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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使用指南
        本文提供了备案管家用户使用指南的下载。 天翼云备案管家用户使用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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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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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使用指南
      • 步骤二:天翼云初审
        天翼云初审 提交ICP备案申请后,天翼云审核专员会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反馈结果,通过后将自动提交至管局审核。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将被天翼云初审驳回。 1、补充其他资料 天翼云初审时,审核人员会在与您电话沟通后提示您是否需要提交其他资料,或根据各省管局的规则要求及ICP备案申请场景,可能需要完成一些其他的核验操作。 2、邮寄资料(可选) 在天翼云进行ICP备案初审过程中,根据您提交的资料及各地管局的要求,可能需要按照系统指示或审核人员的要求邮寄资料至指定地点。 说明 a、邮寄不限快递公司,但不支持到付,到付一律不签收。 b、收到邮寄的ICP备案资料后,天翼云会在1~2个工作日录入处理,录入完成后ICP备案系统会自动更新状态,请您耐心等待。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滨河路27号院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4层1413 收货人:天翼云备案 联系电话:13343495607(邮寄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8:00) 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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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二:天翼云初审
      •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 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法律法规详细信息查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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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公告
        公告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 通用网站进行ICP备案
        通用网站进行ICP备案 弹性云主机(公网IP)CDN(公网IP)解析到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需要备案 香港IP(境外IP)解析非中国馆内地服务器无需备案 通过域名访问网址类型(www.abc.cn) 需要有主办单位及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可以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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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场景
        通用网站进行ICP备案
      • 政府网站域名进行ICP备案
        政府网站域名进行ICP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管理条例第五条:要求一个党政机关网站或 APP 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政府网站应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非政务网站“.gov.cn”后缀的域名,只需要备案顶级域名。例如,您的网站域名为“aaa.com”,您需要备案网站域名“aaa.com”,网站子域名如“a.aaa.com”、“b.aaa.com”无需再进行ICP备案即可正常访问。 政府网站域名进行ICP备案须知 根据政府网站域名要求中的描述,以政府单位的一级单位为A和下设两个二级单位B1、B2为例,为您说明政府网站域名进行ICP备案的注意事项。 政府单位 网站域名 ICP备案主体 一级单位:A A.gov.cn A A的下设二级单位:B1 B1.A.gov.cn B1 A的下设二级单位:B2 B2.A.gov.cn B2 政府单位的一级单位域名(A.gov.cn)和一级单位下的二级单位域名(B1.A.gov.cn、B2.A.gov.cn)可以备案在不同的主体上。 政府单位的一级单位下不同二级单位的域名(B1.A.gov.cn和B2.A.gov.cn)可以备案在不同的主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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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备案概述
        ICP备案场景
        政府网站域名进行ICP备案
      • 为什么在域名列表查询不到已接入服务的网站?
        本文介绍为什么在域名列表中查询不到已接入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的网站。 网站未备案或备案已过期,导致域名不符合接入规范,域名有可能被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自动清除。您需要为网站域名完成ICP备案后,重新将网站接入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如果备案信息已经完整、准确,但仍然出现备案阻断的情况,或者发现您的域名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建议您及时联系工信部进行申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尽快恢复域名的正常使用。 相关概念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获取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域名需要在工信部备案,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常访问。如果域名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出现备案阻断的情况,即无法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常访问该域名对应的网站。 更多相关法律法规请参阅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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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常见问题
        接入配置类
        为什么在域名列表查询不到已接入服务的网站?
      • 使用天翼云WAF
        使用天翼云WAF 托管于中国内地服务器的网站,使用天翼云WAF进行WEB应用安全防护时,网站域名需要在工信部存在备案号,ICP备案信息不强制要求接入天翼云。如果您想将ICP备案接入天翼云,具体操作请参见备案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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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备案概述
        ICP备案场景
        使用天翼云WAF
      • 接入服务号检查
        自有接入服务号:天翼云官网备案中心我的备案左菜单栏接入服务号管理 他人接入服务号:没有自有接入服务号都需要使用他人接入服务号,需要联系客服获取4008109889转3/在线或工单(“官网ctyun.cn”—右上方“我的”—“工单管理”—“新建工单”创建工单)告知备案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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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接入服务号检查
      • 接入服务号检查(1)
        自有接入服务号:天翼云官网备案中心我的备案左菜单栏接入服务号管理 他人接入服务号:没有自有接入服务号都需要使用他人接入服务号,需要联系客服获取4008109889转3/在线或工单(“官网ctyun.cn”—右上方“我的”—“工单管理”—“新建工单”创建工单)告知备案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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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接入和注销网站/APP的区别
        取消接入和注销网站/APP的区别 网站或APP已经在天翼云ICP备案成功, 如果您需要使用其他云服务商托管您的网站或APP,需要取消在天翼云答备案接入,并将您的ICP备案信息接入到新的服务器提供商;如果您的网站/APP计划永久停用,您需要注销网站或APP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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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接入和注销网站/APP的区别
      • 取消接入和注销网站_APP的区别(1)
        取消接入和注销网站/APP的区别 网站或APP已经在天翼云ICP备案成功, 如果您需要使用其他云服务商托管您的网站或APP,需要取消在天翼云答备案接入,并将您的ICP备案信息接入到新的服务器提供商;如果您的网站/APP计划永久停用,您需要注销网站或APP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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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置审批说明
        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等行业的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办理对应的前置审批手续。本文为您介绍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如果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可参见本文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若您之前不涉及前置审批,后因功能调整导致涉及前置审批。需对已备案网站进行变更备案,修改相关信息并补充前置审批文件后,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审核。 若网站/APP涉及前置审批,需上传对应前置审批文件;若不涉及,则需根据所在地域提供相应的前置审批承诺书,并在备案过程中作为证明材料。 若无法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请修改相关内容(如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或服务信息)以避免涉及前置审批中内容再提交备案。 前置审批行业及批复单位 根据下表,您可以根据自己所属行业找到相应的前置审批单位,并办理相关审批文件。在上传这些文件之前,请先完成ICP备案信息的填写,直到网站或APP信息部分,在此过程中选择正确的前置审批类型,输入审批编号并上传审批文件。 分类 批复单位 前置审批文件名称 备注 校外培训类 各省、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无 无。 新闻类 各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无。 出版类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无。 药品和医疗器械类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农药、化工生产企业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说明 化学类药品由工信部颁发 无。 文化类 各省文化和旅游厅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类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目前监管部门仍要求办理,否则ICP备案无法通过。 网络预约车类 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交通管理委员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无。 金融类 人民银行 省金融办、银监会 保监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无 无。 宗教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目前监管部门仍要求办理,否则ICP备案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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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置审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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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来源 申请签名时,必须指定签名来源。 支持设置的签名来源如下: 企事业单位 工信部备案网站 请登录网站备案查询系统,进入网站备案查询系统后,选择ICP备案查询 ,输入网站名称或网站域名等内容查询网站信息真实性。 App应用 如需查看App信息的真实性,请开发者前往App实际上架的应用商店(例如苹果App Store、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市场等),查看签名归属与开发商主体是否一致。 公众号或小程序 需要确保小程序或公众号已经正式发布,请开发者前往微信,通过搜索小程序或公众号进行验证。 商标名 请开发者前往中国商标网查看相关信息真实性。 证明文件 短信签名要在运营商备案,用户申请签名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审核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自用 : 当签名来源是工信部备案网站 时,需上传网站备案后台截图。 当签名来源是App应用 时,需上传应用后台管理截图。 当签名来源是公众号或小程序 时,需上传公众号设置页面/小程序设置页面的截图。 他用 : 当签名来源是企事业单位 ,需上传包括委托书在内的证明文件。 当签名来源是工信部备案网站 /App应用 /公众号或小程序 /商标名 时,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和第三方(即签名归属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 说明:用户默认涉及第三方权益,若不涉及可直接上传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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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备案完成后
        网站停办
      • 前置审批说明(1)
        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等行业的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办理对应的前置审批手续。本文为您介绍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如果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可参见本文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若您之前不涉及前置审批,后因功能调整导致涉及前置审批。需对已备案网站进行变更备案,修改相关信息并补充前置审批文件后,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审核。 若网站/APP涉及前置审批,需上传对应前置审批文件;若不涉及,则需根据所在地域提供相应的前置审批承诺书,并在备案过程中作为证明材料。 若无法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请修改相关内容(如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或服务信息)以避免涉及前置审批中内容再提交备案。 前置审批行业及批复单位 根据下表,您可以根据自己所属行业找到相应的前置审批单位,并办理相关审批文件。在上传这些文件之前,请先完成ICP备案信息的填写,直到网站或APP信息部分,在此过程中选择正确的前置审批类型,输入审批编号并上传审批文件。 分类 批复单位 前置审批文件名称 备注 校外培训类 各省、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无 无。 新闻类 各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无。 出版类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无。 药品和医疗器械类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农药、化工生产企业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说明 化学类药品由工信部颁发 无。 文化类 各省文化和旅游厅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类 各省份省委宣传部、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目前监管部门仍要求办理,否则ICP备案无法通过。 网络预约车类 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交通管理委员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无。 金融类 人民银行 省金融办、银监会 保监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无 无。 宗教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目前监管部门仍要求办理,否则ICP备案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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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订备案管家服务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退订方式。 为更好的给您办理全额退款,请联系您的专属备案管家或提交在线工单进行退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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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材料样例
        1 、个人备案所需材料 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胞证 护照 (样图)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域名证书(域名注册人与备案主体为一人) 域名实名认证的截图需到域名商处查询 幕布照片(样图) 备案承诺书(上海、宁夏、广东) 上海版本 宁夏版本 广东版本 河南版本 2 、企事业备案所需材料 企事业单位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社团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负责人个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胞证 护照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站负责人不为法人时,需提供委托书,此处仅为样例,具体省份承诺书版本请到资料下载页进行下载。 委托书 域名证书(域名注册人和备案主体为同一单位或单位法人) 域名实名认证的截图需到域名商处查询 幕布照片(样图) 备案承诺书(上海、宁夏、广东) 上海版本 宁夏版本 广东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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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填写注意事项
        主体信息 主办单位名称、企业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住所等按照备案主体证件上的信息进行填写。企业按照营业执照上信息、个人按照身份证上信息来填写。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填写实际的通信地址,需填写完整省市县区。单位填写单位办公地址,个人填写个人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主体负责人信息:个人填写个人信息;企业须为单位法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咨询天翼云客服4008109889转3(备案)。 真实性核验单和委托书填写 真实性核验单,可参考在天翼云官网下载的真实性核验单第三页填写样板,只需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域名、在表格最下方网站负责人签字处,盖公章即可,其他区域由天翼云工作人员进行填写。 委托书,需法人手写签名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 驳回告知证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根据管局规定,备案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且字迹清晰可辨。 网站名称命名要求 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不能包含“中国”、“中华”、“国家”、“人民”、“地名”等字样。 网站名称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不能包含特殊符号和敏感词汇(反腐、赌博等),企业网站名称三个字以上,建议使用单位名称作为网站名称。 个人网站名称三个字以上,不可用人名,纯数字,纯字母,成语,不可涉及企业行业信息。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做分享类网站,网站内容选其他,需一句话描述将来开办的网站内容。 负责人信息填写 主体负责人与网站管理员不为同一人时,请提供不同的手机、应急电话和邮箱。 办公电话请添加区号。 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和邮箱,以便备案人员核实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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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填写注意事项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2000 年 9 月 20 日国务院第 31 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2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 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条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第二十一条 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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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法律法规及公告
        法律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 签名常见问题
        提示工信部网站备案查不到怎么办? 如您提供的域名,已在工信部网站备案,建议您按照如下步骤检查。 您提交的域名是否填写错误。 您提供的域名是否可到工信部网站进行核实。 如果您的链接未到工信部备案,更换其他有备案的链接即可。 因IP无法核实主体,建议提供工信部备案链接。 已提供链接但提示内容无法核实? 如果提供的是登录链接,建议在场景说明中提供测试帐号以供核实。 请检查您提供的链接是否无法访问,建议您在调整或恢复正常后重新提交。 为什么提示签名与企业名称不一致? 签名并非企业全称或简称,而是公司产品,可在场景说明中提供官网产品介绍链接。 若签名为公司商标、App等,请选择合适的签名来源,可在场景说明中提供相关链接。 说明: 若业务未上线,可以先申请企业简称作为签名。 提示无法核实提供的店铺信息怎么办? 如果您申请签名的店铺已上线,请参考如下信息检查。 您是否在场景说明中提供电商平台店铺地址链接。 如果您是自建商城,可填写商城链接以供核实。 如果您的商城无业务链接,可在证件栏中上传后台认证截图。 申请签名时提示没有关联性或涉及第三方怎么办? 请提供您已上线业务的对应链接(如官网链接等)、使用场景的相关说明。 提交时可在证件栏中提供后台认证截图,说明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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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通信-短信(文档停止维护)
        常见问题
        签名常见问题
      • 短信核验
        天翼云将您的备案订单提交管局后,工信部系统会自动下发短信验证码(发信号码为12381),您需在24小时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进行短信核验。 短信核验方法: 1、进入短信中的链接; 2、填写验证码、手机号、证件后六位; 字段 说明 手机号 您需填写收到核验短信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 请查看工信部发送的短信验证码,填写其中6位数字验证码。 证件号码后6位 请填写本次ICP备案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3、提交短信核验。 当您完成短信核验后出现提示“您的短信核验已全部完成,该请求将提交管局审核”,此时说明您已完成全部短信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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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注意事项
        短信核验
      • 获取EIP端口备案状态
        参数 参数类型 说明 示例 accessControl Boolean 端口备案状态, true表示开启, false 表示关闭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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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IP EIP
        API参考
        API(公测中)
        生命周期管理功能
        获取EIP端口备案状态
      • 域名监控
        本小节介绍域名无忧域名监控。 查看域名监控列表 域名监控域名备案申请成功后,可以对已备案的域名进行监控操作。 1. 登录域名无忧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域名监控 > 域名监控”,进入域名监控页面。 3. 域名监控列表参数说明如下。 参数 说明 监控域名 监控的域名。 解析协议 CNAME记录和A记录。 如果是A记录,输入IP。 如果是CNAME,输入指向的代理域名。 支持输入单条或多条记录,多条记录可用逗号进行分隔。 解析结果范围 域名和IP。 任务状态 进行中、已关闭、关闭失败、开启失败。 域名状态 域名正常和域名异常。 任务开始时间 监控开始时间。 任务结束时间 监控结束时间。 操作 点击域名刷新,对该域名进行一次刷新操作。 点击关闭监控任务,对正在进行监控的域名中断监控操作。 点击开启监控任务,开启域名监控操作。 新增监控任务 1. 登录域名无忧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域名监控 > 域名监控”,进入域名监控页面。 3. 单击“新增监控任务”,弹出新增监控任务窗口。 4. 选择实例ID、从已备案的域名中选择域名、选择解析类型(A记录、CNAME),输入解析结果范围 (如果是A记录,输入IP,支持输入单个和多个IP、CNAME,输入指向的代理域名)、选择截止时间(截止时间默认为实例到期时间,可以选择从当前时间至实例到期任一时间) 5. 点击“确定”,完成域名监控任务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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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名无忧(文档停止维护)
        用户指南
        域名监控
      • 添加签名
        名称 类型 是否必选 示例值 描述 action String 是 AddSmsSign 系统规定参数。取值: AddSmsSign signName String 是 天翼云 签名名称。必须符合 signPurpose Int 是 0 是否自用。0、自用;1、他用 signType Int 是 1 签名来源。取值: 0、企事业单位的全称或简称; 1、工信部备案网站的全称或简称; 2、App应用的全称或简称; 3、公众号或小程序的全称或简称; 4、电商平台店铺名的全称或简称; 5、商标名的全称或简称; 6、其他 说明: 签名来源为 工信部备案网站的全称或简称 时,请在申请说明中添加网站域名,加快审核速度。 businessType Int 是 1 业务类型。 取值: 1、账号注册; 2、账号登录; 3、广告促销; 4、通知提醒; 5、公共服务; 6、其他 businessName Strng 否 告警提醒 自定义业务类型。businessType6时,为必填项。 qualificationUuid String 是 4573aea4854e498d829f88ea4522df17 已经审核通过的资质ID。 remark String 是 测试签名 短信签名申请说明。请在申请说明中详细描述您的业务使用场景,申请工信部备案网站的全称或简称,请在此处填写域名,长度不超过200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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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通信-短信(文档停止维护)
        API参考
        签名
        添加签名
      • 添加加速域名
        参数 说明 加速域名 您需要进行加速的域名。域名需先备案。备案详细信息请参见 产品类型 选择要加速的产品,可选项有【视频直播】和【极速直播】。 注意 :需要先开通对应的产品,才能在此处进行对应产品的相关配置。 加速区域 当选择产品类型为【视频直播】时,支持选择需要加速的区域。 注意:只有订购开通了全球(不含中国内地),此处才能选择全球(不含中国内地)或全球。 域名类型 选择添加的域名类型。推流域名:推拉流场景下,用于主播将直播流推到视频直播节点的域名。拉流域名:用于用户观看直播流场景时的域名。 拉流类型 针对【域名类型】选择【拉流域名】时,选择拉流类型。推拉流:表示该拉流域名用于推拉流场景下。回源拉流:表示该拉流域名用于回源场景下。 Https开关 是否开启HTTPS。如果要开启HTTPS,需要在【证书管理】处先添加证书。更多说明请参见 访问控制 IP黑白名单:支持自助配置访问的IP黑白名单。如果配置IP黑名单,则配置的IP无法访问;如果配置IP白名单,则只有配置的IP才能访问。更多说明请参见 IPv6开关 是否开启IPv6加速,新增域名时默认开启。开启IPv6开关后,支持IPv6的客户端以IPv6协议访问天翼云直播节点,更多说明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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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直播
        快速入门
        添加加速域名
      • 新增域名
        配置项 说明 产品 默认为“DDoS高防(边缘云版)”。 域名 输入要接入的域名后,会弹出域名归属权校验窗口,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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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oS高防(边缘云版)
        用户指南
        业务接入
        域名接入
        新增域名
      • 违规整改帮助
        欺诈类整改帮助 因您的域名或IP指向的内容存在欺诈风险,而触发了告警/封禁机制,请您及时完成排查和整改,完成后可根据通知中的指引内容进行申诉。此外,为提升网站可信度,保障访客权益,我们建议您在网站页面补充完善备案信息、企业LOGO、公司全称等相关内容,以进一步规范网站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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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声明
        安全管控规则
        安全违规处理帮助与常见问题
        违规整改帮助
      • 添加防护对象
        本文为您介绍如何将网站域名接入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实例。 使用CNAME接入方式接入云WAF前,先要添加需要防护的域名。本文介绍如何将要防护的域名添加到云WAF。 前提条件 已购买WAF云SaaS型实例,且当前实例支持接入的域名数量未超过限制。 您必须先为域名完成ICP备案,才可以将网站接入WAF进行防护。如何备案请参见新增备案。 说明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操作步骤 1. 登录天翼云控制中心。 2. 单击页面顶部的区域选择框,选择区域。 3. 在产品服务列表页,选择“安全 > 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 4. 进入到云WAF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接入管理”,默认进入“域名接入”页签。 5. 点击“添加防护对象”进入防护对象信息配置页,依次配置“防护对象”、“服务器配置”、“代理情况”、“负载均衡策略”等信息。 配置项说明如下: 配置项 说明 防护对象 填写网站域名,可添加精确域名和泛域名: 精确域名:支持多级别精确域名,例如主域名ctyun.cn、子域名www.ctyun.cn等。 泛域名:支持使用泛域名格式,例如.ctyun.cn可以匹配www.ctyun.cn、test.ctyun.cn。 说明 使用泛域名后,WAF将自动匹配该泛域名对应的所有子域名,例如,.ctyun.cn能够匹配www.ctyun.cn、test.ctyun.cn等。 泛域名不支持匹配对应的主域名,例如.ctyun.cn不能匹配ctyun.cn。 如果同时存在精确域名和泛域名,则精确域名的转发规则和防护策略优先生效。 添加的域名必须通过工信部ICP备案,若未备案则无法添加。 防护对象名称 自定义防护网站的显示名称。 服务器配置 单击“添加一个服务器端口组”,弹出新增服务器端口组窗口。 选择网站使用的协议类型以及对应的转发服务端口: 协议类型:HTTP/HTTPS。 端口:选中协议后,系统会对应设置默认端口,HTTP协议默认为80端口,HTTPS协议默认为443端口。 用户也可自定义选择其他端口,可选类型: 标准端口:80、8080;443、8443。 非标端口:除以上标准端口以外的端口。 说明 如果防护域名使用非标准端口,请查看WAF支持的端口。 WAF通过此处添加的端口为网站提供流量的接入与转发服务,网站域名的业务流量只通过已添加的服务端口进行转发。对于未添加的端口,WAF不会转发任何该端口的访问请求流量到源站服务器,因此这些端口的启用不会对源站服务器造成任何安全威胁。 源站地址:设置网站的源站服务器地址,支持IP地址格式和域名(如CNAME)格式。完成接入后,WAF将过滤后的访问请求转发到此处设置的服务器地址。设置说明如下: IP地址格式:填写源站的公网IP地址。需要为公网可达的IP地址。 最多支持添加40个源站IP或服务器域名。 支持同时配置IPv4和IPv6地址。 域名格式:一般对应该域名在DNS服务商处配置的CNAME。使用域名格式时, WAF会将客户端请求转发到回源域名解析出来的IP地址。 权重:当负载均衡算法为“加权轮询”时生效,所有请求将此处配置的权重轮流分配给源站服务器,权重越大,回源到该源站的几率越高。 不输入则视同为最低权重1。 当输入值为0时,业务不会回源到该站点。 取值范围:0~100的正整数。 说明 当健康检查发现站点出现问题时,剩余站点将按照剩余配置权重进行动态比例变化后的结果进行回源转发,节点回源请求比例节点权重/所有权重之和。 若设置多个权重为0的节点,仅会回源至列表上第一个权重为0的节点。 所有站点全部健康检查失败,会强制回配置列表第一个节点。 合规认证 选择是否开启PCI DSS和PCI 3DS合规认证。 PCI DSS合规认证说明如下:开启PCI DSS合规认证后,您将不能修改 TLS 最低版本和加密套件,最低 TLS 版本将设置为“TLS v1.2及以上”,加密套件设置为指定范围。如果您需要修改 TLS 最低版本和加密套件,请关闭该认证。 PCI 3DS合规认证说明如下:开启 PCI 3DS 合规认证后,您将不能修改 TLS 最低版本,且最低 TLS 版本将设置为“TLS v1.2及以上”,并且您将不能关闭该认证,请根据业务实际需求进行操作。开启该认证后,该域名将不支持添加 HTTP 协议的协议端口接入。 说明 当“服务器配置协议端口”配置仅为“HTTPS”时,才支持配置 PCI DSS/3DS 合规。 证书配置 若选择HTTPS协议,还需要上传证书,且证书必须正确、有效,才能保证WAF正常防护网站的HTTPS协议访问请求。 1. 点击“上传证书”,进入服务器端证书配置页面。 2. 选择证书类型,支持“通用证书”和“国密证书”。 3. 配置证书。支持证书选择、手动填写、文件上传方式: 证书选择:如您使用了证书管理服务,可通过下拉框选择已有证书。 手动填写:填写证书名称,并将与域名关联的证书文件和私钥文件的文本内容的PEM编码分别复制粘贴到证书文件和证书私钥中。 文件上传:填写证书名称,点击“上传”,将与域名关联的证书文件和私钥文件上传至平台中。 说明 手动填写需要将证书和私钥的PEM编码内容填入。 上传证书时,如果证书是.PEM/.CER/.CRT的后缀,可以直接上传;私钥文件若为.KEY/.PEM的后缀,请确保内容格式为PME编码,即可上传。 高级设置 > HTTP强制跳转 选择HTTPS后,还支持启用HTTP强制跳转功能。 HTTPS强制跳转表示将客户端的HTTP请求强制转换为HTTPS请求,默认跳转到443端口。 如果您需要强制客户端使用HTTPS请求访问网站以提高安全性,则开启该设置。 说明 只有在未选中HTTP协议时,支持开启该设置。 请确保网站支持HTTPS业务再开启该设置。开启该设置后,部分浏览器将被强制设置为使用HTTPS请求访问网站。 高级设置 > TLS协议版本和加密套件 选择证书后,需要配置TLS协议版本和加密套件。WAF默认配置的TLS协议版本为“TLS1.0及以上版本”,加密套件为“全部加密套件”。 TLS协议版本 配置说明如下,为了确保网站安全,请根据业务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支持TLS1.0及以上版本:所有的TLS协议都可以访问网站,兼容性最高,适用于网站无安全性要求的场景。 支持TLS1.1及以上版本:WAF将自动拦截TLS1.0协议的访问请求,适用于网站安全性能要求一般的场景。 支持TLS1.2及以上版本:WAF将自动拦截TLS1.0和TLS1.1协议的访问请求,适用于网站安全性能要求很高的场景。 自定义加密协议:WAF只允许所选TLS协议访问网站。 加密套件 配置说明: 全部加密套件:兼容性较高,安全性较低。 协议版本的自定义加密套件:请谨慎选择,避免影响业务。 WAF支持的加密套件及TLS协议版本详细信息请参见WAF支持的加密套件。 高级设置 > SSL解析方式 选择HTTPS后,支持配置SSL解析方式。支持“单向认证”和“双向认证”。 说明 国密证书暂不支持双向认证。 健康检查 开启健康检查将自动移除对失效源站的转发策略,当失效源站恢复健康后将重新加入转发列表。 开启后,还需配置健康检查策略。 说明 当针对源站健康检查失败时,WAF会主动将失效的源站剔除回源列表,并将请求按照剩余站点权重比例/轮询转发至剩余健康站点,直至该源站恢复健康。 若回源列表中所有源站健康检查均失败了,为保障业务默认通路WAF将会强制回源至回源列表中顺序为第一个的站点。 源站响应超时切换时间公式:(检查间隔 + 响应超时时间) × 请求失败失效阈值。 源站恢复切换时间公式:(检查间隔 + 响应超时时间) × 失效后恢复健康阈值。 IPv6 WAF默认只处理IPv4请求流量。如果需要支持IPv6请求,请开启该功能。 :开启IPv6功能,支持将IPv6请求流量接入WAF进行防护。 注意 功能开启并完成域名接入后无法修改,如需关闭IPv6请求防护,需要重新接入域名。 :不开启IPv6功能,仅防护IPv4请求流量。 代理情况 选择网站业务在接入WAF前是否开启了其他代理服务(例如DDoS高防、CDN等),按实际情况选择: 否:表示WAF收到的业务请求来自发起请求的客户端。WAF直接获取与WAF建立连接的IP作为客户端IP。 是:表示WAF收到的业务请求来自其他代理服务转发,而非直接来自发起请求的客户端。 为了保证WAF可以获取真实的客户端IP进行安全分析,需要进一步设置源IP获取方式。 源IP获取方式:系统默认设置为“从Socket连接中获取”,您也可按实际情况,创建一个有序的判定列表,系统将从列表的第一项开始查找,若不存在或者是非法的IP格式,则尝试下一条。 其中检测末项固定为“从Socket连接中获取”。获取方式列表最多可添加5条规则,可选项如下: 从Socket连接中获取 从XFowardedFor连接中获取倒数第x层代理 从HTTP头“XClientIP”中获取 负载均衡策略 当设置了多个源站服务器地址时,需设置多源站服务器间的负载均衡算法。可选项如下: 轮询:将所有请求轮流分配给不同的源站服务器。 IP Hash:将来自同一个IP的请求定向分配给同一个源站服务器。 加权轮询:根据同一组回源地址内配置的权重进行加权回源,权重越大,回源到该源站的几率越高。 设置生效后,WAF将根据设置的负载均衡算法向多个源站地址分发回源请求,实现负载均衡。 流量标记 开启流量标记功能,WAF在转发客户端请求到源站服务器时,通过在回源请求头部添加标记字段,标记该请求经过WAF转发,可以帮助源站判断请求来源。 如果请求中存在指定标记字段,则为WAF检测后的正常请求,放行该请求;如果请求中不存在指定标记字段,则为攻击者请求,拦截该请求。 单击“添加一个标记”,添加流量标记。最多支持添加5个标记字段。 支持如下标记类型: 自定义请求Header,配置自定义Header名、Header值。 自定义响应Header,配置自定义Header名、Header值。 客户端真实IP,配置客户端真实IP所在的HTTP Header名。 客户端真实源端口,配置客户端真实源端口所在的HTTP Header名。 注意 请勿填写标准的HTTP头部字段,否则会导致标准头部字段内容被自定义的字段值覆盖。 回源长连接 功能开启后,支持回源长连接功能。 开启“回源长连接”后,还需配置“空闲连接超时时间”,默认值为10秒,最多支持60秒。 说明 标准版最多支持1000个回源长连接,企业版、旗舰版最多支持6000个回源长连接。 功能关闭后,将不支持WebSocket。 超时配置 开启超时配置,可以配置如下超时时间: 连接超时时间:WAF转发客户端请求时,与源站建立连接的超时时间。 读连接超时时间:WAF等待源站响应的超时时间。 写连接超时时间:WAF向源站发送请求的超时时间。 以上默认值均为60秒,最短支持10秒,最长支持1200秒。 6. 本地验证。 根据页面提示,在本地电脑上搭建简易的模拟环境,验证网站流量转发设置已经生效,避免转发设置未生效时修改域名的DNS解析设置,导致业务访问异常。更多信息,请参见本地验证。 7. 修改DNS解析。 根据页面提示修改域名的DNS解析,将网站域名解析到WAF进行防护,完成后单击“下一步”。更多信息,请参见修改域名DNS。 8. 添加完成。 根据页面提示设置放行WAF回源IP段,完成后单击“完成,返回防护对象列表”,返回域名接入页面。更多信息,请参见放行WAF回源IP段。 9. 域名添加完成后,该域名WAF防护开关默认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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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接入
        取消接入 取消接入是将您的ICP备案信息与天翼云之间的关联取消。取消接入一旦操作无法撤回,如您误操作了取消接入,请您准备相关ICP备案材料,重新进行接入备案流程。 取消接入的操作步骤 您可以通过PC端,取消备案信息与天翼云的关联。本文以PC端操作为例,为您介绍取消接入的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天翼云备案ICP备案管理系统。 2、找到目标备案网站或APP,单击取消接入。 3、填写取消接入原因并提交天翼云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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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文档
        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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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接入
      • 取消接入(1)
        取消接入 取消接入是将您的ICP备案信息与天翼云之间的关联取消。取消接入一旦操作无法撤回,如您误操作了取消接入,请您准备相关ICP备案材料,重新进行接入备案流程。 取消接入的操作步骤 您可以通过PC端,取消备案信息与天翼云的关联。本文以PC端操作为例,为您介绍取消接入的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天翼云备案ICP备案管理系统。 2、找到目标备案网站或APP,单击取消接入。 3、填写取消接入原因并提交天翼云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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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域名与DNS关联类
        本小节介绍云解析域名与DNS关联类常见问题。 域名更换注册商,是否会影响DNS解析? 不影响。域名和DNS解析是独立的,域名更换注册商,并不代表DNS必须同时更换。 域名过期已完成续费,云解析是否支持快速恢复解析? 不支持。一般域名过期续费成功后,需要等待2448小时恢复解析。 域名被注册商暂停解析,云解析DNS能解除锁定吗? 不能。域名状态通常由注册商维护,如果您的域名状态是 Clienthold 或者 Serverhold,建议联系域名注册商处理。 备案与网站访问的关系? ICP备案主要看您的网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解折到的服务器是否在中国内地(大陆),如果服务器在中国内地(大陆),必须完成ICP备案才可对外提供服务。 ICP备案与DNS解析的关系 域名解析与备案并无直接关联,网站是否备案并不影响域名解析的设置和解析的生效。但网站未备案或者备案中,会直接影响网站的访问与使用。 未备案或正在备案中,是否可以设置网站解析? 可以。 DNS解析已生效,网站无法访问从ICP备案角度的排查方法? 根据工信部要求,域名解析至中国内地服务器必须先完成网站备案,才能正常开通网站访问。建议尽快联系服务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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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文档
        云解析
        常见问题
        域名与DNS关联类
      • 自定义域名
        本节介绍了自定义域名的用户指南。 概述 容器镜像服务支持用户使用自定义域名(HTTPS)访问企业版实例。 前提条件 已开通容器镜像服务企业版实例 通过备案的域名 具备SSL证书 创建自定义域名 1. 进入容器镜像服务控制台。 2. 点击已开通的企业版实例名称。 3. 点击"访问控制" "自定义域名",点击创建自定义域名,填写域名和上传证书。 4. 创建完成后,用户还需要完成以下配置 公网域名:需要在公网DNS配置自定义域名的CNAME为用户企业版实例公网域名(容器镜像服务控制台可以查看) 内网域名:需要在内网DNS配置自定义域名的CNAME为用户企业版实例内网域名(容器镜像服务控制台可以查看) 注意 创建自定义域名后,不会立刻生效,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置。 更新证书 1. 进入容器镜像服务控制台。 2. 点击已开通的企业版实例名称。 3. 点击"访问控制" "自定义域名",点击指定域名记录更新证书,上传要修改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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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文档
        容器镜像服务
        用户指南
        访问控制
        自定义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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