排查是因为CPU占用过高导致的蓝屏,可以参考以下操作: 可以通过把一些暂时不使用的进程关掉后再尝试。 可以尝试重启服务器。 如果重装系统,请先备份重要数据。 如果服务器有重要数据不能重装,可以通过挂载磁盘方式拷贝数据,需要先备份,再卸载磁盘,然后挂载盘拷贝数据。 4. 如果需要分析蓝屏原因,需确认是否已配置内存转储文件(Crash Dump)收集,系统会自动生成蓝屏dump日志到指定的目录。由于蓝屏日志的分析非常耗时,建议客户在遇到蓝屏的情况,重启弹性云主机后,参考如上的可能原因进行排查。一般第三方杀毒软件、系统故障和CPU占用过高是导致弹性云主机蓝屏最常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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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故障修复
        操作系统类(Windows)
        Windows弹性云主机蓝屏如何处理
      • 使用限制
        内容审核服务是否支持私有化部署? 内容审核支持专有云、混合云的私有化部署,您可通过天翼云官网工单或者客服电话【4008109889】沟通私有化部署相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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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审核(文档停止维护)
        常见问题
        使用限制
      • 统计分析
        功能 说明 用量分析 支持客户按组织汇总查看会议用量、直播用量、云录制用量、会议纪要用量、实时转写用量等维度的数据。支持按组织、查询时间粒度(5分钟/1小时/1天)、时间这3个条件进行自定义查询,实时感知会议使用情况。 用户分析 支持客户按组织粒度分别查看对应组织的累计会议数、会议总时长、累计直播数、直播总时长、累计云录制数、云录制总时长、累计会议纪要数、会议纪要总时长、累计实时转写数 、实时转写总时长等维度的数据。支持按组织、时间这2个条件进行自定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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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One会议
        管理员指南
        统计分析
      • 创建环境
        本节主要介绍创建环境 1、登录ServiceStage,选择“环境管理”,单击“创建环境” 。 2、设置环境信息。 “环境名称”:输入本实例的环境名称,如“testenv”。 “虚拟私有云(VPC)”:在下拉列表选择已创建的虚拟私有云VPC。 “基础资源”:单击“新增基础资源”,选择该VPC下的基础资源,本例使用云容器引擎(CCE)。 “可选资源”:单击“新增可选资源”,选择该VPC下可选资源,本例使用名称为“Cloud Service Engine”的专业版微服务引擎。 说明 选定VPC后,会加载该VPC下的基础资源和可选资源供选择,不在该VPC下的资源无法选择。 3、单击“立即创建”,完成环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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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服务云应用平台
        快速入门
        快速体验ServiceStage
        创建环境
      • 应用场景
        产品优势 多元化接入,同时支持多个网络实例加载,实现云上与云下网络快速组网。 场景四:访问云上多资源 场景说明 云间高速作为中国电信网络的重要骨干节点,为众多企业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为了满足客户对于多VPC网络互通的业务需求,天翼云推出了绑定云间高速的服务。通过绑定云间高速,客户可以实现与云间高速上加载的多VPC网络互通,从而方便地实现SDWAN(SDWAN入云)、VPN、云专线访问天翼云上多个资源点的需求。 产品优势 多网络实例接入能力,多类型网络实例支持。 场景五:跨区域数据中心云上互通 场景说明 客户多个数据中心可以通过本地云专线接入云间高速网络(云专线不能直连VPC),通过云间高速通道实现跨区域多数据中心,大带宽的互通。解决跨区域互通,配置难,周期长,管理复杂的痛点。 产品优势 基于电信骨干网络快速转发,支持大带宽,安全隔离,快速开通,弹性伸缩。 场景六:企业级复杂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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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间高速(标准版)EC
        产品简介
        应用场景
      • 管理驱动
        关系数据库类型 驱动名称 获取地址 建议版本 云数据库MySQL MySQL MYSQL 5.1.48,获取mysqlconnectorjava5.1.48.jar Oracle ORACLE6 ORACLE7 ORACLE8 驱动包下载地址: 历史版本驱动包下载地址: ojdbc8的12.2.0.1版本,获取ojdbc8.jar 说明 不支持使用新版本(如Oracle Database 21c (21.3) drivers),会导致创建作业时无法获取模式名。 云数据库PostgreSQL PostgreSQL POSTGRESQL 42.1.4的JDBC 4.2版本,获取postgresql42.1.4.jar 云数据库SQL Server Microsoft SQL Server SQLServer 驱动包下载地址: 历史版本驱动包下载地址: 4.2,获取sqljdbc42.j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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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治理中心 DataArts Studio
        用户指南
        数据集成
        管理连接
        管理驱动
      • 如何通过对等连接部署第三方公共防火墙
        场景3:访问线下IDC的流量通过公共VPC防火墙进行清洗 基本场景介绍 业务子网1访问线下IDC子网3的流量进入防火墙VPC进行流量清洗。 业务VPC1 下的业务子网1:10.0.0.0/24。 防火墙VPC 下防火墙云主机所在的子网:192.168.0.0/24。 线下IDC侧的子网3:10.0.2.0/24。 操作步骤 1. 业务VPC1和防火墙VPC建立对等连接。 在业务VPC1下的默认路由表或者自定义路由表下,创建路由规则如下: 目的地址:10.0.2.0/24(子网3),下一跳:对等连接1。 将子网1关联至默认路由表或者自定义路由表。 在防火墙VPC下创建自定义路由表(不能选择默认路由表),并建立如下路由规则: 目的地址:10.0.0.0/24(子网1),下一跳:对等连接1。 将防火墙子网和自定义路由表做关联。 2. 配置防火墙VPC的默认路由表,将流量引到防火墙云主机,创建路由规则如下: 目的地址:10.0.2.0/24(子网3),下一跳:防火墙云主机或者虚拟IP(虚拟IP绑定多个防火墙做高可用)。 目的地址:10.0.0.0/24(子网1),下一跳:防火墙云主机或者虚拟IP(虚拟IP绑定多个防火墙做高可用)。 3. 在防火墙子网的自定义路由表配置路由,将流量引到专线网关/VPN网关。 在防火墙VPC下的自定义路由表中添加指向专线网关/VPN网关的路由规则,具体如下: 目的地址:10.0.2.0/24(子网3),下一跳:专线网关/VPN网关。 将防火墙子网和自定义路由表做关联。注意,防火墙子网不能关联默认路由表。 专线/VPN配置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将目的地址为:子网3; 下一跳:为专线网关/VPN网关;同步至默认路由表且无法删除,此时默认路由表未关联防火墙子网,不会真正进行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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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私有云 VPC
        最佳实践
        如何通过对等连接部署第三方公共防火墙
      • 产品订购
        混合云一体机推理基础版从产品购买到正式交付,主要服务流程如下所示: 产品订购 确定需求:客户经理与客户确定项目需求,最终确定项目配置方案和交付时间,并完成下单。 项目设计:确定客户需求后,天翼云技术专家开始设计并输出网络集成规范、系统集成方案、测试用例等。 硬件/软件集成:天翼云技术专家进行硬件集成、网络配置、软件集成等。 测试验收:天翼云测试专家进行测试验收、输出对应报告。 产品交付 产品发货:天翼云将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间依次发货。 交付部署:天翼云服务团队将现场上电、通网、现场系统测试、系统交付检查。 客户验收:由客户进行混合云一体机推理基础版全方位验收,验收通过后即进入计费周期,客户可以开始进行大模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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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云一体机推理基础版
        用户指南
        产品订购
      • Linux操作系统云主机安装Tesla驱动
        本节主要介绍了Linux操作系统云主机安装Tesla驱动的流程。 以下操作以Ubuntu 16.04 64bit操作系统,GPU实例安装CUDA 10.1对应的Tesla驱动为例。 说明 Linux内核版本和驱动的版本存在兼容性关系。如果驱动安装失败,请检查驱动安装日志(安装日志通常位于/var/log/nvidiainstaller.log)。 日志中如提示失败原因为驱动编译错误,例如 getuserpages参数不匹配,说明当前内核版本与驱动版本不兼容,请选择合适的内核版本和驱动版本重新安装。建议内核版本与驱动版本发布时间不要相差过大。 1. 登录云主机。 2. 根据操作系统选择命令更新系统软件。 − Ubuntu 更新软件安装源:aptget y update 安装必要程序:aptget install gcc g++ make − CentOS 更新软件安装源:yum y update excludekernel excludecentosrelease excludeinitscripts 安装必要程序:yum install y kerneldeveluname r gcc gccc++ 3. 下载NVIDIA驱动包。 单击NVIDIA驱动(Official Drivers NVIDIA)下载根据实例的类型,选择驱动版本。单击“SEARCH”。 如下图 4. 根据需求选择驱动版本,以下操作以选择Tesla 418.67为例。 图 选择驱动版本 5. 单击需要下载的驱动,进入“TESLA DRIVER FOR LINUX X64”界面,单击“DOWNLOAD”。 6. 复制下载链接地址。 图 复制下载链接地址 7. 在云主机内部执行如下命令进行下载。 wget 复制的链接地址 例如:wget 图 获取安装包 8. 执行以下命令安装驱动。 sh NVIDIALinuxx8664418.67.run 9. (可选)如果执行驱动安装命令后出现如下提示信息,需要禁用nouveau驱动。 图 禁用nouveau驱动 a. 执行以下命令,查看是否安装Nouveau驱动。 lsmod grep nouveau 如果回显信息中包含Nouveau驱动信息,说明Nouveau驱动已安装,则需要禁用Nouveau驱动,请执行步骤9.b。 如果回显信息没有Nouveau驱动信息,说明Nouveau驱动已被禁用,请执行步骤9.d。 b. 执行如下命令编辑blacklist.conf文件。 如果没有“/etc/modprobe.d/blacklist.conf”文件,请新建一个。 vi /etc/modprobe.d/blacklist.conf 添加如下语句添加至文件结尾。 blacklist nouveau options nouveau modeset0 c. 执行以下命令,备份并新建一个initramfs。 Ubuntu系统: sudo updateinitramfs u CentOS系统: mv /boot/initramfs(uname r).img /boot/initramfs(uname r).img.bak dracut v /boot/initramfs(uname r).img (uname r) d. 执行以下命令,重启云主机。 reboot 10. 根据安装提示,连续三次选择“OK”。完成驱动的安装。 图 NVIDIA驱动安装完成 11. 执行命令设置systemd。 systemctl setdefault multiuser.target 12. 执行reboot,重启云主机。 13. 登录云主机,执行nvidiasmi,如果回显信息中包含了已安装的驱动版本,说明驱动安装成功。 图 查看NVIDIA驱动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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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用户指南
        实例
        安装驱动和工具包(可选)
        GPU加速型实例安装Tesla驱动及CUDA工具包
        Linux操作系统云主机安装Tesla驱动
      • 将MySQL迁移到MySQL
        参数 描述 数据流动方向 选择入云。 入云指目标数据库为本云数据库的场景。 源数据库引擎 选择MySQL。 目标数据库引擎 选择MySQL。 网络类型 此处选择VPC网络。 默认为公网网络类型,可按照需求选择VPC网络、VPN网络、专线网络、公网网络。 VPC网络:适合云上数据库之间的迁移。 公网网络:适合通过公网网络把其他云下或其他平台的数据库迁移到目标数据库,该类型要求目标数据库绑定弹性公网IP(EIP)。 VPN网络:适合通过VPN网络,实现其他云下自建数据库与云上数据库迁移、或云上跨Region的数据库之间的迁移。 专线网络:适合通过专线网络,实现其他云下自建数据库与云上数据库迁移、或云上跨Region的数据库之间的迁移。 目标数据库实例 用户所创建的本云关系型数据库实例。 迁移实例所在子网 选择迁移实例所在的子网。也可以单击“查看子网”,跳转至“网络控制台”查看实例所在子网帮助选择。 默认值为当前所选数据库实例所在子网,请选择有可用IP地址的子网。为确保迁移实例创建成功,仅显示已经开启DHCP的子网。 IP类型 选择迁移实例的IP类型,目前支持选择“IPv4”或“IPv4&IPv6双栈”。只有所选择的VPC及子网都开启了IPv6双栈功能,才能选择IP类型为“IPv4&IPv6双栈”。 目标库读写设置 只读 迁移中,目标数据库实例将转化为只读、不可写入的状态,迁移任务结束后恢复可读写状态,此选项可有效的确保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成功率,推荐此选项。 读写 迁移中,目标数据库可以读写,但需要避免操作或接入应用后会更改迁移中的数据(注意:无业务的程序常常也有微量的数据操作),进而形成数据冲突、任务故障、且无法修复续传,充分了解要点后可选择此选项。如果目标库有其他数据库需要在迁移时被业务使用,可设置该选项为读写。 任务创建后不能修改。 迁移模式 全量:该模式为数据库一次性迁移,适用于可中断业务的数据库迁移场景,全量迁移将非系统数据库的全部数据库对象和数据一次性迁移至目标端数据库,包括:表、视图、存储过程等。 说明 如果用户只进行全量迁移时,建议停止对源数据库的操作,否则迁移过程中源数据库产生的新数据不会同步到目标数据库。 全量+增量:该模式为数据库持续性迁移,适用于对业务中断敏感的场景,通过全量迁移过程中完成的目标端数据库的初始化后,增量迁移阶段通过解析日志等技术,将源端和目标端数据库保持数据持续一致。 说明 选择“全量+增量”迁移模式,增量迁移可以在全量迁移完成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的持续同步,无需中断业务,实现迁移过程中源业务和数据库继续对外提供访问。 标签 可选配置,对迁移任务的标识。使用标签可方便管理您的迁移任务。每个任务最多支持10个标签配额。 任务创建成功后,您可以单击任务名称,在“标签”页签下查看对应标签。关于标签的详细操作,请参见标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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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库复制
        用户指南
        实时迁移
        入云
        将MySQL迁移到MySQL
      • 更改弹性网卡所属安全组
        本文主要介绍如何更改弹性网卡所属安全组。 操作场景 您可以在弹性网卡列表页更改所属安全组,也可以进入弹性网卡详情页更改所属安全组。 操作步骤 在弹性网卡列表页,更改所属安全组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在页面左上角单击图标,打开服务列表,选择“网络 >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列表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弹性网卡”。 4. 在弹性网卡列表页,单击操作列的“更多 > 更改安全组”。 5. 在“更改安全组”页面勾选需要关联的安全组,单击“确定”,完成更改。 在弹性网卡详情页,更改所属安全组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在页面左上角单击图标,打开服务列表,选择“网络 >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列表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弹性网卡”。 4. 单击待修更改安全组的弹性网卡名称,进入弹性网卡详情页。 5. 在“关联安全组”页签下,单击“更改安全组”。 6. 在“更改安全组”页面勾选需要关联的安全组,单击“确定”,完成更改。 更多操作 您可以在弹性网卡详情页“关联安全组”页签下单击“配置规则”,对安全组规则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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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私有云 VPC
        用户指南
        弹性网卡和辅助弹性网卡
        弹性网卡
        更改弹性网卡所属安全组
      • 其他目的网段配置
        本章介绍如何为专线配置访问VPC连接的其他资源的路由。 操作场景 用户通过云专线访问当前VPC连接的其他资源,比如NAT网关等。 操作步骤 1. 登录控制中心。 2. 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 3. 单击“网络>云专线”,进入到云专线操作导航页面,在左侧导航栏中,单击“云专线>专线网关”,进入到专线网关列表页面。 4. 点击目标专线网关“操作”列的“详情”,进入到专线网关详情页面,在专线网关详情页面点击“VPC”,进入到“VPC”页签。 5. 在“VPC”页签中,单击目标VPC“操作”列的“更多>修改其他目的网段配置”,打开【修改其他目的网段配置】弹窗。 6. 输入待访问的其他目的网段,请确保填写的目的网段与当前VPC已经连通。 7. 点击“确定”,可添加到其他目的网段的路由。 8. 修改其他目的网段的配置,需要在【其他目的网段配置】弹窗中,修改目的网段,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修改。 9. 删除其他目的网段的配置,需要在【删除其他目的网段】弹窗中,清空目的网段,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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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资源委托授权/停止授权
        操作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点击左上角的,选择区域或项目。 3. 点击左侧导航树中的,选择“安全与合规 >数据安全中心”,进入数据安全中心总览界面。 4.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资产列表”,进入OBS资产列表页面。 5.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云资产委托授权”。 6. 在“云资产委托授权”页面,开启/停止授权访问对应的云资源,根据下表进行操作。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资产模块 DSC提供了如下资产模块: OBS:对象存储服务。 数据库:DSC支持的数据库类型及版本请参见使用约束。 大数据:授权访问云搜索服务(CSS)和数据湖探索(DLI)的资产。 MRS:MapReduce服务(MapReduce Service,简称MRS) 资产地图:授权访问云上数据存储,传输,使用,交换以及删除等信息的采集权限。 开通对应资产模块授权后,获得的授权委托如开通授权后获得的授权委托策略。 开通授权状态 两种状态: 已授权 未授权 操作 单击图标开启或者停止授权。 :未授权 :已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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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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