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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接入
        新增接入流程 新增接入是指对于已经获得备案号的主体以及本次备案的已经获得了网站备案号的域名(该网站未在天翼云有接入服务),用户需要在天翼云办理新IP接入服务,这就是新增接入操作。 系统会自动区分非天翼云主体与天翼云主体。非天翼云主体是指此次备案的主办单位之前没有在本次备案的接入商做过任何备案,我们统称之为非天翼云主体。反之,天翼云主体就是指此次备案的主办单位之前已经在本次备案的接入商处做过备案并获得了备案号。 新增接入是指您本次接入的域名和主体都获得了管局下发的备案号,且该备案号是在其他isp商获得的。而且域名所在网站的备案号与主体备案号相关联。用户可以通过工信部网站提供的公共查询功能( 针对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单位,在进行新增接入操作时,如果之前是使用三证合一前的证件即旧证件备案并获得备案号的(但在证件三证合一后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那么在进行备案订单创建时,需要使用旧证件号码进行录入。因为备案订单的创建是调用管局的已备案信息库。 部分企业三证合一前的证号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网站www.gsxt.gov.cn查询获得(即工商注册号),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www.cods.org.cn查询。 在同一个接入商内,在同一条订单内可填写多条网站信息(多个网站备案号)。 流程如下 新增接入备案的完整流程及流程简图如下图所示: 1 创建新增接入订单 通过备案类型的自动匹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已经获得备案号,域名也获得备案号且与主体相关),在系统无其他冲突数据的前提下创建订单任务,点击“查看”进入新增接入流程。 2 填写主办单位信息 填写主办单位信息,请按照页面提示,完善您本次备案的主办单位信息和单位负责人信息。所有必填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或“下一步,填写网站信息”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主体信息。 注意:新增接入时,主体信息不提交管局审核,仅做天翼云系统内部留存之用。 3 填写网站及接入信息 填写网站信息,按照页面提示内容进行内容填写。填写您本次备案的网站信息和接入信息,域名录入请录入一级域名或单个专线IP地址,不支持二三级域名或ip段的录入。录入域名信息时,必须保证所录入的域名为该网站备案号下的已备案域名,不能填写未备案域名或其他网站备案号下的域名。此处录入的域名表示天翼云接入,如该网站备案号下有个别域名不需要天翼云接入,请勿填写。 注意:网站负责人信息、网站名称不提交管局审核,仅提交域名、网站接入信息。如果您本次备案的主办单位需要连续增加多个网站接入,请点击“继续新增接入”来进行操作。点击“继续新增接入”,打开弹框,如下图所示: 录入网站域名,系统会自动校验该域名的网站备案号,该网站备案号必须与主体备案号相关,否则无法继续操作。 4 资料上传 系统支持通过小程序采集上传和本地图片上传两种方式。 材料上传只支持jpg、png格式的图片,请勿上传其他格式的图片。系统限定每个图片类型最多上传3张图片,如位置不够可以传至其他空白位置。 5 本地上传图片 用户需要按照页面指引,上传各类证件彩色图片。 6 APP电子化方式上传图片 通过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后,在小程序端按照系统所提示采集需要图片,完成图片采集完成后会自动生成18位验证码,需将验证码填报至上图指定位置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将图片对应到合适位置。 预览填写的信息,并准确核对所填写的信息,并对有需更正的地方返回上一步修改。 信息预览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备案信息将提交至管理员进行审核。 7 天翼云/管局审核 提交预审核,天翼云备案专员将会尽快审核您的信息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审核符合要求的,天翼云会尽快代您将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进行备案终审,提交管局后,请主体和网站负责人收到验证短信后,在24小时内按照短信指引完成,否则会被管局退单。 管理员将根据真实性验信息和图片信息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如所备案信息和证件等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并提交管局;反之,审核拒绝,退回备案信息给备案发起人进行修改,或退回至待核验环节或待预审核环节由相关人员处理。 信息提交管局后,请耐心等待管局的审核,管局审核拒绝或接口自动退回后,会在订单中获得退回的意见,管理员或用户需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备案流程。 备案通过后,管局会给主办单位负责人发送备案通过通知,同时,经过管局审核的备案信息会同步给天翼云侧备案系统,您所已经备案通过的信息可以通过“已备案信息管理”进行查看管理。 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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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备案类型
        新增接入
      • 域名出现备案阻断如何处理
        本文介绍域名出现备案阻断的可能原因及处理方式。 详细说明 域名备案阻断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域名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完整。 域名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域名备案信息过期或被注销。 域名因以下原因被列入黑名单或被封禁: 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您的网站存在违法违规内容,例如涉黄、涉赌、涉毒、传播谣言等,那么您的域名可能会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 安全问题:如果您的网站存在安全问题,例如存在漏洞、遭受黑客攻击、被恶意软件感染等,那么您的域名可能会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 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如果您的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例如域名所有人信息不真实、网站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那么您的域名可能会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 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域名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例如政策调整、技术问题等。 如果您的域名出现备案阻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解决: 1. 确认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 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或主机服务商,确认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并及时进行备案。 3. 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4. 如果备案信息已经完整、准确,但仍然出现备案阻断的情况,或者发现您的域名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并配合进行处理,以尽快恢复域名的正常使用。同时,建议您加强网站安全防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备案信息真实完整,以避免域名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的风险。 总之,域名备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您的域名出现备案阻断,直播将无法为其加速,一定要及时解决,以免影响您的网站访问和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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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直播
        常见问题
        域名接入类
        域名出现备案阻断如何处理
      • 退订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的退订说明。 自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开始,如无不可抗力、政策变更等特殊原因,则不予退订; 备案成功后,则不予退订; 天翼云承诺,在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前或是提交后但备案不成功,均可退订并全额退还备案管家服务费用。 为更好的给您办理退款,如需退订,请联系您的专属备案管家或提交在线工单进行退订。 注意 如有不可抗力、客户材料虚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天翼云有权利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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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计费说明
        退订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参考
        天翼云模型推理服务为用户提供相关开源大模型推理能力,本文提供第三方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参考,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参考。 服务算法备案信息 关于服务算法备案 信息,可点击查询下载网信办每批次公告的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 。 或通过 /searchResult查询备案记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 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 ,可点击查询下载网信办每批次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 以下模型推理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部分开源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信息,本列表根据平台模型情况定期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属地 模型名称 备案单位 备案号 备案时间 北京市 求索对话DeepSeek Chat 北京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BeijingDeepseekChat202404280016 2024/5/13 浙江省 通义千问大模型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ZheJiangTongYiQianWen20230901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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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型推理服务
        相关协议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参考
      • 服务范围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的服务范围。 天翼云备案管家服务根据客户购买的备案网站个数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果您对于网站备案相关知识不清晰,也欢迎免费咨询,了解更多。 天翼云备案管家服务包含备案指导、资料收集、材料加工、人工审核、资料填写与代提交、进度跟踪等服务工作。服务确认开始,如无不可抗力、政策变更等特殊原因,则本产品服务会服务至备案成功或退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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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产品介绍
        服务范围
      • 备案失败top5原因
        天翼云整理了备案过程中常见的五大退回原因,为了节约备案时间、提升备案效率,请您重点关注: 网站名称不合格: 网站名称是备案申请的重要信息,监管侧会基于备案的主体性质(个人或者非个人)判断网站与备案主体的关联性,通常情况下,建议您的网站名称使用公司全称或简称,个人名称遵守网站名称基本要求,若您的网站名称与备案主体无法判断其关联性,那备案订单的驳回风险会较高。 备案联系电话未接通: 备案申请订单在审核的过程中,不仅会对您提交的证件真实性进行核验,同时也会针对备案申请中填写的相关人员通过电话核验对应人员是否了解备案,以便确保此次申请是备案主体真实授权提交的,避免信息的冒用。 证件电子版不合格(非原件的拍照件或者彩色扫描件): 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备案所需的证件一定是对应发证机构最新核准下发,并遵守原件拍照件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要求。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增备案的域名实名认证主体必须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请您确保域名实名信息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包含域名所有者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网站负责人的照片不符合要求: 网站负责人人脸核验照片非白色背景、逆光、照片模糊或有遮挡等。您需要重新进行核验,且核验时需为纯白色背景(没有任何杂物),核验人需着当季服装,两肩露出上方留白进行清晰拍摄,面部无遮挡。拍摄前天翼云APP端会提供标准的拍照模板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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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备案进行中
        备案失败top5原因
      • 备案APP操作手册
        备案过程中任何问题都可以电话、工单、在线的形式咨询备案专员。 电话:40081098893 工单: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右上角“我的”——工单管理——新建工单 在线客服:点击官网智能客服 1、登录天翼云门户www.ctyun.cn,点击备案 2、点击开始备案。 3、选择立即备案,填写单位信息 4、点击“详情”去录入信息 5、如实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要和取得域名的单位名称要保持一致 6、填写单位负责人信息,即单位的法人 7、点击下一步“填写网站/APP信息” 8、注意,如果单位的经营范围(以经营执照上的内容为准)涉及到前置审批,需要额外上传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如政府部门颁发的网络游戏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 9、填写备案的IP,如果IP在此提交备案的账号下,可以选择“使用自有接入服务号”,会直接弹出该IP的信息。如果IP不在此账号下,可以选择“使用他人接入服务号”。 他人接入服务号查询路径:登录IP所属天翼云账号,天翼云官网(ctyun.cn)首页备案我的备案接入服务号管理。 以上方法如无法查询到接入服务号,可以提交工单,工单中写明公网IP地址,由备案客服后台查询告知您接入服务号,多个服务号之间用英文分号分隔。 10、确认备案信息,点击“下一步,上传备案材料” 11、建议选择“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图片”,此步骤会通过手机进行网站负责人的活体验证,免去传统备案方式的邮寄幕布拍照过程,缩短备案所需时长,方便快捷 12、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以下操作均由网站负责人进行,务必使用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和微信号进行操作 13、弹出如下界面 14、选择授权 15、上传单位负责人(法人)的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的照片(要用高清照片拍摄,否则会提示翻拍导致识别失败),请在识别文字后确认单位名称文字显示是否准确,单位名称中带有标点符号,请注意输入格式 16、网站负责人进行活体验证,需要手机开启摄像头,进行点头,摇头等操作。注意,需要用白色背景拍摄 17、完成图片采集完成后会自动生成 18 位验证码,需将验证码填报至下图指定位置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将图片对应到相应位置 18、检查图片并提交审核,天翼云备案专员将会尽快审核您的信息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审核符合要求的,天翼云会尽快代您将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进行审核;提交管局后,请主体和网站负责人收到验证短信后(发信号码12381),在24 小时内按照短信指引完成,否则会被管局退单;反之,审核拒绝,退回备案信息给备案发起人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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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新手引导
        备案APP操作手册
      • 备案变更IP操作手册
        此场景仅支持增加或减少天翼云备案的公网IP,不能修改IP以外的其他备案信息,此备案类型无需上传证件信息,非天翼云IP无法在天翼云备案。 第一步:登录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 第二步:点击备案“备案” 第三步:点击“我的备案” 第四步:点击已备案信息管理、变更接入 第五步:点击“详情”,进入信息编辑页面 第六步:点击“编辑”修改信息并保存、提交 第七步:天翼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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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新手引导
        备案变更IP操作手册
      • 购买备案管家服务
        本文介绍了购买备案管家服务流程。 1、访问“备案管家”页面,点击“立即订购”。 2、进入备案管家订购页面,选择购买的管家规格与备案网站个数,填写联系人信息等,并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天翼云备案管家服务协议》,点击“立即订购”。 3、进入支付页面,选择优惠券、代金券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支付”。 4、在超级收银台页面,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完成支付。 5、支付完成后,可在订单中心查看开通进度,开通完成即可享受备案管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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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用户指南
        购买备案管家服务
      • 产品优势
        本文为您介绍了备案管家的优势。 一站式专业服务 专业管家团队提供一对一全程贴身服务、专业政策解读、风险评估、申请意见、基本材料辅助收集、复杂材料撰写、疑难解答等服务。整个备案过程中,客户只需提交办理需求及协助管家收集基本材料,并在管家的指导提醒下进行在线确认等关键步骤,其他复杂操作均由管家处理,提升材料处理效率,快速提交备案,提升成功率。 全流程及时跟踪 管家向客户实时反馈通知备案全流程进度,提醒客户进行关键节点的操作,并快速给予客户必要反馈;助力客户及时掌握最新动态,简单、快速通过备案。 信息安全有保障 天翼云央企团队服务保障 ,确保备案资料保密 ,信息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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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产品介绍
        产品优势
      • 产品定义
        本文对备案管家的定义进行了相关说明。 备案管家是天翼云为客户提供国内新增/变更备案的一站式一对一管家服务,包括官方政策精准解读、材料梳理细致指导、备案申请专业提交、备案进展全程管理等,解决客户在备案过程中遇到的信息过载、不了解政策/流程、效率低、申请成功率低等问题,助力客户更省心、更省力的快速通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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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产品介绍
        产品定义
      • 注销备案
        如果您已停用某个接入商的服务,需要将网站备案信息取消接入: 您备案成功后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务器,需要取消在天翼云接入的备案,并将您的ICP备案信息接入到新的服务器提供商。 如果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已完全停用,可以通过注销网站将备案信息彻底删除: 若您的网站已经在天翼云成功备案,现要停止该网站的服务,需注销网站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温馨提醒:工信部未批复的域名后缀注销后将无法再次备案 如果您已备案成功的App已经下架或者不再使用,可以通过注销App将备案信息彻底删除: 若您的App已经在天翼云成功备案,现要停止该App的服务,需注销APP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温馨提醒:工信部未批复的域名后缀注销后将无法再次备案 如果您的备案主体已不再使用,可以通过注销主体将该主体及主体下的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删除: 注销已备案成功的主体在工信部的所有ICP备案信息,同时注销该主体下备案的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App、小程序、快应用。注销成功后该主体下的所有域名均无法被访问,且工信部未批复的域名后缀注销后无法再次备案,同时可能会影响App、小程序、快应用的使用。 温馨提醒:注销主体影响范围较大,请您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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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注意事项
        注销备案
      • 应用场景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的应用场景与前提条件。 解决客户在ICP 网站备案过程中的不了解流程、效率低、申请成功率低等问题,帮助客户便捷、高效、安全的提交、修改和管理备案流程,提升备案效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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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产品介绍
        应用场景
      • 备案进度查询
        您的备案信息提交后,可登录天翼云代备案管理系统( 天翼云审核时间: 备案初审:提交备案初审订单后,订单将会在1个工作日左右进行审核,具体以实际审核时间为准。 工信部短信核验时间: 您收到天翼云发出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核验验证码,您需在收到核验短信的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核验成功后备案申请会进入管局审核。 管局审核时间: 管局审核时长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以管局实际审核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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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备案进行中
        备案进度查询
      • 续订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的续订说明。 备案管家产品不提供续订功能。 用户退订产品后或订购产品备案成功后,如需继续使用备案管家服务可重新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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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工信部增加全国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备案短信核验”问题集锦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即:备案信息通过天翼云审核后,天翼云在将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时,备案主体负责人和(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中,将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息验证码。需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 目前适用省份: 根据工信部最新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各省市进行以下类型的备案申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详情如下所示。 短信验证平台: 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需及时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以下简称公共查询网站) 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完成验证。 验证码发送及短信核验原则: 备案类型 验证逻辑 备注 新增备案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只发送一个验证码。 新增网站备案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若主体信息有变更,则需要验证。 新增接入备案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注意:该手机号码是通过其他接入商在管局侧备案时所提供的号码) 1、如果您更换了手机号码,需先到原备案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再进行接入备案。 2、如果您的网站为空壳网站(即无接入服务商),无法到原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只能注销备案后,再重新提交新增网站备案。 变更备案信息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1、若变更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2、若变更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3、若同时变更了主体和网站信息,那么主体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均需验证。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验证。 暂时无需验证。验证开放时间待定。 注销网站 无需验证。 暂时无需验证。验证开放时间待定。 取消接入 无需验证。 暂时无需验证。验证开放时间待定。 验证码有效时长: 验证码 24 小时以内有效。您需在 24 小时内,访问公共查询网站,并输入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验证。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审核。 若 24 小时内,没有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备案信息将会自动退回至接入商(天翼云)。需您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完成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信息才能递交至省管局审核。 验证码发送号码: 电信、联通、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12381或10612381。 1. 填写信息:验证码、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完成图形验证,再单击 提交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核验完成。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请继续成。 2.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核验完成。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请继续完成。 注意: 1、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或输入的三条信息(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不匹配,则系统找不到对应的订单。系统提示找不到记录。请核实信息后,重新输入。 2、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3 次以后,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 未收到验证短信,怎么办? 在天翼云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的后,请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一般在 5 分钟内即可收到验证短信。若 5 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验证短信,请检查: 1、您的手机网络信号是否正常。 2、您是否设置了短信拦截或安装了垃圾短信拦截软件。 解决方法: 1、如果因手机网络信号不正常导致无法接收短信,请移到信号好的地方;或访问公共查询网站进行手动重发送验证短信。 2、如果因您设置了垃圾短信拦截,或安装了拦截软件,请关闭拦截。如果无法关闭拦截,建议您将您的 SIM 卡换至其他手机。 3、如果您误删了验证短信,可访问公共查询网站,进行手动重发。 4、如果您 24 小时未完成短信验证,备案系统会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您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如何操作手动重发验证码短信? 访问公共查询网站,单击网站页面上“短信核验”按钮。 单击 短信重发 ,进入核验短信重发页面。填写您需验证的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后 6 位数,然后单击 提交。 发送成功通知:您的短信已发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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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
        本文介绍了如何对备案管家的服务评价。 1、备案成功或退订完成后,客户可以对服务进行评价。点击“发起评价”,进入评价页面。 2、在评价页面,可以对备案管家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打星,提交后,完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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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633号关于调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通知
        【2019】633号关于调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通知 接工信管函【2019】633号关于调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管理要求,加强非经营性物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管理工作,现定于2019年4月22日起对现有ICP备案编号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则为“一个域名对应一个备案号”,新申请ICP备案编号按照新规则发放,已备案ICP编号逐步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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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退回处理
        备案过程中系统会智能校验,协助您提前检测问题、及时修改,以便提升效率,下面常见的报错提醒: 1.域名信息核验不符合要求: 处理办法: 登录域名注册商网站或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具体域名要求请参考:< 2.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处理办法: 个人备案网站名称建议: 1)个人网站名称要尽量体现个人网站的主要内容; 2)使用3个或3个以上汉字。不涉及到行业、企业、产品等信息。不使用个人姓名、地名、成语命名。不使用纯数字、纯英文命名,不能包含特殊符号。不能使用敏感词语(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3)网站服务名称不涉及到 “某公司”、“某俱乐部”、“某团体”、“某社区” 等明显非个人性质的网站服务名称,不涉及经营性内容,如 “购买”、“买卖”、“交易”、“优惠券”、“电子商务” 等; 4)个人网站服务名称不包含地名。 企业备案网站名称建议: 1)推荐使用公司全称或简称作为网站服务名称,允许多个网站的服务名称相同; 2)主办单位不是国家级单位,其网站不能以 “中国”、“国家” 等关键词命名,如果含有必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 3)网站服务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相对应。无新闻、出版、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能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 4)若网站服务名称或服务内容涉及到金融类,如确实涉及,建议先到本省金融办进行办理专项审批。提交时,同时上传审批文件电子版,否则有被退回的风险; 5)如使用与企业经营范围完全不相关的产品来命名,一般都比较难通过。可在备注增加相关说明并上传商标或专利文件,以增加通过的可能性。 3.未备案网站开启访问: 处理办法:未备案的域名不能开放访问,在审核期间需要您将域名停止解析或关闭网站,待备案成功以后即可解析并开放访问。 4.已备案网站未开站或网站内容不合格: 处理办法 :已备案网站提供对外访问,在网站底部添加服务备案号并链接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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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期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的到期说明。 备案管家为一次性服务产品,未使用长期有效;备案成功后,则单次服务到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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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使用指南
        本文提供了备案管家用户使用指南的下载。 天翼云备案管家用户使用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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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局规则
        广西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请选择企业,使用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请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请填写法人姓名后面加“(个体工商户)”,如,张某某(个体工商户)。 3、投资人或主管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请填写主办单位全称;其他单位请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4、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广西本地手机号码 5、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一致,每个网站只能报备一个域名,即使多个域名指向同一个网站,也需要分为不同网站依次添加 个人客户: 1、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广西本地手机号码 2、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一致,每个网站只能报备一个域名,即使多个域名指向同一个网站,也需要分为不同网站依次添加 吉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企业请选择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请使用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新发营业执照可使用正本 2、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企业请填写主办单位全称,其他单位请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3、域名所有者需与网站主办者一致,(若企业备案,域名所有者可为法人或备案主体公司名) 个人用户: 1、个人主体,网站内容可选择“个人博客/空间”或“其他”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辽宁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企业,无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个人 2、若单位名称包含投资管理、担保、典当、贷款、理财,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处,请填写法人姓名 3、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真实有效且为用户本人 4、上传主办单位证件时,企业请使用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请填写法人姓名后面加“(个体工商户)”,如,张某某(个体工商户) 2、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应为本地号码,需真实有效且为用户本人 3、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北京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单位是企业的用户必须使用营业执照副本备案 2、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 3、中国公民可以使用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进行备案,非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若您的网站无需办理前置审批,请您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在网站备注中填写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电话 5、备案信息中网站语言选项需按照网站实际使用的主要语言内容选择语种,网站含有其他语言但非主要使用需选择中文简体 6、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详细到门牌号,不能带特殊符号,如“” 7、以企业名义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无法变更备案主体性质及名称。(如确认主体性质或主体名称需要变更,需要进行对原备案注销操作后重新进行备案) 如因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做备案主体变更时(仅限单位名称或注册号唯一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前公司名称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相差太多,例如A公司变更成B公司,则无法进行变更,需要注销重新备案),需客户提供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 8、如多个域名均指向同一网站,请在同一网站填写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如多个域名指向不同网站或前缀明显不一致的域名,请分为不同的网站依次添加。 个人客户: 1、中国公民可以使用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进行备案,非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2、以个人名义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无法变更备案主体性质及名称。(如确认主体性质或主体名称需要变更,需要进行对原备案注销操作后重新进行备案) 3、如多个域名均指向同一网站,请在同一网站填写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如多个域名指向不同网站或前缀明显不一致的域名,请分为不同的网站依次添加。 4、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详细到门牌号,不能带特殊符号,如“” 天津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企业用户必须使用营业执照副本提交备案 2、律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请选择企业,其他单位请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律师事务所的投资人或主管单位须填写法人姓名;其他单位请填写本单位全称或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4、主办单位负责人手机号码修填写天津本地的手机号码 5、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实际网站名称必须与备案信息中网站名称一致 6、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网站负责人相同的证件号码,不得出现在不同的备案主体里(频率为1) 7、上传主办单位证件,若营业执照为2013年之前颁发的,副本必须含有2012年的年检章 个人客户: 1、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2、个人用户必须要填写办公电话;座机均需是天津本地的(即座机区号为022的) 3、个人网站,网站备注中需添加说明 4、如备案网站没有英文或中文网址,只能通过IP地址访问,则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中则填写IP域名 江苏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请选择企业;如无字号需将营业执照字号等信息到当地工商局变更完整后再进行备案 2、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需填写江苏本地手机号码 3、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可为备案主体或法人或网站负责人 4、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5、网站负责人姓名,如主体负责人为法人,网站负责人可为法人或其他人;如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网站负责人必须与主体负责人为同一人且需提供法人授权书该企业员工 个人客户: 1、个人备案,证件住所需为江苏本省,如非江苏本省,需上传江苏省“暂住证”或“居住证” 2、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需填写江苏本地手机号码 3、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可选为“个人博客”或“其他”,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博客内容 4、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体一致 5、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上海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单位是企业的用户必须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2、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一致 4、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上海本地手机号码 5、上海金融类网站,需要先去金融办备案,再到上海管局备案。相关文件如下: 个人客户: 1、个人备案,证件住所需为上海本地,如非上海本地,需上传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 2、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上海本地手机号码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浙江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按照企业性质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字号名称,无字号的填写法人姓名加括号个体工商户(如,张某某(个体工商户)) 2、主办单位负责人需填写法人姓名,并满十八周岁,如遇极其特殊情况,可更换其他人,并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3、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4、新域名备案期间网站不允许访问,否则不予通过 5、域名所有人必须为公司法人或公司名称 6、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个人客户: 1、主办单位负责人需满十八周岁,身份证非浙江省,需要提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明文件 2、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为:个人博客/空间 3、域名所有人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福建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以企业性质备案;没有工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性质备案,并在备注中说明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性质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社会团体性质备案 3、投资人或主管单位,企业请填写主办单位全称;其他单位请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4、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5、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个人客户: 1、没有工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性质备案,并在备注中说明 2、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广东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如无公章需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域名,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且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3、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不便填写法人的,可填写部门负责人 4、单位用户,主办单位负责人需满十六周岁 5、个体工商户有字号但无公章的,需在主体备注中注明“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6、网站服务内容选择“其他”的,需在备案栏中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网站内容不能涉及论坛rules 7、医院类单位,需在备注中注明,本单位医疗执业许可证为年月颁发,有效期至年月,颁发部门为,许可证号码为 8、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9、前缀不一致的域名请按不同网站备案;如指向同一网站,需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10、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域名必须能够访问(若您的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获得备案号,本次转入备案中的域名存在已过期域名,可暂时不开通网站)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同时注明注册号 2、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域名,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且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3、个人性质备案,在主体备注需注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4、网站服务内容选择“其他”的,需在备案栏中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网站内容不能涉及论坛 5、备案的域名 6、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7、前缀不一致的域名请按不同网站备案;如指向同一网站,需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8、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域名必须能够访问(若您的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获得备案号,本次转入备案中的域名存在已过期域名,可暂时不开通网站) 海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 2、企业请选择工商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请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2、中国公民可以使用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进行备案,非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云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主办单位负责人请填写法人姓名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3、根据云教办【2012】58号规定,教育类网站只能在云南省内接入; 5、根据云编办【211号文件】云南省党政机关今后要求必须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前置审批后,再予以备案;办理后同单位证件一起上传;省编办联系电话:087163557966 个人客户: 1、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2、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为:个人博客/空间 新疆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2、真实性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处需要网站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 个人客户: 1、非新疆本地身份证不能备案,证件住所须为新疆本地 2、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甘肃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企业请使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不能带(11);其他单位请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甘肃本地手机号码 3、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4、如主办单位负责人不是法人,则网站负责人不能与主办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个人客户: 1、非甘肃本省身份证不能备案,需提供暂住证 2、主办单位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甘肃本地手机号码 3、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4、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填写甘肃本地手机号码 内蒙古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企业,无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个人,需备注个体经营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3、主体负责人,单位用户请填写法人姓名 个人客户: 1、无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个人,需备注“个体经营” 2、请您选择网站的主要构成语言,网站含有其他语言但非主要使用请不要勾选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河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3、网站负责人必须为中国公民 4、单位用户的主办单位负责人请填写法人姓名;若法人为外籍公民,请授权给中国公民为负责人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2、外籍人士证件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4、网站负责人必须为中国公民 山西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 2、填写网站信息 3、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4、请您选择网站的主要构成语言,网站含有其他语言但非主要使用请不要勾选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同时注明注册号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3、非山西身份证,山西管局不予备案 4、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宁夏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 2、主办单位证件类型,企业请选择工商营业执照 3、投资人或主管单位,企业请填写法人姓名;其他单位请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4、主办单位负责人请填写法人姓名 5、上传主办单位证件,企业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6、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保持一致 个人客户: 1、个体工商号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 2、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3、宁夏管局不接受身份证为外省的个人用户备案 青海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2、请在网站备注填写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 个人客户: 1、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2、请在网站备注填写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 3、青海管局不接受身份证为外省的个人用户备案 陕西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请选择企业;如无字号需将营业执照字号等信息到当地工商局变更完整后备案 2、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3、主办单位负责人请填写法人姓名 4、主体信息下有5个或者5个以上域名的,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 5、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6、上传主办单位证件,可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个人客户: 1、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主体信息下有5个或者5个以上域名的,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 3、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河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企业用户必须使用企业营业执照备案,其他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请填写“个体工商户+法人姓名”,如,个体工商户张某某 3、备案的域名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新域名到期前3个月内不予备案 4、网站域名在成功取得备案号前,请确保网站是关闭状态 5、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用户请填写法人姓名 6、个体工商户如无公章需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7、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个人客户: 1、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2、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为:个人博客/空间 3、非河南身份证,河南管局不予备案 安徽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一律按照企业性质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字号名称,无字号的填写法人姓名,并在主体备注中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及其相关信息 3、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4、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个人客户: 1、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湖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一律按照企业备案 2、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请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名称,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请填写法人姓名,并在备注中说明营业执照上没有字号名称的原因 4、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5、未备案域名不能开通网站访问 6、高中以上学校(含高中)的网站需办理教育类前置审批 个人客户: 1、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个人性质备案,请在网站备案处填写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 重庆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请选择企业,如无公章需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请填写法人姓名后面加“(个体工商户)”,如,张某某(个体工商户) 3、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用户请填写法人姓名 4、主办单位负责人手机号码,如为外地手机号码需在备注中说明“号码为外地号码,拨打需要加拨0” 5、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一致 6、每个网站只能报备一个域名,即使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也需要分为多个网站报备 7、上传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核验单上日期栏请勿填写 个人客户: 1、个人备案,证件住所须为重庆本地 2、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3、每个网站只能报备一个域名,即使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也需要分为多个网站报备 4、个人性质备案,请在网站备注中填写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 5、上传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核验单上日期栏请勿填写 6、座机号码为选填项;如果不能提供座机号码,需在网站备注中填写一个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 四川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企业 2、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3、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 4、在主体备注处,个体工商户无公章、无字号等情况需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无字号” 5、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人名称一致,设置域名保护的域名需将域名保护取消,若不取消需提供域名证书提交至管局 6、主体需填写法人信息,主体负责人非法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个人客户: 1、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为:个人博客/空间 2、个体工商户无字号及公章请选择个人,需备注“个体经营” 3、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4、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请选择个人,并在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字号”。 5、在主体备注处,个体工商户无公章、无字号等情况需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无字号” 6、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湖南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有工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备案;没有工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性质备案;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核验单上必须加盖公章 2、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请填写法人姓名 3、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需填写湖南本地手机号码 4、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反腐”“纪检”“监察”“信访”“维权”“投诉”等字头作为域名前缀出现 5、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6、网站负责人姓名如不是法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单位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8、域名注册商是国外的用户,域名不能在湖南省提交备案 个人客户: 1、没有工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性质备案;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核验单上必须加盖公章 2、同一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只能备案一次 3、备案的域名 4、个人用户,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5、域名注册商是国外的用户,域名不能在湖南省提交备案 6、首页URL只能填写域名列表中的任意一个 7、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手机号需填写湖南本地手机号码 江西管局规则 企业客户: 1、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用户请填写法人姓名 2、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个人客户: 1、证件住所需为江西本省,如非江西本省,需上传江西省“暂住证”或“居住证” 2、网站首页URL需要与域名列表中的域名一一对应,两个首页URL之间必须用半角分号“;”隔开 3、核验单需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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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本文主要介绍与账号管理相关的其它常见问题。 如何在官网进行备案操作? 官网登录成功以后,找到右上方界面的备案中心,选择正确的备案类型,可根据备案指引选择,备案分为三种不同的备案模式,首次备案、接入备案、新增网站,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备案类型进行填写资料即可。官网链接为:< 个人信息上面显示的公司名称打,是否有办法显示全部名称? 为了您的信息安全,系统对个人信息上面显示的个人姓名及公司名称均进行了脱敏处理,暂不支持显示全部名称。 什么是企业管理功能? 为企业客户提供云上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的企业上云综合管理服务,以帮助企业以多层级组织的方式管理人、财、物,规范企业在天翼云上的操作,满足企业IT治理等诉求。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账号管理、财务管理、权限管理、预算管理等功能。 该功能的申请账号是企业管理的主账号(管理员账号),拥有对企业管理的全部权限,在企业主账号下创建或者邀请加入的账号是企业管理的子账号,他们的权限由主账号分配。 哪些用户可以申请使用企业管理功能? 企业管理功能定向邀测中,仅面向特定用户开放申请。暂未接到邀请的用户请您耐心等待产品开放公测或转商用,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我的凭证中默认可以创建几个管理访问密钥? 默认可创建2个管理访问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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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中心
        常见问题
        账号管理
        其它
      • 域名/端口相关
        本文为您介绍将网站域名接入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实例时,域名/端口相关的常见问题。 为什么要进行域名备案?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详细法规如下: 根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详情见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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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原生版)
        常见问题
        网站接入类
        域名/端口相关
      •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 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法律法规详细信息查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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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法律法规及公告
        公告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为什么在域名列表查询不到已接入服务的网站?
        本文介绍为什么在域名列表中查询不到已接入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的网站。 网站未备案或备案已过期,导致域名不符合接入规范,域名有可能被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自动清除。您需要为网站域名完成ICP备案后,重新将网站接入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防护。如果备案信息已经完整、准确,但仍然出现备案阻断的情况,或者发现您的域名被列入备案黑名单或被封禁。建议您及时联系工信部进行申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尽快恢复域名的正常使用。 相关概念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获取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域名需要在工信部备案,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常访问。如果域名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出现备案阻断的情况,即无法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常访问该域名对应的网站。 更多相关法律法规请参阅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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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应用防火墙(边缘云版)
        常见问题
        接入配置类
        为什么在域名列表查询不到已接入服务的网站?
      • 签名规范
        签名来源 申请签名时,必须指定签名来源。 支持设置的签名来源如下: 企事业单位 工信部备案网站 请登录网站备案查询系统,进入网站备案查询系统后,选择ICP备案查询 ,输入网站名称或网站域名等内容查询网站信息真实性。 App应用 如需查看App信息的真实性,请开发者前往App实际上架的应用商店(例如苹果App Store、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市场等),查看签名归属与开发商主体是否一致。 公众号或小程序 需要确保小程序或公众号已经正式发布,请开发者前往微信,通过搜索小程序或公众号进行验证。 商标名 请开发者前往中国商标网查看相关信息真实性。 证明文件 短信签名要在运营商备案,用户申请签名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审核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自用 : 当签名来源是工信部备案网站 时,需上传网站备案后台截图。 当签名来源是App应用 时,需上传应用后台管理截图。 当签名来源是公众号或小程序 时,需上传公众号设置页面/小程序设置页面的截图。 他用 : 当签名来源是企事业单位 ,需上传包括委托书在内的证明文件。 当签名来源是工信部备案网站 /App应用 /公众号或小程序 /商标名 时,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和第三方(即签名归属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 说明:用户默认涉及第三方权益,若不涉及可直接上传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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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通信-短信(文档停止维护)
        用户指南
        签名
        签名规范
      • 网站停办
        临时停办:请您到域名接入商处停止域名解析,待网站重新上线时到域名商处重新解析即可。 永久停办:若您的网站已经在天翼云成功备案,现要停止该网站的服务,需注销网站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温馨提醒:工信部未批复的域名后缀注销后将无法再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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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指引
        备案完成后
        网站停办
      • 退订备案管家服务
        本文介绍了备案管家退订方式。 为更好的给您办理全额退款,请联系您的专属备案管家或提交在线工单进行退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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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管家
        用户指南
        退订备案管家服务
      • 备案材料准备
        1 、个人备案所需材料 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胞证 护照 (样图)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域名证书(域名注册人与备案主体为一人) 域名实名认证的截图需到域名商处查询 幕布照片(样图) 备案承诺书(上海、宁夏、广东) 上海版本 宁夏版本 广东版本 河南版本 2 、企事业备案所需材料 企事业单位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社团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负责人个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胞证 护照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站负责人不为法人时,需提供委托书,此处仅为样例,具体省份承诺书版本请到资料下载页进行下载。 委托书 域名证书(域名注册人和备案主体为同一单位或单位法人) 域名实名认证的截图需到域名商处查询 幕布照片(样图) 备案承诺书(上海、宁夏、广东) 上海版本 宁夏版本 广东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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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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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材料准备
      • 备案填写注意事项
        主体信息 主办单位名称、企业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住所等按照备案主体证件上的信息进行填写。企业按照营业执照上信息、个人按照身份证上信息来填写。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填写实际的通信地址,需填写完整省市县区。单位填写单位办公地址,个人填写个人住址(精确到门牌号)。 主体负责人信息:个人填写个人信息;企业须为单位法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咨询天翼云客服4008109889转3(备案)。 真实性核验单和委托书填写 真实性核验单,可参考在天翼云官网下载的真实性核验单第三页填写样板,只需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域名、在表格最下方网站负责人签字处,盖公章即可,其他区域由天翼云工作人员进行填写。 委托书,需法人手写签名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 驳回告知证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根据管局规定,备案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且字迹清晰可辨。 网站名称命名要求 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不能包含“中国”、“中华”、“国家”、“人民”、“地名”等字样。 网站名称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不能包含特殊符号和敏感词汇(反腐、赌博等),企业网站名称三个字以上,建议使用单位名称作为网站名称。 个人网站名称三个字以上,不可用人名,纯数字,纯字母,成语,不可涉及企业行业信息。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做分享类网站,网站内容选其他,需一句话描述将来开办的网站内容。 负责人信息填写 主体负责人与网站管理员不为同一人时,请提供不同的手机、应急电话和邮箱。 办公电话请添加区号。 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和邮箱,以便备案人员核实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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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填写注意事项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2000 年 9 月 20 日国务院第 31 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2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 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条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第二十一条 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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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公告
        法律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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