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主机名称包括实例名称与主机名称,实例名称为云主机的展示名称,主机名称为云主的hostname。您可在主机创建时为实例名称与主机名称命名。
名称均可自定义,但需符合命名规则:
参数 | 命名规则 | 备注 |
---|---|---|
实例名称 | 长度为2-63字符。 | 中英文、数字、字符均可。可与其他云主机的实例名称重复。 |
主机名称 | Windows系统,长度为 2~15个字符,允许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或连字符(-)。不能以连字符(-)开头或结尾,不能连续使用连字符(-),也不能仅使用数字。其他操作系统(Linux等),长度为 2~64个字符,允许使用点号(.)分隔字符成多段,每段允许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或连字符(-),但不能连续使用点号(.)或连字符(-)。不能以点号(.)或连字符(-)开头或结尾。修改主机名称需要重启生效。 | 不可与同一地域下其他主机的主机名称重复。 |
创建多台云主机时,系统会自动有序增加后缀,不需要用户自行配置。
假设批量创建3台云主机,实例名称填入 ecmTest,主机名称填入hostNameTest。
则有序后缀格式为:
- 实例名称:ecmTest,ecmTest-001,ecmTest-002。
- 主机名称:hostNameTest,hostNameTest-001,hostNameTest-002。