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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则说明
        针对弹性云主机退订操作,为您进行说明,请在退订前务必阅读以下内容。 退订规则说明 客户(天翼云用户)可根据需要,在符合天翼云退订规则的前提下,灵活退订资源。目前退订包含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非七天无理由退订,不可退订,以及其他退订。 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用户使用新购资源(含该笔新购资源订单的续订资源)七天内(含第七天),可随时通过系统完成全额退订。 发起退订操作的账号(“退订账号”)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次数不超过3次(每账号享有3次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次数); 同一用户累计使用的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次数不超过15次。其中,同一用户是指:根据不同天翼云账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关联信息相同天翼云判断其实际为同一用户。关联信息举例:同一名称、同一邮箱、同一负责人证件、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同一IP地址等(包括已注销的账号)。 客户同意天翼云使用上述信息核查同一用户情况 ; 七天无理由退订标准(含退订次数)将根据业务发展适时调整,具体结果以退订时官网展示和系统显示为准; 促销活动中说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订”的云服务,无法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订; 当同时退订多个资源时,且超过3次免费退订次数,系统按照单资源实付金额从高到低依次退订,免费次数优先覆盖高价值资源。 尽管有上述规则,客户不得利用退订规则频繁订购并退订服务,恶意占用天翼云及其他用户资源。如天翼云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存在频繁退订恶意占用天翼云及其他用户资源的,则天翼云有权取消该客户七天无理由全额退订的权利,并根据《中国电信天翼云用户协议》及网站相关规则和相关服务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直至终止服务,并追究客户的违约责任。 非七天无理由退订,指使用时长已超过七天以上的用户新购资源(含续订资源),属于非七天无理由退订。非七天无理由退订,不限制退订次数,但退订需要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和退订手续费,且不退还代金券及优惠券,但符合下文“其他退订”情形的除外。 不可退订,指天翼云部分资源因技术属性、营销政策、活动优惠、特定使用群体、商务协议等各类原因,此类资源暂不支持退订。不支持退订的场景范围如下: 按需套餐包产品; 含硬件类产品和人工服务类产品; 未完工的订单; 云服务参加特殊赠送活动,明确不可退订的(如促销套餐、促销优惠券、促销优惠券礼包、优惠券计划、抽奖活动、推荐送活动等)具体以特殊赠送活动规则为准; 明确不允许退订的产品或服务。 其他退订。指因天翼云原因导致的,如创建资源失败或系统BUG,产品迭代等情况导致的用户退订。其他退订不限制退订次数,无需用户承担退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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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购买指南
        退费说明
        规则说明
      • 安全方案
        本文为您介绍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安全方案。 安全价值 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在物联网(IoT)和消息传递应用中提供了多方面的安全性价值,这些价值包括: 数据隐私和保密性: MQTT协议支持加密通信,使用TLS/SSL协议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确保消息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者或窃听者获取敏感信息。 数据完整性: 通过加密,MQTT协议可以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这确保了消息的完整性,接收方可以验证消息是否被篡改。 身份验证: MQTT Broker可以配置以要求设备或客户端提供有效的身份验证凭据,例如用户名和密码,或者使用数字证书。这确保了只有授权的设备可以连接到Broker。 授权访问: MQTT Broker可以设置访问控制列表(ACL),以限制哪些设备可以订阅或发布特定主题。这种授权机制确保了只有具有相应权限的设备可以访问特定的消息主题。 防御拒绝服务攻击(DDoS): MQTT Broker可以实施连接速率限制、最大会话数等机制,以防止设备发起DDoS攻击或不合理的连接请求。 防止重放攻击: 每个MQTT消息都包含一个唯一的消息ID,可以防止攻击者对已发送消息的重放。这有助于确保消息不被重复处理或执行。 日志和审计: MQTT Broker通常具有事件和日志记录功能,可以用于记录连接、断开、订阅和发布事件。这些日志可以用于审计、故障排除和安全监控。 固件和升级管理: 安全固件更新是确保设备安全性的重要部分。MQTT可以用于远程设备管理,包括远程升级和固件更新,以及设备的安全配置管理。 通信可用性: 通过身份验证和授权机制,MQTT协议可以确保只有合法的设备能够连接到Broker,从而维护通信的可用性。 标准化安全性: MQTT协议的安全性特性是标准化的,这意味着开发人员可以依赖于协议规范,而不必自己设计和实现安全性功能。 综上所述,MQTT协议提供了一系列安全性特性,可以帮助确保在物联网和消息传递应用中的通信安全、可靠和保密。然而,在实施和配置MQTT时,仍然需要考虑特定应用的安全需求,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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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
        产品介绍
        安全方案
      • 产品优势
        本文为您介绍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的产品优势。 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Message Queuing Telemetry Transport)是一种轻量级的、发布/订阅模式的消息传递协议,通常用于分布式消息服务和物联网(IoT)应用。以下是MQTT的一些优势: 轻量级协议: MQTT是一种非常轻量级的协议,适用于各种网络环境,包括低带宽、高延迟或不稳定的网络。这使得它非常适合在IoT设备之间传递消息,因为这些设备通常有限的资源和能源。 发布/订阅模式: MQTT采用发布/订阅模式,允许客户端订阅感兴趣的主题,以接收与这些主题相关的消息。这种模式具有灵活性,能够支持多对多的通信,而不需要直接点对点的连接。 异步通信: MQTT允许异步通信,客户端可以发布消息而不必等待接收方的响应。这有助于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吞吐量。 保留消息: MQTT支持保留消息,这意味着最新的消息可以保留在主题中,以便新订阅者可以立即获取到最新数据,而不必等待下一个消息发布。 服务质量(QoS): MQTT允许设置不同级别的服务质量,从不保证消息送达(QoS 0)到确保消息送达且不重复传递(QoS 2)。这使得可以根据应用的需求选择适当的传递质量。 可伸缩性: MQTT协议可以在大规模分布式系统中轻松扩展,支持成千上万的客户端同时连接到Broker,使其适用于大型IoT解决方案。 消息过滤: MQTT支持使用通配符来订阅主题,这允许客户端根据特定模式匹配多个主题,以接收相关消息。 支持遗愿消息: MQTT支持遗愿消息(Will Messages),允许客户端指定在异常断开连接时发送一条预定义消息。这对于检测设备在线状态非常有用。 跨平台和多语言支持: MQTT具有广泛的跨平台和多语言支持,因此可以在各种设备和编程语言上使用,使得它非常灵活。 安全性: MQTT可以与安全机制(如TLS/SSL)结合使用,确保消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隐私。 总的来说,MQTT是一种高效、灵活和可靠的协议,特别适用于分布式消息传递和IoT应用,因此在物联网、远程监控、实时通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它的轻量级特性和异步通信使得它成为连接数众多的设备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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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布式消息服务MQTT
        产品介绍
        产品优势
      • 步骤3:添加SNAT规则
        参数 说明 使用场景 在云间NAT网关高速访问互联网的场景下,此处选择云专线。 表示通过云专线方式接入虚拟私有云的本地数据中心中的服务器,将通过SNAT的方式访问公网。 网段 通过配置云专线本地数据中心的某个网段,使该网段中的服务器通过SNAT方式访问公网。 弹性IP 用来提供互联网访问的公网IP。 这里只能选择没有被绑定的弹性IP,或者被绑定在当前公网NAT网关中非“所有端口”类型DNAT规则上的弹性IP, 或者被绑定到当前公网NAT网关中SNAT规则上的弹性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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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子账号
        本文将为您介绍创建子账号的操作流程。 为满足企业集中化财务管理需求,系统支持企业主账号在组织架构下创建子账号,创建完成后新账号与企业主账号自动建立主子账号关联关系。企业主账号可通过企业中心实现对子账号账务、发票等财务信息的集中查看与管理,助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统筹效率。 约束与限制 1. 仅企业主账号可进入企业中心做账号创建。 2. 主账号已完成企业实名认证,认证信息是普通企业,不能是个体工商户。 3. 主账号状态正常,不能处于冻结、欠费等异常状态。 4. 被创建的账号未被其它企业主账号关联成为企业子账号。 5. 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默认不能自行创建子账号,需联系客户经理申请变更后再创建;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上渠道客户,不受此限制,可自行创建。 6. 电信省公司线上、线下渠道客户,不支持使用企业中心创建子账号。 7. 代理商客户不能创建子账号。 8. 创建的企业子账号将继承企业主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法人信息,以及部分基础信息(如账号类型、客户类型等)。 9. 主账号创建子账号受一证五号的限制,若超出限制,线上渠道客户可联系客服人员或电销经理申请解除限制,线下渠道客户可联系客户经理申请解除限制。 创建财务独立子账号 什么是财务独立:指独立子账号具备自主处理自身财务事务的核心权限,同时主账号可按需进行辅助管理,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1. 子账号核心权限:独立子账号可自行对本账号产生的费用完成独立结算,也可自主开具发票; 2. 主账号管理权限:主账号可根据管理需求,执行查看独立子账号账单、代其开具发票、为其拨款等操作。 操作步骤: 1. 进入“组织管理”页面。 2. 选中需要创建子账号的组织,点击“创建账号”。 3. 填写账号信息: 1. 设置基础信息:账号显示名、邮箱地址等。 说明 1. 子账号密码设置的规则为:826个字符;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符号3种;不能包含与账号名相关的信息;不能使用连续3个及以上键位排序字符,如123, Qwe;不能使用常用的具有特殊含义的字符串。 2. 账号显示名为账号在企业中心的显示名称,创建时的账号显示名默认为账号的登录名,子账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名,修改后不影响账号显示名。 2. 设置财务模式:选择“财务独立”,为财务独立设置权限,权限说明: 权限点 权限说明 允许主账号查看子账号的财务信息(余额/消费/成本/订单/账单等) 主账号可在企业中心财务管理模块查看子账号的消费信息、订单信息、账单信息等。 为子账号开具发票的主体主账号 主账号可替子账号开票,子账号不允许自己开票(仅针对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上渠道客户,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联系客户经理开具发票) 为子账号开具发票的主体子账号 主账号不可替子账号开票,子账号自己开票(仅针对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上渠道客户,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联系客户经理开具发票) 为子账号开具发票的主体主账号&子账号 主账号和子账号都可开子账号的发票(仅针对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上渠道客户,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联系客户经理开具发票) 允许子账号继承主账号的商务折扣(账号折扣) 主账号账号折扣可被子账号使用(仅针对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且子账号无账号折扣的情况) 允许主账号管理子账号的云资源 主账号可在企业中心资源管理查看子账号的云资源清单、在企业中心云SSO管理及账号的云资源 4. 点击“确认”完成创建: 1. 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上渠道客户,创建完成后,子账号可基于账密信息进行登录使用。 2. 天翼云云公司、云省分线下渠道客户,创建完成后,需等天翼云客户经理完成合同绑定后,子账号可基于账密信息登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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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
        用户指南
        创建子账号
      • 产品定义
        本文介绍了云防火墙(原生版)的产品定义和产品架构。 云防火墙(原生版)(CTCFW,Cloud Firewall)是一款云原生的云上边界网络安全防护产品,可提供统一的互联网边界管控与安全防护,并提供业务整体情况可视化、日志审计和分析等功能,帮助您完成网络边界防护与等保合规。 产品功能 访问控制:可统一管理互联网访问控制策略(南北向),提供流量可视、访问控制、入侵防御等功能,全面保护用户的网络安全。 入侵防御:内置复合威胁检测引擎,支持对互联网上的恶意流量、DDoS攻击,漏洞利用等攻击行为进行入侵防护,并提供精准的漏洞虚拟补丁,智能阻断入侵风险。 流量可视:提供全面的用户业务流量可视化,实现网络访问可视,网络会话可视,网络行为可视,帮助用户全面感知网络情况。 日志审计:为用户全面记录入侵防御日志、访问控制日志、流量日志和操作日志,帮助用户完成等保合规要求。 产品架构 云防火墙(原生版)整体架构主要包括3个部分,分别为中央管理平台、南北向流量控制模块和日志平台。 中央管理平台:提供策略规则的编辑和下发能力,并展示安全整体情况,为您提供可视化平台。 南北向流量控制模块:主要用于实现互联网到主机间的访问控制,支持4~7层访问控制。 日志平台:存放入侵防御日志、访问控制日志、流量日志和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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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原生版)
        产品介绍
        产品定义
      • 配置访问控制策略最佳实践
        本文介绍了云防火墙(原生版)互联网边界防火墙配置访问控制策略最佳实践。 原理:在互联网到所有云上资产的公网出入路径进行统一访问控制。 默认策略:默认全部放行。 推荐配置步骤 1. 登录云防火墙(原生版)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访问控制 >互联网边界规则”。 3. 在互联网边界规则页面,配置互联网入向流量。 放行所有在互联网开放的必要端口,比如http(80)、https(443)服务等。 有限放行运维或高安全风险的端口,比如ssh(22)、mysql(3306)等端口。 默认禁止互联网的高危服务端口,比如smb(445)端口等。 配置Any到Any的默认放行策略,启用状态为开,配合流量日志观察无误后再切换启用状态为关。 4. 验证策略是否满足需求。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日志审计 > 流量日志”,查询所有流量放行、阻断,可以结合实际测试结果验证策略是否满足要求。 5. 完善互联网边界访问控制策略。 验证没有误拦截情况后,可以考虑将Any到Any的默认策略的启用状态从开切换到关。 注意 此步骤需要评估风险后再操作。 6. 检查所有业务的可用性。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日志审计 > 流量日志”,查询所有流量放行、阻断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测试结果验证策略是否满足要求。 7. 配置主动外联访问控制策略(出向规则)。 请参考以下配置逻辑:对主动外联有访问控制需求时,可以在“访问控制 > 互联网边界规则 > 出向规则”处配置。 推荐只放行到特定目的IP的请求。默认拦截其它所有主动外联流量(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确认所有外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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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原生版)
        最佳实践
        C100最佳实践
        配置访问控制策略最佳实践
      • 云防火墙最佳实践
        本文介绍了云防火墙(原生版)产品的最佳实践,从EIP防护带宽选择、开启资产保护、配置访问控制策略等方面提供指导。 如何选择合适的EIP防护带宽? 云防火墙(原生版)C100型实例提供高级版和企业版供用户选择,不同版本支持的EIP防护带宽不一样,建议EIP防护带宽不小于VPC内EIP总带宽。 EIP防护带宽支持范围如下: 高级版:10Mbps~2000Mbps 企业版:50Mbps~2000Mbps 开启公网资产保护 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帮助您检测和防护云上公网IP资产间的通信流量。只有为资产开启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后,您才可以使用云防火墙分析和控制云上主机的互联网访问流量。 您可以在“防火墙开关 > 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开关”页面,对指定的公网IP资产开启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如下图所示。 配置外到内的访问策略 在“访问控制 > 互联网边界规则 > 入向规则”页面可进行配置,如下图所示。 在入向规则的访问策略中,不要对公网IP全部端口开放访问,对外仅开放必要的互联网IP和端口,其他端口请全部设置为拒绝。 放行需要对外开放的应用或端口 在访问控制页面入向规则列表中,依据业务需求,将源IP地址配置为0.0.0.0/0或特定源,目的选择要放开的IP,协议选择ANY或者依据业务需要选择对应协议,动作选择放行。 例如,80端口为Web服务,对全网开放,因此访问源为0.0.0.0/0;1433、3389端口分别为SqlServer、RDP服务,对特定源开放,因此访问源为特定源。 将除放行策略之外的流量设置为拒绝放行 在访问控制页面入向规则列表中,将源IP地址配置为0.0.0.0/0或地址簿中系统默认配置的地址簿ANY(0.0.0.0/0),目的设置为ANY,协议设置为ANY,动作选择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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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最佳实践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旭东 二 OO 五年二月八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 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格式见本办法附录),履行备案手续。 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和公布。   第八条 拟通过接入经营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九条 拟通过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科学技术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中国长城互联网等公益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由为其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十条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以下统称“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在已知或应知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备案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第十一条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第十二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第十四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内容,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站的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下所包括的信息内容。   第十七条 省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信誉管理、社会监督、情况调查等管理机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对被省通信管理局处以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处罚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非法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立即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用户信息动态管理、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信息产业部和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对所接入用户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实行年度审核。 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方式进行年度审核。   第二十一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每年规定时间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履行备案变更手续,或未依法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非经营性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暂停或终止服务的,省通信管理局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同级机关的书面认定意见,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审核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的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等媒体通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一)未在规定时间登陆备案网站提交年度审核信息的;   (二)新闻、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保密等国家部门依法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提出年度审核否决意见的。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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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 网络流量类
        本小节为云防火墙网络流量类常见问题。 流量分析功能有哪些? 在云防火墙流量分析页面,可以查看用户资产互联网出入口流量和攻击趋势,可选择查看时间区间为“近1小时”、“近24小时”和“近7天”的数据。 云防火墙数据流量怎么统计? 云防火墙流量统计分为两种形式: 基于流量统计数据。 在“总览”页面的“流量趋势”模块中查看;数据信息实时更新。 基于会话统计数据,流量在会话结束的瞬间时刻统计。 在“日志审计> 日志查询 > 流量日志”页面查看;数据信息是会话创建到结束期间的整体流量;在会话连接期间,数据不会上报,连接结束后才会上报。 在“流量分析”下的任意页面查看;数据信息是流量日志中在该时间结束会话的流字节数的平均值。 单条流量超速,需要升级带宽吗? CFW流量带宽是针对客户下所有流量,要求整体带宽不超速。 如果整体带宽超速会产生预警,整体带宽超速可能会丢包。 单条流超速了,总的带宽没有超速,需要先升级一下带宽,才能保证整体带宽不超速。扩容可防护流量峰值请参考云防火墙控制台概览。 云防火墙提供的防护带宽流量是多少? 云防火墙为您提供互联网边界和VPC之间的防护,您可根据需要扩展防护流量带宽。根据您购买的服务版本的不同,云防火墙提供不同规格的防护带宽: 互联网方向:标准版默认10 Mbps/月。 VPC间防护:标准版不提供基础防护流量,专业版默认200 Mbps。 说明 防护带宽流量按照出流量或入流量的最大峰值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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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
        常见问题
        网络流量类
      • 功能特性
        本文介绍了云防火墙(原生版)产品的功能特性。 天翼云云防火墙(原生版)产品是一款云平台SaaS化的防火墙,保护您的网络边界安全,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概览 防火墙防御能力总览,包括安全防护、防护情况、安全策略和流量趋势。 安全防护展示了互联网边界防火墙的防护总体情况,包括已开启和未开启防护的IP。 防护情况展示了防护的总体情况,包括入侵防御拦截数和访问控制拦截数。 安全策略展示了客户配置的访问控制策略的情况,分别为外对内规则数、内对外规则数、黑名单规则数、白名单规则数。 流量趋势展示了流量最近一段时间的入方向流量趋势和出方向流量趋势。 互联网边界防火墙 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可为需要防护的IP资产进行开启或关闭防护。 公网IP统计了用户已开启和未开启防护的IP,可用授权展示已经购买的云防火墙配额数。 防护列表展示用户所有的EIP,列表包括公网IP(实例名称、ID)、虚拟私有云(VPC名称、VPC网段)、绑定资产类型、绑定资产(资产名称、ID)、防火墙状态、配额情况和操作。 说明 可以进行IPv4/IPv6的切换,并可根据资产类型、防火墙状态、公网IP和虚拟私有云进行筛选,对于已经购买配额的EIP,可进行开启防护和关闭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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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原生版)
        产品介绍
        功能特性
      • 相关概念
        本文主要介绍云防火墙的相关概念,帮助您快速了解产品。 防护流量 入云流量:从Internet流入云防火墙方向的流量,例如,从公网下载资源到云内服务器。 出云流量:从云防火墙流出到Internet方向的流量,例如,云内服务器对外提供服务,外部用户下载云内的资源。 防护带宽:所有经过云防火墙防护的业务带宽。 互联网边界的流量峰值:所有经过云防火墙防护的EIP的流量总和最大值,按照入云流量(入流量)或出云流量(出流量)的最大值取值。 VPC边界的流量峰值:所有经过云防火墙防护的VPC的流量总和最大值。 边界防火墙 边界防火墙EdgeFW(Edge Firewall),位于内、外部网络的边界处,是连接内网与外网的桥梁。边界防火墙针对云数据中心与外部网络之间的南北向流量,为用户提供边界安全防护功能,支持以弹性IP为防护对象的入侵检测防御(IPS)和网络防病毒(AV)功能。 Internet访问 Internet访问是指互联网IP访问云主机的行为,通过对Internet访问防护,可以帮助您及时防御外部入侵。 主动外联访问 主动外联访问是指云主机主动访问外部IP的行为,通过对主动外联访问防护,可以帮助您有效管理和控制主机外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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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
        产品介绍
        相关概念
      • 应用控制策略
        云主机放通互联网访问,首先设置应用控制策略。本小节介绍安全专区访问策略配置方法。 配置方法: 在【策略】→【访问控制】→【应用控制策略】→【策略汇总】→【新增】: 源 区域:选择“L3untrustA”。 地址:选择网络对象,勾选需要访问互联网的业务云主机对象。 目的 区域:选择“L3untrustA”。 地址:勾选网络对象,选择全部。 服务/应用:勾选服务,需访问的互联网服务端口可选择any全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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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专区
        快速入门
        云防火墙配置
        访问策略配置
        应用控制策略
      • 产品定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公共传输通道。 产品介绍 公共传输通道产品依托于中国电信CN2DCI承载网,采用多协议标签交换(MPLS)或SRv6+EVPN方式,为客户提供上网、入云、多站点/多云组网的虚拟专网业务,支持客户总部/分支等普通站点、天翼云资源池站点和第三方公有云站点的接入,实现业务自动开通、带宽随选和业务可视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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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传输通道
        产品介绍
        产品定义
      • 常见问题
        本文介绍企业组织常见问题 我是主账号,为什么我不能创建子账号? 天翼云对不同渠道来源的账号做了创建子账号的限制动作。若您为电信省公司渠道账号将不允许在企业中心创建子账号,您可以通过客户经理为您创建账号,再进行邀请加入企业组织。若您为天翼云公司或天翼云省分公司后付费渠道账号,需要由客户经理在BCP完成申请动作才能在企业中心创建子账号。 邀请子账号有什么限制? 被邀请的子账号需要完成企业实名认证,且原则上要求待被邀请的子账号实名认证信息需与主账号一致,或为关联企业。 代理商渠道账号是否允许开通企业中心功能? 暂时不支持代理商渠道账号开通企业中心。 企业组织对成员账号的授权与CTIAM授权的区别? 企业组织对成员账号的授权是隐式拒绝权限,是范围权限,判定成员账号只能在其授权范围内,对账号下的用户进行权限管理。对某个IAM用户而言,企业组织权限判定优先级高于CT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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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管理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 使用限制
        本文介绍了云防火墙(原生版)产品的使用限制。 C100使用限制 扩展包上限 防护互联网边界的流量峰值: 高级版:10Mbps~2000Mbps。 企业版:50Mbps~2000Mbps 防护互联网边界公网IP数: 高级版:20个~1000个。 企业版:50个~1000个。 访问控制规则上限 互联网边界防火墙和VPC边界防火墙分别支持10000条访问控制规则。 规避架构风险 使用限制条款 合规落地措施 违规风险 公网ELB 和后端云主机在不同子网 部署时通过控制台校验:公网ELB 选择 “公共子网”,后端 ECS 选择 “业务子网” 流量可能绕开云防火墙,导致防护失效;单点故障时影响范围扩大 绑定EIP 的 ECS 与 NAT 访问的 ECS 在不同子网 1. 绑定 EIP 的 ECS 仅部署在 “公共子网”,NAT 访问的 ECS 仅部署在 “业务子网”; 2. 通过 VPC 路由表隔离:公共子网无指向 NAT 网关的路由,业务子网无直接指向互联网的路由 出访流量路径混乱,无法通过NAT 网关或云防火墙统一管控与审计 子网专项需求(NAT 子网 28 位、公共子网按需、2 个引流子网 28 位) 1. 子网创建时严格按规格配置,禁止随意扩大 / 缩小网段; 2. 通过子网名称规范化标识(如 “NATGWSubnet10.0.1.0/28”“GWLBEInboundSubnet10.10.0.0/28”) 子网地址耗尽;引流子网规格不匹配导致GWLBE 无法正常接收流量 安全产品单独在一个子网 1. 安全产品(如等保专区)仅部署在 “安全产品子网”; 2. 安全产品子网的安全组仅开放与云防火墙的通信端口,禁止其他子网直接访问 安全产品被业务流量干扰;安全产品自身被攻击风险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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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原生版)
        产品介绍
        使用限制
      • 产品简介
        本文为知识库问答的产品简介。 什么是知识库问答 天翼云知识库问答产品通过智能化文档解析与多模态对话引擎,为政企办公场景提供高效知识管理解决方案。该方案深度整合客户业务数据,智能生成包含问答结果、参考片段及相关链接的综合性知识答案,显著提升信息获取效率与准确性。 核心能力 该产品具备两大核心能力: 一、智能文档解析体系 支持 docx/pdf/pptx/txt 等多种办公格式深度处理,独创 20+ 种智能切片策略,精准解析跨页表格、复杂 PPT 版式及影印文档内容,实现非结构化数据的结构化转换,解析准确率较传统方案有极大提升。 二、场景化对话引擎 多源知识引用:支持 PPT 单页精准定位、文档表格数据溯源及多格式附件调用。 动态检索策略:动态调整对话过程中的检索策略,实现多轮对话中的语义改写与上下文关联。 产品功能 知识库分层管理:支持自定义知识库与公共知识库的创建,用户可按需选择知识库进行回答。 多来源知识参考:支持本地知识库问答、联网问答、混合知识问答,多来源知识参考提升问答准确性。 RAG 对话系统:内置端到端的 RAG 链路,业务仅需在系统中上传文档,即可进行 RAG 问答。 应用场景 该产品可应用于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客户服务等场景,通过构建企业知识中枢,可降低跨部门沟通成本,提升工单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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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库问答
        产品介绍
        产品简介
      • 产品应用场景
        云产品 应用场景 描述 相关操作 虚拟专用网络VPN 连接云上VPC与本地IDC VPN连接(Virtual Private Network)用于搭建用户本地数据中心与天翼云VPC之间便捷、灵活,即开即用的IPsec加密连接通道,实现灵活一体,可伸缩的混合云计算环境。 云专线CDA 依托高性能网络布局和丰富链路资源,连接VPC与本地IDC 天翼云云专线(CTCDA,Cloud Dedicated Access),依托中国电信高性能网络布局和丰富链路资源,为用户本地数据中心与天翼云VPC之间提供高速、低时延、稳定安全的连接服务,灵活搭建云上云下专属通道,实现可伸缩的混合云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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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私有云 VPC
        产品简介
        产品应用场景
      • 自研池单VPC修改主机网关
        云墙配置内容 正常配置入向DNAT映射和出向SNAT映射,启用安全策略进行相关防护。 云防火墙接口配置: 云防火墙业务映射DNAT配置: 云主机访问互联网的SNAT配置以及源路由。 SNAT: 源路由: 云防火墙安全策略配置。 测试结果 未过墙业务C主机正常访问互联网: B业务云主机访问外网正常: A业务正常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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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下一代防火墙(文档停止维护)
        最佳实践
        自研池单VPC修改主机网关
      • 创建配备GPU驱动的GPU云主机(Linux)
        参数 说明 虚拟私有云 云主机网络使用虚拟私有云(VPC)提供的网络,包括子网、安全组等。您可以选择使用已有的虚拟私有云网络,或者单击“前往控制台创建”来创建新的虚拟私有云。 安全组 安全组用来实现安全组内和安全组间云主机的访问控制,加强云主机的安全保护。用户可以在安全组中定义各种访问规则,当云主机加入该安全组后,即受到这些访问规则的保护。创建云主机时,可支持选择多个安全组。此时,云主机的访问规则遵循几个安全组规则的并集。 注意:如需通过远程桌面连接到Windows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3389 如需通过ssh连接到Linux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22 如需Ping云主机地址,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ICMP 类型:Any 网卡 添加一张主网卡,可使用已有内网IP地址,或自动分配。 弹性IP 将云主机与弹性IP绑定,使云主机通过固定的公网 IP 地址与互联网互通。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不使用:云主机不能直接与互联网互通,仅可作为私有网络中部署业务或者集群所需云主机进行使用。 自动分配:自动为每台云主机分配独享带宽的弹性IP,带宽值可以由您设定。 使用已有:为云主机分配已有弹性IP。使用已有弹性IP时,不能批量创建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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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用户指南
        云主机实例
        安装驱动和工具包(可选)
        创建配备GPU驱动的GPU云主机(Linux)
      • 创建配备GPU驱动的GPU云主机(Linux)
        参数 说明 虚拟私有云 云主机网络使用虚拟私有云(VPC)提供的网络,包括子网、安全组等。您可以选择使用已有的虚拟私有云网络,或者单击“前往控制台创建”来创建新的虚拟私有云。 安全组 安全组用来实现安全组内和安全组间云主机的访问控制,加强云主机的安全保护。用户可以在安全组中定义各种访问规则,当云主机加入该安全组后,即受到这些访问规则的保护。创建云主机时,可支持选择多个安全组。此时,云主机的访问规则遵循几个安全组规则的并集。 注意:如需通过远程桌面连接到Windows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3389 如需通过ssh连接到Linux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22 如需Ping云主机地址,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ICMP 类型:Any 网卡 添加一张主网卡,可使用已有内网IP地址,或自动分配。 弹性IP 将云主机与弹性IP绑定,使云主机通过固定的公网 IP 地址与互联网互通。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不使用:云主机不能直接与互联网互通,仅可作为私有网络中部署业务或者集群所需云主机进行使用。 自动分配:自动为每台云主机分配独享带宽的弹性IP,带宽值可以由您设定。 使用已有:为云主机分配已有弹性IP。使用已有弹性IP时,不能批量创建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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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U云主机
        用户指南
        创建GPU云主机
        创建配备GPU驱动的GPU云主机(Linux)
      • 创建未配备驱动的GPU云主机
        参数 说明 虚拟私有云 云主机网络使用虚拟私有云(VPC)提供的网络,包括子网、安全组等。您可以选择使用已有的虚拟私有云网络,或者单击“前往控制台创建”来创建新的虚拟私有云。 安全组 安全组用来实现安全组内和安全组间云主机的访问控制,加强云主机的安全保护。用户可以在安全组中定义各种访问规则,当云主机加入该安全组后,即受到这些访问规则的保护。创建云主机时,可支持选择多个安全组。此时,云主机的访问规则遵循几个安全组规则的并集。 注意:如需通过远程桌面连接到Windows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3389 如需通过ssh连接到Linux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22 如需Ping云主机地址,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ICMP 类型:Any 网卡 添加一张主网卡,可使用已有内网IP地址,或自动分配。 弹性公网IP 将云主机与弹性IP绑定,使云主机通过固定的公网 IP 地址与互联网互通。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不使用:云主机不能直接与互联网互通,仅可作为私有网络中部署业务或者集群所需云主机进行使用。 自动分配:自动为每台云主机分配独享带宽的弹性IP,带宽值可以由您设定。 使用已有:为云主机分配已有弹性IP。使用已有弹性IP时,不能批量创建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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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U云主机
        用户指南
        创建GPU云主机
        创建未配备驱动的GPU云主机
      • 创建配备GRID驱动的GPU云主机(Windows)
        参数 说明 虚拟私有云 云主机网络使用虚拟私有云(VPC)提供的网络,包括子网、安全组等。您可以选择使用已有的虚拟私有云网络,或者单击“前往控制台创建”来创建新的虚拟私有云。 安全组 安全组用来实现安全组内和安全组间云主机的访问控制,加强云主机的安全保护。用户可以在安全组中定义各种访问规则,当云主机加入该安全组后,即受到这些访问规则的保护。创建云主机时,可支持选择多个安全组。此时,云主机的访问规则遵循几个安全组规则的并集。 注意:如需通过远程桌面连接到Windows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3389 如需通过ssh连接到Linux云主机,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TCP 端口范围:22 如需Ping云主机地址,请在安全组中添加如下规则 方向:入方向 协议:ICMP 类型:Any 网卡 添加一张主网卡,可使用已有内网IP地址,或自动分配。 弹性公网IP 将云主机与弹性IP绑定,使云主机通过固定的公网 IP 地址与互联网互通。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不使用:云主机不能直接与互联网互通,仅可作为私有网络中部署业务或者集群所需云主机进行使用。 自动分配:自动为每台云主机分配独享带宽的弹性IP,带宽值可以由您设定。 使用已有:为云主机分配已有弹性IP。使用已有弹性IP时,不能批量创建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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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U云主机
        用户指南
        创建GPU云主机
        创建配备GRID驱动的GPU云主机(Windows)
      • 迁移概述
        数据所在位置 使用条件 迁移方法 迁移速度评估 使用限制 物理机文件系统 物理机可以访问待迁移数据; 物理机和HPFS网络互通,保证可挂载文件系统; 命令拷贝 速度速度取决于物理机网卡,可多台并行拷贝,提高速度。 只支持GPU裸金属物理机挂载 HPFSPOSIX 协议的并行文件系统。 弹性云主机文件系统 云主机可以访问待迁移数据; 弹性云主机和HPFS在同一VPC网络下,保证可挂载文件系统; 命令拷贝 速度取决于云主机配置的网络带宽,可多台并行拷贝,提高速度。 只支持云主机挂载NFS协议的并行文件系统。 对象存储ZOS ZOS数据可以在互联网/内网环境下载; 互联网/内网下载的客户端和HPFS互通,保证可挂载文件系统; 工具迁移 客户端测公网出口带宽直接影响上传时间。 通过互联网访问ZOS的数据,迁移过程会产生请求和流量等相关的费用。 客户本地 用户本地数据量巨大(几十TB),且数据归属于客户,可插拔盘操作; 用户在公有云有独立归属的数据迁移服务器可进行插盘操作; 数据迁移服务器和HPFS互通,保证可挂载文件系统; 数据快递 单USB口的机械硬盘可达到150MB/s。 专属资源的客户,拥有独立的机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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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行文件服务 HPFS
        用户指南
        数据迁移
        迁移概述
      • CentOS 8系列弹性云主机如何安装图形化界面
        本文介绍CentOS 8系列操作系统的云主机安装图像化界面的操作流程。 约束与限制 弹性云主机安装图形化界面前,请确保弹性云主机内存不小于2GB,否则可能出现图像化界面安装失败,或安装后无法启动的问题。 操作步骤 本文操作CentOS8.4 64位弹性云主机为例。 1. 登录弹性云主机。 2. 执行以下命令,安装图形桌面组件。 yum groupinstall "Server with GUI" 说明 安装前请确弹性云主机可以连通互联网,可以通过申请并绑定弹性IP连通互联网。 安装完成示例: 3. 安装完成后,执行以下命令设置默认启动级别为graphical.target。 systemctl setdefault graphical.target 设置命令示例: 4. 执行以下命令启动graphical.target。 systemctl start graphical.target 5. 重启弹性云主机。 通过控制台提供的远程登录方式连接主机,并按照桌面启动的提示设置语言、时区、用户名及密码等。 配置成功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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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云主机 ECS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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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OS 8系列弹性云主机如何安装图形化界面
      • 映射端口
        本小节介绍安全专区云堡垒机映射端口策略配置。 如需要从互联网访问云堡垒机,需在云防火墙设置服务器映射策略,操作请参考服务器映射。 策略配置如下: 1.使用“系统管理员”的账户登录安全专区,访问云防火墙组件管理。 2.进入【策略】→【地址转换】→【新增】→【服务器映射】,为云堡垒机添加端口服务映射,需要添加两个云堡垒机的映射策略,包括“堡垒机管理端口服务映射”和“堡垒机运维单点登录映射端口”: 3.添加“堡垒机管理端口服务映射”。 原始数据包 源区域:选择“L3untrustA”; 外网地址:eth0地址(与绑定弹性公网IP对应的私有地址); 协议&端口:互联网访问的协议及端口。 转换后数据包 内网地址:指定IP; 指定IP:云堡垒机IP地址; 端口转换为:443端口。 4. 添加“堡垒机运维单点登录映射端口”: 原始数据包 源区域:选择“L3untrustA”; 外网地址:eth0地址(与绑定弹性公网IP对应的私有地址); 协议&端口:9443,12024,12025端口。 转换后数据包 网络对象:指定IP地址; 指定IP:云堡垒机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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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测产品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本协议”)系客户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天翼云”,客户与天翼云合称为“双方”)签订的,关于客户通过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包括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天翼云Wap站m.ctyun.cn,“天翼云APP”,合称“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购买、由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天翼云服务”)的约定。 客户在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前,敬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天翼云责任的条款、对客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该等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如果客户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方式询问,天翼云将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客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翼云的解释,请不要订购或使用天翼云服务。 当客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订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天翼云服务,均表示客户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受其约束。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 I.说明 1.客户与天翼云之间的天翼云服务受到本协议以及客户已接受的《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隐私政策》、天翼云网门户《法律声明》及天翼云网门户不时发布的规则和政策(合称“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约束。客户接受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注册、订购服务时线上点击同意。 2.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为准;本协议与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由如下各项文件组成: (1)I.本说明; (2)II.《通用服务条款》; (3)III.《专用服务条款》及其附件; (4)天翼云网门户中(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云网门户帮助文档页面中)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续订规则、退订规则,以及明确双方关于使用和提供天翼云服务权利义务的其它法律文件; (5)订单(仅适用于包年/包月服务)。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上述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解释出现冲突,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后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当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服务条款》就同一事项约定、解释不一致时,各产品或服务应分别以其各自的《专用服务条款》为准。 4.本协议签订后,如客户就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服务需要天翼云另行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天翼云向客户提供的订购确认文件仅应客户要求出具,不是订立合同的确认书,不影响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效力,不对双方已确认的订单、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构成任何修订与补充,也不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II. 通用服务条款 1. 服务类型 1.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提交、并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或天翼云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服务情况发出的账单确定。 1.1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订购天翼云网门户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其中: (1)包年/包月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由客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并经天翼云确认的订单确定。 (2)按需计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1.2 天翼云将按照相应的《专用服务条款》约定的服务等级向客户提供服务。 2.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服务流程 2.1服务开通 2.1.1 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天翼云分别按照以下方式为客户开通服务: (1)包年/包月服务的开通:客户在天翼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相应的订单,经天翼云确认并在客户按照订单约定付费后,服务开通。 (2)按需计费服务的开通: 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如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服务暂停。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服务所需的足额费用后,服务恢复。 2.1.2 服务开通后,天翼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客户可以登录天翼云网门户,在管理控制台完成相关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2.1.3 客户理解并认可,服务开通后,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天翼云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更新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天翼云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事先通知客户。 2.2天翼云为客户提供7天×24小时客服服务,包括客服的售后热线(4008109889)咨询服务和在线工单服务,解答、处理客户在使用天翼云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用服务条款》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2.3天翼云收到客户遇到的问题后,根据具体情况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但相关故障或问题系因客户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天翼云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造成的除外。 2.4 天翼云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客户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协议的约定,则需要客户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部署,天翼云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天翼云配合做方案规划设计,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2.5 为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天翼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天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天翼云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就该等常规维护事宜,天翼云承诺至少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天翼云承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 2.6 天翼云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不时调整服务的系统默认配置,相关调整不构成天翼云违约。但是,天翼云承诺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客户。收到天翼云通知后,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进行业务调整,以及应天翼云的需求,对天翼云的调整作出授权等)。如客户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协助,或者天翼云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服务调整或终止,天翼云将及时通知客户。 2.7 服务终止 2.7.1 在下述情形下,天翼云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天翼云认为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将会对天翼云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天翼云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4)客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5)客户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 (6)天翼云提前三十(30)日在天翼云网门户上以发布公告、向客户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相关服务; (7)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约定天翼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的情形。 2.7.2 天翼云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的,对客户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的退费规则,按照《专用服务条款》或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相关退费规则执行。 2.8本协议《专用服务条款》对天翼云服务的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规则及服务流程等事项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3.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计费规则 3.1.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向天翼云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1)包年/包月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载明的金额为准。 (2)按需计费服务: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天翼云向客户发送的账单载明的金额为准。服务期限内,服务价格将根据天翼云价格调整相应变化,服务费用的结算应当以客户实际使用相应服务时天翼云公布的有效的价格为准。 3.1.2天翼云有权根据技术演进、技术架构调整、市场营销等客观因素调整天翼云服务的价格。天翼云调整天翼云服务价格时,至少提前十五(15)日在天翼云网门户发布通知,客户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如客户不接受天翼云调整后的价格,客户应当立即停用天翼云服务,如客户继续使用服务,视为客户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3.2 结算方式: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为预付费服务。 3.2.1天翼云在客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使用账户余额或代金券或微信、支付宝、翼支付或其他方式向天翼云支付费用。其中,代金券的使用应当遵守客户获得代金券时天翼云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代金券规则。 3.2.2如客户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服务的,客户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支付续订款项,或在保证账户内的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开启自动续订功能(续订流程详见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服务续订规则)。客户续订服务时,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进行调整的,客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续订和计费。 3.2.3如客户需要天翼云就其订购的天翼云服务开具发票的,客户应当在服务订购完成并支付服务费用后,在天翼云网门户的服务订购界面上申请开具发票,并按格式和要求填写付款单位、款项、发票类型及邮寄地址。对于客户使用代金券支付部分对应的金额,天翼云不提供发票。 3.3 天翼云保留在客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前不向客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如客户欠费,在欠费期间天翼云有权不提供相应服务,且客户不得申请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3.4 客户理解并同意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营销活动等优惠措施均为天翼云在标准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限制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5 客户对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天翼云提出核对申请。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天翼云应对相应费用予以调整。 4. 服务使用规范 4.1 客户资质 4.1.1 客户承诺以其经天翼云网门户实名认证的本人身份开通和使用天翼云服务,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客户应当持续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资质,并向天翼云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各类主体资格、业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网站的,客户应当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天翼云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天翼云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应当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客户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客户应当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除上述许可、批准外,如客户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许可和批准的,客户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批准。 4.1.2 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如客户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资质条件,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或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如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客户应当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天翼云提供最新的文件。 4.1.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应当根据天翼云要求签订《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见《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并严格遵守该文件中的承诺。 4.2 账户安全 4.2.1 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时,将向客户提供在天翼云网门户中具有唯一识别性的账户,供客户通过该账户登陆天翼云网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客户账号和密码是客户办理、使用天翼云服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该账户所发出的指令及相关行为均视为客户或客户授权的行为,客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2.2 客户负责其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对于天翼云在天翼云服务中向客户提供相关账户的初始密码,客户应当第一时间重新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 4.2.3 客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根据天翼云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天翼云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天翼云在收到客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将要求客户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核实客户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与其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天翼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客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客户没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所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天翼云有权拒绝客户前述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因客户原因导致账号或密码泄露或为他人获取的,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天翼云有义务协助客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2.4 客户应当向天翼云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客户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客户应当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天翼云,因客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客户承担。 4.3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满足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要求。客户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服务条款》)向天翼云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天翼云完成相关服务工程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 4.4 客户对由天翼云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客户不得私自使用天翼云未分配给客户的IP地址。客户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务时,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天翼云收回。 4.5 未经天翼云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双方对允许客户下属机构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另有约定的除外)使用。否则,天翼云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客户相应责任。 4.6 如客户违反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任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未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服务期限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并要求客户在限期内改正;如客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天翼云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天翼云的相应损失。 5.网络及数据安全 5.1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天翼云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以及通过天翼云服务所发布、传输或存储的信息内容应当符合《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翼云网门户、天翼云服务相关业务平台、以及天翼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5.3客户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网门户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网门户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客户承担。 5.4 客户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对云主机上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的风险,天翼云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5.5 对于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所涉自身信息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等)、最终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和资料、数据等,客户负责保密并依法承担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5.6客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当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 5.7对于客户通过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天翼云承诺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不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据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为提供客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之需向第三方披露。 5.8客户可自行对其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但应谨慎操作。如客户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天翼云将按照客户的指令不再保留该数据。 5.9当服务期届满或服务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客户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天翼云仅在本协议约定的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储客户的业务数据(如有),期限届满天翼云将删除客户的所有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 5.10客户的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客户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客户理解并同意,天翼云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客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5.11客户理解并同意,出于客户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客户需要天翼云工程师直接对其相关服务进行操作时,客户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客户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指示天翼云进行相关操作,且仅有该授权人有权要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进行操作。且天翼云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客户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客户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客户未与天翼云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服务不可用等风险,由客户承担。 6. 知识产权 6.1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对于客户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软件、传输或存储的行为或内容,客户应保证该等软件、行为或内容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如任何第三方主张客户的上述软件、行为或内容侵犯其所有权或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天翼云因此而承担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天翼云有权视情况终止天翼云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 客户确认,天翼云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所涉相关软件、资料、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天翼云或天翼云具有许可/使用权;未经天翼云同意,客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天翼云提供的操作系统等软件,客户不得采取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等方式,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天翼云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7. 保密条款 7.1天翼云承诺对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 (1)依据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或者客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但是,天翼云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客户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天翼云的关联公司是指天翼云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7.2 未经天翼云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天翼云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持续有效。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如客户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翼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户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天翼云损失的,客户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天翼云(含天翼云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天翼云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责任限制 9.1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天翼云系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客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天翼云对天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天翼云不对天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天翼云承诺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天翼云服务。 9.2 客户知悉并理解天翼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天翼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客户确认并同意:若天翼云提供的服务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将不视为天翼云违约,客户将配合天翼云共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9.3 天翼云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系统、设备等采取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客户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配置更高的安全保护服务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软件、系统等。因客户未自行对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等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权益受损的,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9.4 客户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天翼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天翼云网门户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对服务的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性等造成影响的,天翼云不对该等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财产等损失的损害赔偿。如因客户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天翼云或者天翼云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天翼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天翼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天翼云内部的通畅联系,天翼云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客户原因给天翼云带来重大网络事故,天翼云将保留向客户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客户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9.5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天翼云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6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专用服务条款》、天翼云服务等级协议、天翼云网门户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中)约定了在特定的“服务不可用”情况下,天翼云的补偿责任(如有)。尽管有该等约定,客户同意并认可,以下原因导致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不可用的情况不计在不可用时间内: (1)天翼云事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等; (2)任何天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统漏洞导致的; (9)其他非天翼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7《专用服务条款》可能会对天翼云的责任限制有进一步约定,客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服务同样受到该等责任限制的约束,敬请客户关注。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天翼云和客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本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2.附则 12.1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2.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3 天翼云有权通过在天翼云网门户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天翼云的关联公司。 12.4 本协议项下之保密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客户对其向天翼云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2.5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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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网审计日志
        字段 字段说明 攻击时间 攻击时间 规则ID 规则ID对应策略配置,如访问控制配置一条即有一个规则ID,通过规则ID可快速定位由客户哪条规则策略引起的处置 用户 用户帐号 设备ID 设备ID 客户端地址:端口 发起请求客户端的所在IP地址、地区和端口 攻击IP 攻击IP 攻击IP归属 攻击IP归属,如北京电信 目标域名或IP 访问的目标域名或IP 攻击类型 访问控制、扫描攻击(指横向渗透防护检测到的攻击)、未授权访问(指无零信任应用授权的访问行为)、动态授权、黑名单、准入策略、离线分析、准入管控和合规检测攻击类型 状态码 05xx 处理动作 告警:即仅产生告警,不会对访问产生影响 拦截:即将对应请求进行拦截,将无法访问对应目标地址 操作 对于横向渗透防护策略匹配到的防护日志,支持操作取消处置功能 取消处置:用于在零信任网关进行防护时,若对访问行为执行处置动作,被处置对象的零信任使用将受限。点击取消处置按钮,可实时解除网关对该设备的处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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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缘安全加速平台
        公共服务
        零信任网络日志
        内网审计日志
      • 账号与安全
        本节介绍云智手机的账户与安全。 如何注册云智手机账户? 支持在云智手机APP内使用手机验证码方式自助注册,或前往线下电信营业厅订购云智手机并开通账户。 如何修改云智手机密码? 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云智手机后,可以在“我的”页面中点击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中心页面; 2. 选择“修改密码”,按照要求填写密码后,点击“确认”即可修改成功。 云智手机数据信息是否会长久保留? 云智手机使用到期后,数据资料将保留2天。在这段时间内: 1. 如果您选择续订服务,您的数据将会继续被保存。 2. 若未进行续订,超过2天后数据将过期失效且不可恢复。 因此,云智手机的数据并不是长久保留的。在服务到期前若未选择续订,建议您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 账户被锁定怎么办? 如果用户在登录时连续输入错误的密码达到10次,云智手机账户将会被锁定10分钟。这是为了保障账户的安全性,防止暴力破解。 如果您遇到账户被锁定的情况,请耐心等待10分钟后再次尝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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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智手机
        常见问题
        账号与安全
      • 计费说明
        本节介绍云防火墙的计费项、计费模式、以及续费退订等信息。 云防火墙标准版支持包年/包月(预付费)计费方式。 计费项 CFW根据您的CFW服务版本、购买时长和购买的计费项目计费。 版本 计费模式 计费项目 计费说明 标准版 包年/包月 基础套餐 提供包年和包月的购买模式。 标准版 包年/包月 防护公网IP数(可选) 按购买的个数计费。 标准版 包年/包月 防护互联网边界流量峰值(可选) 按购买的流量值计费。 专业版 包年/包月 基础套餐 提供包年和包月的购买模式。 专业版 包年/包月 防护公网IP数(可选) 按购买的个数计费。 专业版 包年/包月 防护互联网边界流量峰值(可选) 按购买的流量值计费。 专业版 包年/包月 防护VPC数(可选) 按购买的个数计费 标准资费 云防火墙实例的计费模式为包月和包年,购买时长越久越便宜。 购买1年,在总价基础上享受85折优惠,购买2年享受7折优惠,购买3年享受5折优惠。对于长期用户,推荐包年购买。 版本 规格 标准资费 单位 标准版 标准版基础套餐 2800 元/月 标准版 防护公网IP数扩展 50 元/个/月 标准版 防护互联网边界流量峰值扩展 50 元/Mbps/月 专业版 专业版基础套餐 9600 元/月 专业版 防护公网IP数扩展 50 元/个/月 专业版 防护互联网边界流量峰值扩展 50 元/Mbps/月 专业版 防护VPC扩展 2000 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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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防火墙
        计费说明
        计费说明
      • 应用场景
        本文介绍云容器引擎的应用场景。 互联网应用上云场景 互联网应用上云已成为大部分企业及用户的需求,上云过程中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的分配及集群等组件的部署搭建,无疑提升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成本,耗时费力。用户需要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互联网应用的快速上云,并保证业务可用性。天翼云云容器引擎为用户提供了健全的Iaas层能力,省去底层设施规划设计的烦恼,并提供了一键式快速部署业务的能力,容器镜像贯穿从开发到运维各环节,统一环境配置,用户可按需部署,提升了业务交付速率,降低业务部署运维成本。 应用 政务、教育、金融、电子商务、视频网站等互联网业务 场景特点 公司自行进行云上平台搭建,过程复杂,需要从零做起,自行维护搭建集群,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延展性,有较高的运维成本,并且时间周期长,效率低下。 使用场景 政务、教育、金融、电子商务、视频网站等互联网上云业务:云容器引擎平台提供一键化集群创建、应用部署功能。支持多资源多策略的管理和配置,简化了用户的上云操作,提升了用户业务上云的部署效率。 企业架构转型场景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大企业的系统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系统架构越来越不能满足业务的需求,且结构复杂,业务间耦合度程度高。取而代之的是微服务架构,微服务是将复杂的应用切分为若干服务,每个服务均可以独立开发、部署和伸缩;微服务和容器组合使用,可进一步简化微服务的交付,提升应用的可靠性和可伸缩性。云容器引擎服务帮助用户实现将单一的业务架构解耦拆分为多个容器服务的微服务架构,每个应用可以独立部署、伸缩和更新,通过微服务和容器结合使用,进一步简化微服务的交付,使系统更灵活,轻松应对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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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容器引擎(旧版)
        产品简介
        应用场景
      • 连通性检测
        安全体检连通性检测说明。网络不可达将导致体检失败,请您根据以下提示对体检IP展开全面检测。 体检IP连通性检测是开始体检任务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体检IP与体检引擎互联网IP网络不通将会导致体检失败。 您可以点击体检IP列表右上角“检测联通性”,检测所有体检IP与体检引擎互联网IP的网络连通性。 当单个体检IP网络不可达时,您可以点击此体检IP的刷新按钮,完成单个IP的检测。 注意 当前体检引擎IP到此IP地址网络不可达,建议您检查: 1. 安全组策略是否限此IP访问。 2. 防火墙配置是否限制此IP访问。 3. 体检引擎互联网IP是否添加至白名单。 4. 此弹性IP是否正确绑定云主机。 5. 云主机是否正常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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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体检
        用户指南
        连通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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